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昌夷陵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人公告

2024年宜昌夷陵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人公告

为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区将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共涉及32个岗位、招聘3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职数详见《夷陵区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每个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夷陵区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10.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夷陵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夷陵区湖光路7号)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报名须填写《夷陵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便于联系。

3.资格审查及其他

(1)2024年8月29日至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各招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区人社局现场指导。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缴费确认报名,并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收费100元/人。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需达到《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并通过夷陵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面向社会发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9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岗位职业能力、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两方面内容合卷,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

(5)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任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前,由各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并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面向社会发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3)面试前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设置最低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笔试,按考生加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2024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报名本次招聘,参加了笔试,且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2个项目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符合条件的考生,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认真填报《夷陵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9月6日前提交给夷陵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夷陵区平湖大道31号夷陵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409室)汇总,人社部门按相关程序于笔试前公示人员名单。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进行递补的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研究审定后,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不再递补。

3.经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招聘单位与新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四、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717-7201512。


       附件:1.夷陵区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夷陵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夷陵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原标题:夷陵区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10.gov.cn/content-638-553882-1.html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人公告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人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安排及《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要求,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双鸭山市本级事业单位计划招聘30人。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含)即1988年9月10日(含)至2006年9月10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含)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9月10日(含)后出生)。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须符合该岗位设置的相应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一、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

时间及地点为:

1. 北京( 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招聘专用会场

2. 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3. 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22 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4. 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就业中心3 楼招聘会场

5. 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3 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6. 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7. 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9 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8. 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 10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二、网上报名:

(1)考生信息填报: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9:00—10月27日16:3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http://120.77.236.183:9090/index/05),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查询),查询报名结果,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线下招聘会已进行现场意向报名的考生仍需进行线上报名,最终报名以线上报名信息为主。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0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报名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10月30日及时关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10月31日17: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3)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未按期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关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官网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资格现场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等事宜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进入面试人选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若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因考生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或未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取消聘用;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公示聘用

考察与体检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经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含试用期)。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相关待遇

对“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纳入双鸭山市级人才招聘计划且被聘用的符合条件人员,根据《推进双鸭山市新时代人才振兴实施意见》及《双鸭山市人才和二孩三孩家庭购房优惠政策》等文件落实相关政策。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六)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出。

未尽事宜由双鸭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69—6698057;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69—6698080;

监督举报电话:0469—6698056;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18860e333cee48a0874d96210952f4b4&selected=zpxx

2024年山东省仲裁协会招聘公告

2024年山东省仲裁协会招聘公告

山东省仲裁协会是省司法厅主管的全省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承担着联系和指导全省仲裁行业工作的职责,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工作运行和各项工作任务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承担着业务统计、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活动安排、信息宣传、业务指导、服务会员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提升工作质效及业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诚聘优秀人才。本次招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接受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及人数详见《山东省仲裁协会2024年度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企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

(五)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具体学历要求按照《山东省仲裁协会2024年度招聘计划表》附件1岗位学历要求。

(六)具有较好的综合文字能力,(有法律相关专业或综合文字材料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专业条件,需提供相关经历等证明材料);

(七)热爱仲裁事业,遵守协会人事管理等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十)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如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

5.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9月16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电子邮箱:zp13853383602@163.com进行报名。

2.需提交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Word格式上传)、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字按手印后,扫描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下载最新学信网学籍信息验证表(PDF格式)、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的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

4.具有较好的综合文字能力,有法律相关专业或综合文字材料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专业条件(需提供相关经历等证明材料)。

5.报名表及邮件均需命名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

6.凡网上报名资料不全者或资料未按报名要求命名者,视为放弃本次招聘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山东省司法厅官网、山东仲裁微信公众号公布,并通过短信方式统一告知。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并回复相关信息,出现未按要求回复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安排及规则和笔试成绩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公告的形式发布,请及时关注山东省司法厅官网、山东仲裁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笔试由专业机构统一命题,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文字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行业及专业知识等。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并按照笔试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以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如报名人员过多,将酌情决定是否对部分或全部岗位增加学历及履历评价环节,届时相关安排及规则将通过网站公告的形式发布。为保证招录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与半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言语表达、思考应变、专业知识等能力,并测试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综合能力,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为保证招录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不足75分的不予聘用。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信息将通过山东省司法厅官网、山东仲裁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成绩在山东省司法厅官网、山东仲裁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考察和体检

1、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对招考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成绩,按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进入入职考察人员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对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查看工作业绩、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多种形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经考察存在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

2、组织体检。

入职考察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入职考察占20%比例合成总成绩(百分制),按照1:1录取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合成成绩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由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对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在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录用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报主管单位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和程序的,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山东省司法厅官网、山东仲裁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解约证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用工方式

被录用人员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作为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人员,受派遣到省仲裁协会工作。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由省仲裁协会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二)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山东省仲裁协会秘书处职务设置和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并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定期调整,另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员工体检、年终奖等福利。

六、特别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确保全程订阅山东省司法厅官网、山东仲裁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开展培训服务。

(三)招聘方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解释等。

(四)本招聘公告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山东省仲裁协会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13853383602

附件1:《山东省仲裁协会2024年度招聘计划表》

附件2:《山东省仲裁协会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山东省仲裁协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山东省仲裁协会2024年度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2:《山东省仲裁协会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原标题:山东省仲裁协会2024年度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2409/88f13b66-f88a-46ec-ba65-7aa5b2d51a06.shtml

2024年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人员公告

2024年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三门户籍或三门生源(指原三门户籍就读大中专院校时迁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请下载本公告附件《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工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并提供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报名。

地址:县行政中心大楼8楼818室,联系电话:0575-83332224。

开考比例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有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总成绩。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优先。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于相应岗位工作,工资福利待遇按三门县编制外合同工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报名表.docx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招聘编制外合同用工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anmen.gov.cn/art/2024/9/9/art_1229320306_3965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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