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贵州黔东南州雷山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0人方案
为加强雷山县城市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好地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和《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五化”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黔东南组发〔2022〕4号)以及《中共雷山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雷组发〔2022〕3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雷山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黔东南州雷山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成立雷山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专班,组织实施选聘工作。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0名,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黔东南州雷山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黔东南州雷山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9月4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3)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社会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4)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5)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师、中职、中专、中技、职高):(1)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2)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社会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3)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4)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仍在岗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3.不符合招募对象、招募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17:00登录“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24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17:00)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申请。[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1.报考人员根据所要报考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jpeg、pn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表》。
3.确认所填信息及照片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考生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注意:考生填写完成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审核”操作。点击“提交审核”键后,考生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若不点击“提交审核”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查看本人的审核状态,造成错过修改报考岗位(报考信息)或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视为报名失败,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所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17:00。
1.资格初审在雷山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专班统一指导下,会同各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9月6日17:00前)(注意:此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9月6日17:00至9月7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者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雷山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专班审核同意后,报州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改报。如缴费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经雷山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意后,报州级人事考试部门修改。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4年9月4日9:00至9月8日17:00期间通过“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工作使用。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0日17:00登录“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若准考证信息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州人事考试部门进行修改(0855-8221416)。
选聘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以缴费为准)的比例为1:3(含1:3)及以上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以缴费为准)的比例在1:3(不含1:3)以内的岗位,采取只进行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雷山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专班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指定网站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选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如果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则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计划选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达到最低笔试合格线的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如遇笔试成绩名次末位(按入围资格复审名次确定,下同)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中明确专业要求的岗位,专业审核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所记载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的专业或教育部学信网所记载的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资格审查不得通过;专业要求中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放宽年龄或学历放宽到高中(中师、中职、中专、中技、职高)的报考者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1)退役军人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原件;(3)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社会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由所在社区及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单位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原件;(4)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5)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相应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6)本科生享受年龄放宽的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定向或有工作经历等要求岗位的相应提供以下材料:(1)定向退役军人岗位的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定向选聘随军家属岗位的须持旅(团)级及以上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需具有社区工作经历岗位的,提供相应社区及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单位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4)需具有村“两委”工作经历且仍在岗的,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出具的任职(当选)文件及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任职起始时间、任职单位及是否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5)需具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村(社区)工作的报考者,提供由所在村(社区)出具并加盖村(社区)、乡镇(街道)公章的服务证明(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单位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原件;(6)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7)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持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还需加盖上一级党组织<党委>公章,参考模板附后)。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为贵州省户籍或贵州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7.“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黔东南州雷山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资格复审在雷山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专班办公室指导下,各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选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期由雷山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在指定网站公告。
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县(市)指定网站发布的选聘、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雷山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资格证书、证明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参加面试人员为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进行计算。仅进行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果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九、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和体检要求由雷山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进行公告。
体检在雷山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专班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雷山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专班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本岗位总成绩及《实施方案》要求,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选聘单位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的,按《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十二、聘用及薪酬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填报《黔东南州雷山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备案花名册》等资料,经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审核盖章后,送同级组织、社会工作、人社部门备案。经备案后的社区工作者,由相应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行文聘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报考岗位涉及多个社区的,由社区工作者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本《实施方案》要求依次选择),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薪酬待遇按《中共雷山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雷组发〔2022〕3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雷山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专班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三)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雷山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5-3336770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0855-3336770
附件:黔东南州雷山县2024年选聘社区工作者职位一览表.xlsx
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
原标题:黔东南州雷山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leishan.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26_85479448.html
2024贵州福泉市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105人简章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等7个基层党建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23〕19号)、《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及《中共福泉市委办公室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泉市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委办字〔2022〕98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增强社区“两委”班子战斗力,福泉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福泉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选聘条件、面试程序、面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选聘工作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5名(专职网格员) ,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福泉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
6.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8.福泉市户籍或长期居住在福泉市内。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②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③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4年9月1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④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⑤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5. 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有吸毒史的,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6.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7. 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8. 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毕业生;
9. 截至2024年9月1日,仍在岗(含2023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10. 截至2024年9月1日,福泉市内仍在岗的村(社区)干部;
11. 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未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地点: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7楼1714会议室)。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2.《福泉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附件2)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
3.毕业证书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符合放宽年龄和学历的报考人员,对应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退役军人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提供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③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由所在社区及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单位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原件;④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相应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本科生享受年龄放宽的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免冠2寸蓝底证件照4张;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和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同时填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选聘资格和面试成绩。
(3)由他人代报的(代报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按手印的委托书),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1)、(2)情况,比照上述(1)(2)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与提交的证件不一致或由于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1日18:00,
