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营“英才进广饶”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招聘简章(59名)

2024年东营“英才进广饶”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招聘简章(59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2024年继续组织实施广饶县“英才进广饶”计划,引进部分高学历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到广饶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与岗位

共引进59名,其中,综合类岗位8名、教师类岗位10名、医疗卫生类岗位41名,详见《2024年“英才进广饶”岗位汇总表》。

二、引进范围

(一)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国(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教师类岗位(均为急需紧缺岗位),允许“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国(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等奖(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为准)的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山东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中的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聘;

(四)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应聘医疗卫生类岗位,其中部分急需紧缺的医疗卫生类岗位,允许“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国(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所列的院校为准。

国(境)外著名大学是指国际公认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QS、THE、U.S.News排名)位于前200名的国(境)外著名高校。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应聘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山东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中的师范大学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和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名单的通知》(鲁教高字〔2020〕3号)中所列“省属高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名单”中的师范大学为准。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在东营市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东营单位,含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岗位计划数量限制(不占用招聘计划数)。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3月以后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8年3月以后出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博士研究生可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其中留学回国博士研究生还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其他人员应聘的,须于2024年3月15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

对尚未取得教师类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采取承诺制,应聘人员先承诺报名参加考核评价、后审查资格(资质)证书,相应教师资格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不予聘用。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含引进范围)应在2024年3月15日以前(明确限定时间节点的除外)取得。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普通全日制学历”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的学生。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并符合有关要求的,可视同普通全日制学历。应聘人员学历性质按照中组部关于区分全日制、在职学历的有关规定来认定。学习期间未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的人员不得应聘,学习期间未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转递本人档案的人员不得应聘。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对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应聘资格。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校园宣传推介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分多个时段依次进行招聘报名。每人在一个时段内限报一个岗位。每个时段报名截止后,均进行考核评价。对因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而相应核减的岗位以及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由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招聘单位用人需要,可继续作为下一个时段的招聘计划进行发布。各时段具体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将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329119/index.html)另行通知(其中教师类、医疗卫生类岗位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对应的“英才进广饶(教育类)”、“英才进广饶(医疗卫生类)”栏发布或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尽早报名,以免因岗位满额等原因错失应聘机会。

1、网上报名。综合类岗位报名邮箱为ycjgr2024@126.com,教师类报名邮箱为gryzrsbgs@163.com,县人民医院报名邮箱为grxrmyyrsk@dy.shandong.cn,县中医院报名邮箱为grxzyyrsk@126.com。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24年“英才进广饶”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对应的电子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凡不提供应聘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网上报名初审情况通过报名邮箱予以回复,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箱审核结果,经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本次报名时段截止后,经考核评价成绩合格未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可重新提交报名材料,参加随后时段的报名。

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尚未毕业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须上传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学业成绩单。

(3)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学业成绩(最高学历学习阶段)、获得科研成果及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其中,获得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者应聘的,还须提供相关获奖证明。

(4)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校园宣传推介现场报名

适时选择部分高校组织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携带报名材料到宣传推介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评价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重要报名信息(如工作单位等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完成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应聘人员一旦出现被其他部门单位录(聘)用、被取消学历学位等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情形,应聘人员应如实向招聘单位报告情况,并停止应聘行为,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考核评价、体检、考察或拟聘用人选。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评价、聘用资格。

(三)考核评价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评价。考核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专业测试、业绩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初选,初选成绩不计入考核评价成绩。初选及考核评价时间在广饶县政府网另行通知。

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多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出现应聘人员考核评价成绩相同,则进行考核评价复试,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顺序。招聘单位与考察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并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告。

(四)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答复考察有关情况。可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评价范围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对已毕业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广饶县人民医院、广饶县中医院引进人才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和《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7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其他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引进人才在我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由县财政发放住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另外,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对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疗卫生类岗位引进人才:县人民医院引进的由县人民医院再增发住房补贴10万元,发放方式为每人每月1000元,剩余部分购房后一次性给予;县中医院引进的由县中医院再增发住房补贴6万元,发放方式为每人每月1000元。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县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追回发放的住房补贴。

(四)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且表现优异的,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可按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

(五)按照“岗位对应、一事一议”原则,优先推荐引进的人才配偶就业。

(六)引进人才子女入托或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优先安排。

(七)引进人才适时享受符合条件的人才公寓政策。

(八)引进人才均以应聘时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为依据享受以上相关待遇及管理。

六、其他

教育类、医疗卫生类引进人才招聘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东人社发〔2019〕10号)规定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广饶县人民政府网(综合类: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329119/index.html;教师类: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344082/index.html;医疗卫生类: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344083/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广饶县“英才进广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综合类岗位报名邮箱:ycjgr2024@126.com

教师类岗位报名邮箱:gryzrsbgs@163.com

医疗卫生类岗位报名邮箱:grxrmyyrsk@dy.shandong.cn(广饶县人民医院岗位报名邮箱)、grxzyyrsk@126.com(广饶县中医院岗位报名邮箱)

