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包头市市直属机关单位遴选选聘73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规范干部调配交流方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下半年公开遴选选聘(以下简称“遴选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选聘工作,共计划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35名,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包头市2024年度下半年市直属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包头市2024年度下半年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后附)。
 
  二、条件和范围
 
  (一)公开遴选选聘职位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公开遴选选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 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报名范围及其他资格条件
 
  1. 报名范围:
 
  (1)包头市旗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包头市旗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自治区及包头市设在旗县区及以下地方的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同意也可报名。
 
  2. 其他资格条件:
 
  (1)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不含参公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含)。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等,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3)报考“乡科级正职”或“乡科级副职”职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应为1983年9月及以后出生;报考“一级科员”职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应为1988年9月及以后出生。
 
  (4)报考“乡科级正职”职位,须在机关(参公单位)担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层次职级人员。
 
  报考“乡科级副职”职位,须在机关(参公单位)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层次职级人员。
 
  职务职级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8月(含)。
 
  (5)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8月(含)。
 
  (三)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报名范围及其他资格条件
 
  1. 报名范围:
 
  (1)全市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中符合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2)中央及自治区设在包头市及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同意也可报考。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聘后,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2. 其他资格条件:
 
  (1)一般应当在本级单位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2)报考“管理岗位八级”职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应为1983年9月及以后出生;报考“管理岗位八级以下”职位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应为1988年9月及以后出生。
 
  (3)报考“管理岗位八级”职位,须在机关(参公单位)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及以上层次职级人员;须在事业单位聘任七级管理岗位或八级管理岗位。
 
  报考“管理岗位八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职位,须在事业单位聘任七级管理岗位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职务职级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8月(含)。
 
  (4)符合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8月(含)。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选聘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 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的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选聘方式
 
  本次遴选选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职位或核减计划数。
 
  (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各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为3∶1。
 
  笔试、面试按各占50%确定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三)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各用人机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五)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条件要求,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由用人机关单位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选聘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选聘资格的,结合用人机关单位需求按照规定进行递补,如需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进入岗位试用期后放弃遴选选聘资格的报考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包头市遴选选聘考试。
 
  四、遴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9:00至2024年8月27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 报考者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录包头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2/html/Default.html)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2. 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多报无效。报考者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包头市2024年度下半年市直属机关单位公开遴选选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不得进行改动。
 
  4.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旗县区报考者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工作单位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推荐盖章;市直机关单位报考者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盖章。
 
  5. 报考者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正反面分别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jpg格式,单张图片1MB以下),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审核。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选聘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遴选选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机关单位负责。各用人机关单位通过报名系统查收到报考者《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表》的报考者,用人机关单位将不予资格初审。
 
  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在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资格初审后,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在包头党建微信公众号和包头市人社局官网公布取消或核减职位计划,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也可放弃改报。改报时间为8月28日9:00—17:00,改报其他职位后,《报名表》无需重新盖章,将新、旧《报名表》同时上传到报考系统提交审核。因改报不符合职位条件导致未能成功报名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笔试
 
  1.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案例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 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考生关注包头党建微信公众号和包头市人社局官网相关通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通知。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 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在包头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各用人机关单位集中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将在包头党建微信公众号和包头市人社局官网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录用文件、聘用审批表等进入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出现成绩并列,则一并递补。
 
  (五)面试
 
  1.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须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
 
  2.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面试通知书》打印及其他相关事宜通过包头党建微信公众号和包头市人社局官网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3.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该职位拟遴选选聘人数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当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面试的平均成绩及以上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4.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在包头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个人成绩。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用人机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 考察。各用人机关单位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对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人选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和政治素质以及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确定为遴选选聘人选。同时注重了解人选专业素养及工作实绩,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检验人选履职担当能力的重要参考。人选所在单位应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同时出具人选廉政意见。考察组要严格审核人选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考察结束后,用人机关单位党组(党委)综合分析人选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结合职位需求和队伍结构需要,由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选聘人选。
 
  2. 体检。各用人机关单位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进行体检。如需体检,按1∶1的比例组织人选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七)公示
 
  确定拟遴选选聘人选后用人机关单位形成考察报告,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包头党建微信公众号、包头市人社局官网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期考核及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聘的,进入职位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聘资格。拟遴选选聘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由各用人机关单位对拟遴选选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各用人机关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审批,办理调配手续,职务职级不出现晋升。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选聘资格,回原单位工作。拟遴选选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职级。在公示、试用期阶段出现缺额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未尽事宜,由包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负责解释。
 
  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472—5619306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培训科  0472—6199985
 
