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庆萨尔图区“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22人公告

2024年大庆萨尔图区“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22人公告按照《萨尔图区2024年“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萨尔图区2024年“黑龙江人才周”计划引才22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要求详见《萨尔图区2024年“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计划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 服从引进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区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具备下列至少一项:

①引进范围高校Ⅰ、Ⅱ(详见附件2)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其他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录取须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及以上;

③大庆籍(含大庆高考生源和现大庆户籍)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④在庆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区街道所属事业单位:

具备下列至少一项:

①引进范围高校Ⅰ、Ⅱ(详见附件2)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其他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③大庆籍(含大庆高考生源和现大庆户籍)统招本科第二批次A段及以上学历;

④毕业当年或毕业前,所学专业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统招本科第二批次A段学历的在庆高校毕业生。

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所使用的专业和学历必须一致。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3. 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应为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应为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应为35周岁以下(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现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处分人员。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 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档案造假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人员。

7.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请登录报名网址:http://61.167.145.243:809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能力测评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集中开展能力测评。能力测评采取面谈(或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

面谈原则不设开考比例,面谈(或笔试)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岗位计划3:1比例(如果通过面谈人数量不足,视情况调整岗位计划),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并进行公示,面谈排名、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并现场公布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以面谈排名或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工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岗位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并进行公示。

具体能力测评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考核和体检

考核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与考核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体检内容和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等情况产生空缺的,可按能力测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对通过考核与体检的人员,在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人员分配

录用人员需服从引进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其他事宜

1.引进人才由相关部门办理起薪、落实事业编等手续,签订相关协议,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萨尔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本公告由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59—610009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附件1:萨尔图区2024年“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计划表20240801

附件2:引进范围高校Ⅰ、Ⅱ名单

附件3:在庆本科高校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情况汇总表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

原标题:萨尔图区2024年“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aertu.gov.cn/saertu/zwdt2/202409/c05_352372.shtml

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4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2天。

(三)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二楼217室。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完发放。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三)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0763--3393322.

附件:1、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cheng.gov.cn/jgzn/zf/qcqmzj/content/post_1913813.html

2024年芜湖镜湖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2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受镜湖区人社局委托,招聘区直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各环节刊登网站: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镜湖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0名,详见附件:《2024年度镜湖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定向招聘退役士兵是指服役期满2年(含)以上且退出现役的表现良好的人员;

5.服务岗位安排,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9月10日(含)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学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镜湖区在编和编外工作人员;

7.有不良征信记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在镜湖区近三年内考核不合格人员或因其他原因被辞退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于2024年9月23日12:00前对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1次,不得更换岗位,限在9月20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其中: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4. 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17: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经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满足的,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关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官网公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4日9:00-11:00联系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笔试费用缴纳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时政、经济、法律、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基础等,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公示版块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请勿在“我的招考”页面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于笔试成绩一并以公告形式发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进行参加面试确认。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请及时关注。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符合岗位中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需在资格审核环节提供符合优先条件的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环节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其中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10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一)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管理,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镜湖区各单位工作。

(二)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镜湖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七、建立后备人员递补机制

为保障区直机关和街道、社区工作正常开展,建立招聘递补制度。在本次招考结束后3个月内,如果招考的岗位出现缺额情况,则从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取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补录。

八、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还。

考务咨询:0553-3991379

监督电话: 0553-3880205

系统操作问题技术支持:0553-3991818

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度镜湖区区直(含驻区)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职位代码 拟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要求 备注
1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1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2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2 区人民法院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3 2 专业不限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定向招聘退役士兵  
3 区商务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5 1 经济学专业、商务经济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4 区住建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7 1 工程管理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11 1 工程管理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5 区人社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15 1 法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18 1 法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6 区发改委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22 1 经济学专业、经济统计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土木工程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主要从事经济发展、项目管理等工作,需要加班
7 区委统战部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25 1 财务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8 区委宣传部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28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需要值夜班
9 区委社会工作部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0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10 区财政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3 1 汉语言文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新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11 区工商联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5 1 汉语言文学专业、经济学专业、工商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12 区纪委监委机关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7 1 专业不限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定向招聘退役士兵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9 1 法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主要从事执纪执法辅助工作;
较好公文写作能力: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13 区生态环境分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41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42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14 区医保分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44 1 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原标题:2024年度镜湖区区直单位 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ahwhrcw.cn/zpkl/ggxxDetail/?id=12426&zkId=21468

2024年下半年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0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双鸭山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该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

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报名条件

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18日(含)后出生),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身体健康,有志从事基层工作。

关于“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等有关要求与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相同。关于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培养管理等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双鸭山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双鸭山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双鸭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双鸭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双鸭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69-6698057;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69-6698080;

监督举报电话:0469-6698056;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1:1.双鸭山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要求.docx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双鸭山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B90CDD706CB2BFE0630A0012AC79B0&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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