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建莆田市城厢区区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1人公告

2024福建莆田市城厢区区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1人公告

为积极吸引高层次及重点紧缺专业人才到城厢区,推动我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1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应、往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5.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开始第一天已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一般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或学位证书且可按规定出具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的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

6.本省户籍指报名开始第一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福建省生源,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生源地为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

7.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9.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10.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序号单位名称招聘人数学历学位要求专业要求年龄要求户籍要求联系方式

1城厢区

关心下一代

工作中心1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管理、公共管理硕士、中国语言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35周岁以下本省0594- 2691713

招聘公告等信息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utian.gov.cn/)、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engxiang.gov.cn/)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8:00至2024年9月12日17:00

(2)报名地点:城厢区人民政府5楼人社局526室。

(3)联系电话:0594-2691713。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2024年莆田市城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3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向招聘单位书面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相应学历(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学校的专业方向证明;

(6)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由于报考人员造成的联系不上,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员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城厢区人社局将依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

1.本次考试以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符合招考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截止后不足3:1比例的,参照闽人发[2006]11号文件执行。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面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以上。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增加小数点后位数进行排名。

若同岗位报名人数较多,当天一个面试小组无法完成面试任务,须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面试小组的,采取加权平均法计分。加权平均法计分方式:以同一岗位全部面试考生的“初评面试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除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初评面试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得出该组的修正系数,考生最后得分(校正成绩)为考生“初评面试成绩”乘以考生所在组的修正系数。

4.面试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供)等,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已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

5.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6.有关事项请关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http://www.chengxiang.gov.cn/)网站。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标准执行。

2.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成绩合格线上考生按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3.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征信情况、档案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engxiang.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社局予以核准,并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4-2691713(城厢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十、监督

招聘全过程由城厢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94-2652032。

本公告由城厢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24年莆田市城厢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

莆田市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原标题:城厢区区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文章来源:http://chengxiang.gov.cn/zwgk/gsgg/202408/t20240821_1938208.htm

2024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学校招聘16人公告

2024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学校招聘1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教育厅部分直属学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年龄要求需在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6、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24年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教育厅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7日8:00—2024年9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福建省教育厅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时间为2024年9月16日16: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16日8:00至9月17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笔试加分: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8日8:00至9月20日17:00前将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福建就业网,并与招聘单位沟通是否上传成功。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人员需于2024年9月24日8:00起登录福建就业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方式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1)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为100分。笔试合格指导线60分;面试采取试讲(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含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弃权面试的名额从达到笔试合格指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总成绩按照附件《2024年福建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中岗位所示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比例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三)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如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后的正式面试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就业网公布。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专业方向证明;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6、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考核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体检时间统一安排,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六)信息推送: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就业网发布,请参考人员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公示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统一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教育厅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

七、其他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2、专业要求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2)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与国内高校开设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主干课程的比对证明等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认定。

八、联系方式

1、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2、涉及具体岗位相关情况咨询,请联系各招聘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上述联系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招聘单位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2024年福建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9月6日

原标题:2024年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方案

文章来源:https://rst.fujian.gov.cn/zw/ztzl/zxzt/sydwrczp/zpfa/202409/t20240906_6513129.htmhttps://rst.fujian.gov.cn/zw/ztzl/zxzt/sydwrczp/zpfa/202409/t20240906_6513129.htm

2024福建泉州安溪县科学技术协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4福建泉州安溪县科学技术协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普部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科协科普部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策略,能够履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职责和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管理,有责任心,吃苦耐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上,具有两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较好的文字功底;

3.本人无受过刑事处罚和未了结的民刑事案件;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1.线上报名:即日起至9月12日24:00,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anxikp@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户口本(本人及家属页)、身份证复印件。

3.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四、相关事项及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后,视岗位需要及录用人员一年的绩效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安溪县科学技术协会聘用编外人员待遇。

五、报名咨询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23232436

附件:安溪县科学技术协会报名信息登记表

安溪县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安溪县科学技术协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ax.hxrc.com/newscontent.htm?id=107310

2024福建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

2024福建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2024年市委常委会议军会议纪要》(十届第120-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双拥工作成果,增强军人军属获得感荣誉感,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联〔2023〕2号)、《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区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明委办〔2018〕11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市直和三元区3个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含市区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下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招聘岗位及人数:三明市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三明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专技岗位各1人,三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勤岗位1人。

招聘对象:市区驻军干部未就业(含失业)随军家属。往年已通过市区驻军随军家属安置渠道作出安置但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服从安置的随军家属不再列入招考范围。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杜鹃新村32幢2楼210室)。联系人:童晖,联系电话:0598-7506623.

(三)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三明市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三明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岗位并为“01”岗位;三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岗位为“02”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

3.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个别岗位报考比例不足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开考。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2.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随军报告表(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不需提供)、配偶所在部队(单位)任现职的行政任命文件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及报名表1张(详见附件2)。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配偶所在部队(单位)印章。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配偶在市区单位任现职时间应在2024年8月1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4年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4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工作与2024年度三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一并组织。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试题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三明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及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及时发布,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3.面试其他事项。我局将在面试前将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等有关事项通知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面试人员名单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如因考生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时间3天之前完成,逾期不再递补。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对象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以下办法确定体检对象:烈士遗属、因战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获得二等战功以上功勋荣誉表彰军人的随军家属,上校以上军官、飞行员和三级舰艇主官,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二级以上表彰(含两个以上军委机关部门或原解放军总部联合表彰,省部级以上军地联合表彰),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随军家属,以及驻海岛、高山部队、在船(舰)艇上或作战部队基层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随军家属,优先确定为该岗位体检对象(当符合优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有多名时,按报考者优先资格条件所属类型的上述所列顺序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当某一类型中有多名报考者时,按该类型中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然后其他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为该岗位体检对象。若确定的体检对象出现弃权情况,则按以上体检对象确定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二)择岗

体检对象确定后,组织“01”岗位体检对象按以下办法依次择岗(即选择大岗位中的具体岗位):烈士遗属、因战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获得二等战功以上功勋荣誉表彰军人的随军家属,上校以上军官、飞行员和三级舰艇主官,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二级以上表彰(含两个以上军委机关部门或原解放军总部联合表彰,省部级以上军地联合表彰),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随军家属,以及驻海岛、高山部队、在船(舰)艇上或作战部队基层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随军家属,优先择岗(当符合优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有多名时,按报考者优先资格条件所属类型的上述所列顺序依次择岗;当某一类型中有多名报考者时,按该类型中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岗),各岗位符合优先择岗条件人员完成择岗后,其他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岗。若择岗中出现弃权情况,则按体检对象确定办法及以上择岗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三)体检与考察

择岗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考察等工作。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30日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报考者的考察,报考者应配合提供相关考察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三明市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岗位考核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体检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协审表(2024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同级人社部门。

(四)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同级人社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核准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者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六、其他事项

(一)符合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优先择岗条件的报考者,应在2024年11月2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提交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材料。复印件须加盖配偶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印章;其他有效材料须市级以上民政部门或优先资格条件取得时军人所在部队的军级单位出具,逾期不再受理。

(二)本次招聘回避、监督等有关事项,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三)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三明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三明市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x

原标题: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rsj.sm.gov.cn/xxgk/rsrc/gkzp/202409/t20240906_2058584.htm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