  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                      0472—5221938
 
  监督举报电话:0472—12380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中共包头市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包头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的公告(72人)

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的公告(72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渠道,稳定就业大局,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自人社办发〔2022〕5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市本级33个单位(部门)计划招用72名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在公告发布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自贡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劳动合同期内的自贡市本级高校毕业生公共服务岗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用岗位

具体招用岗位及名额详见《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10:00至9月24日18:00。

2.报名网站。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

(二)报名和缴费程序

网络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人工审核,笔试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考主管机关或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结合资格审查、考察复核等情况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用全过程,在招用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招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用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报考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报考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招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按报名系统提示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软件审核后上传照片。照片为考生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

4.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笔试费每科人民币50元。考生务必于2024年9月25日18:00前在网上完成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26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以下手续在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2楼服务大厅(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联系电话:0813-2309549)办理退费手续。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打印报名表。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未及时打印《报考信息表》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提示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特别注意:

1.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后果由考生负责。

2.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3.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考生在参考期间(笔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通讯方式变更等)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本次考试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一)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成绩查询。考生于2024年10月21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

本次考试招用划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下同),即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用。

六、资格审查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原则上按1:1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公告于2024年10月22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本次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具体地点和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体检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书》;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体检资格,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公告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10月25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体检。

体检由主考机关统筹组织实施。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选择单位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用人单位(考试成绩相同,抽签决定先后顺序)。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开展考察时,应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考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拟招用人员确定后,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拟招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

十二、薪酬待遇

招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间,薪酬待遇原则上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 倍支付。

十三、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用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用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四、相关事项提示

(一)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成绩、资格审查、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

(二)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本公告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招用咨询电话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0813-8111923,2202565。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 0813-2309549。

(三)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0813-8115618。

附件:

1.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职位表

2.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报考信息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5066.html

2024年芜湖镜湖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2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受镜湖区人社局委托,招聘区直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各环节刊登网站: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镜湖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0名,详见附件:《2024年度镜湖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定向招聘退役士兵是指服役期满2年(含)以上且退出现役的表现良好的人员;

5.服务岗位安排,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9月10日(含)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学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镜湖区在编和编外工作人员;

7.有不良征信记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在镜湖区近三年内考核不合格人员或因其他原因被辞退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于2024年9月23日12:00前对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1次,不得更换岗位,限在9月20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其中: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4. 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17: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经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满足的,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关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官网公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4日9:00-11:00联系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笔试费用缴纳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时政、经济、法律、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基础等,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公示版块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请勿在“我的招考”页面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于笔试成绩一并以公告形式发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进行参加面试确认。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请及时关注。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符合岗位中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需在资格审核环节提供符合优先条件的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环节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其中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10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一)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管理,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镜湖区各单位工作。

(二)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镜湖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七、建立后备人员递补机制

为保障区直机关和街道、社区工作正常开展,建立招聘递补制度。在本次招考结束后3个月内,如果招考的岗位出现缺额情况,则从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取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补录。

八、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还。

考务咨询:0553-3991379

监督电话: 0553-3880205

系统操作问题技术支持:0553-3991818

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度镜湖区区直(含驻区)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职位代码 拟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要求 备注
1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1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2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2 区人民法院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3 2 专业不限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定向招聘退役士兵  
3 区商务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5 1 经济学专业、商务经济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4 区住建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7 1 工程管理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11 1 工程管理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5 区人社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15 1 法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18 1 法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6 区发改委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22 1 经济学专业、经济统计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土木工程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主要从事经济发展、项目管理等工作,需要加班
7 区委统战部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25 1 财务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8 区委宣传部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28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需要值夜班
9 区委社会工作部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0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10 区财政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3 1 汉语言文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新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11 区工商联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5 1 汉语言文学专业、经济学专业、工商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12 区纪委监委机关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7 1 专业不限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定向招聘退役士兵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9 1 法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主要从事执纪执法辅助工作;
较好公文写作能力: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13 区生态环境分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41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42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14 区医保分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44 1 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原标题:2024年度镜湖区区直单位 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ahwhrcw.cn/zpkl/ggxxDetail/?id=12426&zkId=21468

2024年下半年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0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双鸭山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该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

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报名条件

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18日(含)后出生),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身体健康,有志从事基层工作。

关于“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等有关要求与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相同。关于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培养管理等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双鸭山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双鸭山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双鸭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双鸭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双鸭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69-6698057;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69-6698080;

监督举报电话:0469-6698056;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1:1.双鸭山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要求.docx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双鸭山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B90CDD706CB2BFE0630A0012AC79B0&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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