1.资格审查由选聘单位所在街道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选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0日18: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0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选聘单位所在街道提出申请,经选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修改。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7楼1714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生须在面试当天早晨7:00—7:30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抽签安排。8:00仍未到达指定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且不准进入候考室,责任自负。
(二)面试方式
面试工作在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选聘单位所在街道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择优递补。
面试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三)面试时须携带的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三证之一);
2.《面试准考证》。
六、体检
1. 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
2. 体检必须在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3.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本岗位成绩及《选聘简章》要求,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1次。
6. 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将在福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fuquan.gov.cn/)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选聘单位所在街道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本《选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选聘单位所在街道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福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fuquan.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公示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二)选岗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选择岗位。拟聘用人员放弃选择岗位的,由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选聘单位所在街道直接指定聘用单位和岗位,服从组织调配;选岗完成后出现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填报《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身份认定备案登记表》,经街道党工委审核盖章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经县(市)级有关部门备案后的社区工作者,由相应街道党工委行文聘用,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中共福泉市委办公室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泉市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简章>的通知》(福委办字〔2022〕98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后期根据学历提升、工作年限、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和考核晋级等情况进行调整。
十、纪律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本次选聘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五)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对违反选聘纪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福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fuquan.gov.cn/)上发布,报考人员要随时关注官方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公告,凡因个人原因贻误选聘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选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四)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选聘,并承诺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十二、本《选聘简章》解释权属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三、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各选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监督电话:0854-2441696
附件1:福泉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福泉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xls
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原标题:福泉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gzfuquan.gov.cn/xwdt/tzgg/202408/t20240830_85522314.html
2024贵州桐梓县总工会招聘3名社会化工作者简章
为加强我县基层工会组织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能力过硬、素质优良、心系职工的基层工会“专职+兼职+志愿者”相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依据《遵义市总工会关于下达〈2024年遵义市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计划〉的通知》(遵市工通字〔2024〕14号)文件,经研究决定招聘桐梓县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3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人数
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3人。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县内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在岗连续3年(含3年)以上的聘用人员;县内村(社区)干部在岗连续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自发布简章之日算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含缓刑、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所在单位不同意推荐上报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8:30至14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咨询电话:0851-26620389。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报名资料到县总工会三楼基层工作部办公室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提供报名资料PDF版报送至邮箱(tzxzghjcgzb@163.com)进行报名。
(三)报名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50元。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桐梓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工作者报名表》1份,需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请严格填写工作年限及自我评价(含近五年获奖情况)。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近五年获奖证书交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五)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一次性说明理由。在资格初审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报名参加了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考生无视招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由招聘单位负责向应聘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及成绩
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报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报考比例达3:1且报名人数少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开展笔试工作。
1.笔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笔试,报考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并根据招聘单位通知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工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基础知识占80分,工会知识占20分。
(3)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现场打分 ,成绩当场公布。
(4)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5)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及“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未开展笔试工作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不再进行折算。
(2)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前)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
(3)笔试、面试相关要求及总成绩将在桐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保持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本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环节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试岗。考察合格人员为试岗对象,试岗期2个月。试岗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试岗期不合格者,领导小组将从面试人员内按综合成绩高低完成体检、考察依次递补进行试岗。若新招聘人员自聘用一年内因辞职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由领导小组从此次面试人员里依次拟定考察人选,择优试岗及聘用。
(十)公示。试岗经考核合格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拟聘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相关程序完善劳动合同。
五、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桐梓县总工会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管理办法》(桐工通字〔2021〕47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桐梓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6620389县总工会
监督电话:0851-26622563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0851-2665668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梓县总工会
2024年9月2日
桐梓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贴相片处) | |||||
民 族 | 籍 贯 | 出 生 地 | ||||||
入党 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健康状况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学历 情况 |
文化程度 | 入学时间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 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简 历 |
起止时间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职务 | 证明人 | ||||
曾获得的奖励(近五年) | ||||||||
自我评价(800字以内) | ||||||||
信息 确认 |
以上填写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
|||||||
单位鉴定及 推荐意见 |
该同志于 年 月至 年 月 在本单位 工作 。 (填写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原标题:2024年桐梓县总工会公开招聘3名社会化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ztongzi.gov.cn/zwgk/zfxxgk/fdzdgknr/rsxx/202409/t20240902_85530320.html
2024贵州罗甸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共罗甸县委办公室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社区工作力量,提高社区工作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为确保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发布《罗甸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选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具体选聘岗位详见《罗甸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本县户籍(生源)以及在罗甸生活满3年以上县外户籍(生源)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心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以下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②退役军人;③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工作2年以上,截至2024年8月30日);④“三支一扶”人员;⑤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社区工作人员;⑥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7.在职村(社区)常务干部报考须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违反党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人员;
4.不符合选聘对象、选聘条件、选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7.截至2024年8月3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8.截至2024年8月31日仍在岗(含2024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选聘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公开选聘坚持个人自愿原则,由本人根据《公告》及岗位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00);
2.报名地点:罗甸县斛兴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3.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罗甸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my.chsi.com.cn)1份;
④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⑤非罗甸户籍需到现居住社区开具满三年居住证明及报考所要求提供的相关佐证资料(房屋租赁协议、就业合同、购房合同、配偶为罗甸户籍等其中一项佐证资料);
⑥在职村(社区)常务干部须持所在乡镇党委同意报考证明;
⑦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由选聘工作组人员现场对参加选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若需委托报名的,须将上述报名材料交给被委托人到现场报名提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笔试内容、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参加规定的笔试、面试项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体检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最后1名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综合成绩排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中,发现有违纪违法及其他不宜选聘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综合成绩排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公示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聘对象,按有关规定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斛兴街道党工委行文,与斛兴街道办事处签订《罗甸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结合选聘岗位情况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2.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选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聘。空缺岗位由罗甸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九、管理考核
确定选聘为我县社区工作者的,由斛兴街道办事处按照《罗甸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履职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和考核。在选聘期间,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解除聘用关系。申请离职人员需提前1个月向斛兴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请。
十、待遇保障
根据中共罗甸县委办公室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党办〔2022〕55号)文件执行,并建立社区工作者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障。
十一、其他事项
1.在选聘各环节,如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本次选聘工作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选聘未尽事宜,由罗甸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相关事宜,均在罗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luodian.gov.cn/)上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0854-4801707(斛兴街道办事处)
0854-7621132(罗甸县人社局)
附件1:罗甸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罗甸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xlsx
罗甸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
原标题:罗甸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zluodian.gov.cn/xwdt/tzgg/tj/202408/t20240829_85511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