政策咨询电话

综合类岗位:0546-6447632、6443291

教师类岗位:0546-6442172(广饶县教育局)、0546-6688655(广饶县第一中学)

医疗卫生类岗位:0546-6928852(广饶县卫生健康局)、0546-6921734(广饶县人民医院)、0546-6443145(广饶县中医院)

附件:1-1、2024年“英才进广饶”岗位汇总表(综合类).xls

1-2、2024年“英才进广饶”岗位汇总表(教师类).xls

1-3、2024年“英才进广饶”岗位汇总表(医疗卫生类).xls

2、2024年“英才进广饶”报名登记表.doc

3、2024年“英才进广饶”报名登记表填报说明.doc

广饶县“英才进广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原标题:2024年“英才进广饶”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uangrao.gov.cn/art/2024/3/15/art_75581_10359210.html

2024年下半年齐齐哈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87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58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齐齐哈尔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可放宽年龄限制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招聘岗位相关专业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即1978年9月18日(含)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报名条件

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18日(含)后出生),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身体健康,有志从事基层工作。

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等有关要求与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相同;关于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培养管理方式等详见附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qqhr.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将在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网址:http://qqhr-rc.org.cn/)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请考生密切关注。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齐齐哈尔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齐齐哈尔市人事考试中心0452-2576338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齐齐哈尔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144号,联系电话0452-2576338)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④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退出部队现役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等。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网址:http://qqhr-rc.org.cn/)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网址:http://qqhr-rc.org.cn/)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拟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具体加试事宜另行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1.考核。

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核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网址:http://qqhr-rc.org.cn/)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笔试后相关信息均通过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网址:http://qqhr-rc.org.cn/)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2-2576338

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附件:1.齐齐哈尔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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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齐齐哈尔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BF3A2AAD1E3AFDE0630A0012AC64D3&selected=zpxx

2024年下半年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72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72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7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伊春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该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报名条件

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18日(含)后出生),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身体健康,有志从事基层工作。

关于“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等有关要求与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相同;关于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培养管理等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c.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10月中下旬,按照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c.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详见附件3),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伊春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伊春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 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伊春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市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c.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县(市)区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所报县(市)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市直卫生系统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直其它事业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县(市)区面试工作由县(市)区自行组织实施。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分别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所报考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市直事业单位拟聘人选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县(市)区拟聘人选在所报县(市)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相关信息通过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相关信息通过所报考的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伊春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伊春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8-3878510;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8-3604289;

监督举报电话:0458-3878510;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1:附件1: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附件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要求.docx

附件3:附件3: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xlsx

附件4:附件4: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x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伊春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BAD4F44503D62FE0630A0012ACC633&selected=zpxx

202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选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202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选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6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挂中共河北省委讲师团,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牌子,下同)为省委、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理论宣传、理论教育,组织实施重大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在职理论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提供学习服务,指导各市党委讲师团的业务工作。

(二)深入研究阐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

(三)加强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重点开展经济、文学、历史、哲学、社会、法学、新闻传播、人才、生态等学科研究,特别是具有河北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研究。

(四)发挥“河北中心智库”作用,开展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重点开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特别是对河北省情和政策进行战略性、前瞻性、应用性研究,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河北特点的新型智库,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支撑和咨询服务。

(五)负责发挥省委、省政府联系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省社科联团体会员工作。组织推动全省社会科学研究活动,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所属学术性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负责省级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的管理工作,负责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工作。

(六)以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为主体,与省直部门所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共建机制。

(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我院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拟选聘博士研究生6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1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为满足科研工作任务需要,急需选聘一批优秀博士研究生。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sky.org.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加校园双选会,在招聘会现场发布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hbskyjob@163.com)方式接收报名,应聘人员投递简历后,需主动来电联系确认(联系确认电话:0311-83058694),非经来电确认,不视为报名成功。人事处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相关证件。根据资格审查情况,依据岗位条件要求,人事处与用人部门协商后提出符合条件的考生人员名单,经院领导同意后组织开展测评考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实施。通过查阅科研成果、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学识水平、思辩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测评考核具体工作程序:

1.专业考核。有关院领导、用人部门负责人和本部门部分学术委员等若干人组成专业考核小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及科研成果、深入座谈交流、探讨专业研究领域问题等方式,充分了解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综合研判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确定综合测评入围人选,综合测评入围人选经用人部门分管院领导同意后送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报院党组审定。

2.综合测评。有关院领导、人事处、科研组织处和用人部门共同组成综合测评小组,综合测评小组拟定测评谈话提纲。测评小组成员通过面谈综合测评入围人选的政治素质、学识水平、思辩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综合测评当场打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测评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核入围排名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测评考核。当次测评考核后,选聘计划空缺的岗位继续接收报名,并再次组织测评考核。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我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58694(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033650(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孔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3058694、66035280

电子邮箱:hbskyjob@163.com

附件:河北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河北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25950115013ero&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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