2024年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人)

2024年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人)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管理中心)是省政府直属、省科技厅管理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科技创新战略智库建设、科技创新重大理论和政策研究、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方向研究、全省区域创新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科技统计分析研究、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建设和驻院团队引进培育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详见《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要求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9:00-8月25日17:00。

初审时间:2024年8月15日11:00-8月26日17: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以压缩包(RAR或ZIP格式)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cfyrlzyb@shandong.cn,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报名后以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邮件回复“收到您的报名信息”为报名成功依据。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A4纸);

(2)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上传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4年8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承诺书(本人签字扫描件),并应于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个人成果简介,附本人研究成果及获得奖励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术研究代表作、课题项目、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和荣誉称号证书等);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模板详见附件3),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扫描原件。扫描材料必须清晰完整,按上述顺序编号排列后整体打包压缩发送,材料不齐全、不清晰完整和不按要求发送的,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1)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需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如需补充材料,请按要求及时补充,过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经初审符合要求者,将电话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复审。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经审查与条件不符,取消其应聘资格。经复审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采取当场加试的方式确定。

若单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0人,该岗位考试在面试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所必需的理论、专业知识以及思想理论素养,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5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通知将在初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应聘人员报名邮箱。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主要通过走访调查、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531—51751233

监督电话:0531—51751236

电子邮箱:cfyrlzyb@shandong.cn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舜华路607号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

 

 

                                                         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

                                                              2024年8月14日

原标题: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408/bbb4f1d2-c9e8-460c-8bf8-6ddc84ca87ad.shtml

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的公告(72人)

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的公告(72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渠道,稳定就业大局,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自人社办发〔2022〕5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市本级33个单位(部门)计划招用72名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在公告发布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自贡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劳动合同期内的自贡市本级高校毕业生公共服务岗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用岗位

具体招用岗位及名额详见《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10:00至9月24日18:00。

2.报名网站。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

(二)报名和缴费程序

网络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人工审核,笔试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考主管机关或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结合资格审查、考察复核等情况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用全过程,在招用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招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用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报考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报考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招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按报名系统提示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软件审核后上传照片。照片为考生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

4.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笔试费每科人民币50元。考生务必于2024年9月25日18:00前在网上完成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26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以下手续在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2楼服务大厅(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联系电话:0813-2309549)办理退费手续。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打印报名表。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未及时打印《报考信息表》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提示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特别注意:

1.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后果由考生负责。

2.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3.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考生在参考期间(笔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通讯方式变更等)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本次考试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一)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成绩查询。考生于2024年10月21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

本次考试招用划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下同),即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用。

六、资格审查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原则上按1:1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公告于2024年10月22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本次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具体地点和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体检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书》;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体检资格,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公告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10月25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体检。

体检由主考机关统筹组织实施。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选择单位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用人单位(考试成绩相同,抽签决定先后顺序)。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开展考察时,应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考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拟招用人员确定后,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拟招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

十二、薪酬待遇

招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间,薪酬待遇原则上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 倍支付。

十三、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用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用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四、相关事项提示

(一)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成绩、资格审查、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

(二)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本公告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招用咨询电话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0813-8111923,2202565。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 0813-2309549。

(三)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0813-8115618。

附件:

1.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职位表

2.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报考信息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5066.html

202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选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202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选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6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挂中共河北省委讲师团,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牌子,下同)为省委、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理论宣传、理论教育,组织实施重大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在职理论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提供学习服务,指导各市党委讲师团的业务工作。

(二)深入研究阐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

(三)加强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重点开展经济、文学、历史、哲学、社会、法学、新闻传播、人才、生态等学科研究,特别是具有河北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研究。

(四)发挥“河北中心智库”作用,开展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重点开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特别是对河北省情和政策进行战略性、前瞻性、应用性研究,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河北特点的新型智库,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支撑和咨询服务。

(五)负责发挥省委、省政府联系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省社科联团体会员工作。组织推动全省社会科学研究活动,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所属学术性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负责省级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的管理工作,负责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工作。

(六)以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为主体,与省直部门所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共建机制。

(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我院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拟选聘博士研究生6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1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为满足科研工作任务需要,急需选聘一批优秀博士研究生。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sky.org.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加校园双选会,在招聘会现场发布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hbskyjob@163.com)方式接收报名,应聘人员投递简历后,需主动来电联系确认(联系确认电话:0311-83058694),非经来电确认,不视为报名成功。人事处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相关证件。根据资格审查情况,依据岗位条件要求,人事处与用人部门协商后提出符合条件的考生人员名单,经院领导同意后组织开展测评考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实施。通过查阅科研成果、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学识水平、思辩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测评考核具体工作程序:

1.专业考核。有关院领导、用人部门负责人和本部门部分学术委员等若干人组成专业考核小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及科研成果、深入座谈交流、探讨专业研究领域问题等方式,充分了解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综合研判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确定综合测评入围人选,综合测评入围人选经用人部门分管院领导同意后送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报院党组审定。

2.综合测评。有关院领导、人事处、科研组织处和用人部门共同组成综合测评小组,综合测评小组拟定测评谈话提纲。测评小组成员通过面谈综合测评入围人选的政治素质、学识水平、思辩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综合测评当场打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测评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核入围排名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测评考核。当次测评考核后,选聘计划空缺的岗位继续接收报名,并再次组织测评考核。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我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58694(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033650(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孔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3058694、66035280

电子邮箱:hbskyjob@163.com

附件:河北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河北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25950115013ero&id=1

2024年金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金华市婺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

2024年金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金华市婺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1人

因工作需要,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2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查询并再次报名→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9月13日09:00至9月20日16:00止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进入网站后点击“人才招聘-考生登入”,凭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公开招聘”,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13日09:00至9月20日17:00止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在“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看结果。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3日09:00-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在该时间段再次提交后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9月24日09:00至9月25日17:00止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选择“公开招聘-状态查询-缴费”进行网上缴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招聘计划核减

招聘计划数核减办法:当缴费确认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的核减或取消将在网上(婺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报名费。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00至10月19日09:00止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选择“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准考证。

7.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笔试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1)笔试(占总成绩50%):笔试考相关专业知识,各试卷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之后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能通过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以及其他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面试(占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以上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体检、考察及录用

(1)体检。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体检结果为不合格,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的结论为准。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

(3)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一经录用,根据岗位执业资质规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在婺城区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规培期),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未办理录用手续视作放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录用后两年以内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两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的则解除聘用合同。

四、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婺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网址:www.wuch.gov.cn)查询相关的考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录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225108),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资格证书、上岗证、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户口迁入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9月13日(含)止。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人员;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人员;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3.参加并通过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的考生,还未取得结业证书的,可使用考试通过证明替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进行设定。

6.招聘对象范围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9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服务期内的定向生、服务期内的委培毕业生、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以及本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

8.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9.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应在规定时间(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未在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10.资格条件中执业医师包括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个类别。

11.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在工作日进行咨询。

本公告由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表:2024在编招聘岗位详细总表.xls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2024年金华市婺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uch.gov.cn/art/2024/9/9/art_1229713696_4184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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