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来宾市忻城县乡村振兴局招聘简章
忻城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忻城县乡村振兴局防贫监测信息(档案)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四个意识强,热爱乡村振兴工作、吃苦耐劳;
(二)年龄在18-45周岁,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四)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凭,专业不限。文字写作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办公室工作经历的、计算机专业优先聘用;
(六)服从工作安排,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3日至1月20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报名表三份;身份证、学历证、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核验以上所需证件原件。
3.报名方式和地点:直接到忻城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103)报名。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县乡村振兴局邮箱:xinfu5512123@vip.163.com。
4.联系人:卢胜勇;联系电话:0772-5512123。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通过面试、考核、体检(应聘人员提供近期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费用自理)后,签订聘用合同。
五、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2500元/月,出差按规定补助,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本简章由忻城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忻城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13日
2022年广西来宾象州县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44人公告
象州县2022年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力度引进一批紧缺急需专业人才,为象州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发〔2019〕43号)、《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来宾市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来人才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象州县2022年引进紧缺急需人才计划工作,通过直接面试的方式引进我县紧缺急需专业人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6日至2004年5月6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6日以后出生);具体条件以《2022年象州县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计划表》为准;
(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参加象州县2021年至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拟聘用人选,公示期结束后放弃录用或上岗后服务期内辞职的人员;
11.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5月6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5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和,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事宜,由象州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2年5月6日8:00至5月12日18:00)
1.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者将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名表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直接送达的方式报名,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有造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2.填报要求。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2022年5月6日8:00至5月13日12:00)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须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审查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通过联系电话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试(如一个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5人,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人数1:3名额确定面试人选)。属于医疗卫生岗位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开展,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确定。
(二)面试内容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非医疗卫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医疗卫生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考评形式进行面试。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由象州县委组织部、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开展。
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地点和时间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看面试公告。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六)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和体检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体检由象州县委组织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审批。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象州县委组织部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试用期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聘用人员的待遇
(一)招聘人员的性质定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具体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人员符合来宾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条件的,经象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的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按照《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象州县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疫情防控。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象州县区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持有健康通行码。
(五)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具体安排及相关信息,可以向象州县委组织部咨询。
1.地址:广西象州县象州镇光明路197号县委四楼象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咨询电话及邮箱
咨询电话:0772—4352036;邮箱:xzrcfzfwzx@126.com。
附件2:象州县2022年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计划报名表.docx
象州县委组织部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2022年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
象州县公安局2022年辅警招聘公告
为加强象州县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县公安局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
一、招聘岗位类别和人数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来宾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程序实施细则》及本县公安工作实际情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文职辅警35周岁以下,勤务辅警30周岁以下。
(四)应聘勤务岗位辅警的,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有公安工作经验的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人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6日至9月17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象州县公安局政工室(象州县象州镇象石路1号)。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征信证明(个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开具)、退役士官士兵还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案。
报名时还需携带填写好的《象州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应知应会法律常识和基础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体能测评项目中,跳远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人员测评四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
(三)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在体能测评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设置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文职岗位辅警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勤务岗位辅警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人民招录体检标准执行。
(五)政审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具体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的渠道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
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岗前(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
六、签订劳动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由象州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期满后继续聘用的辅警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
(一)被聘用辅警每人每月应发工资待遇308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种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个人支付部分由个人承担,社会保险的单位支付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三)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联系单位:象州县公安局政工室,联系人:覃警官,联系电话:0772-4366113。
象州县公安局
2022年8月26日
2022年广西来宾市忻城县卫生健康局招聘简章
忻城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忻城县卫生健康局一般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新闻、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户籍在本县内或本县常住人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需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七)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 5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忻城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宣传教育股(忻城县城关镇鞍山路3号办公楼三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提供材料:报名时提供报名表3份;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仅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等复印件各2份。同时校验以上所需证件原件。
(五)联系人:韦懿格,联系电话:0772-5528810。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本人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工资待遇
经县卫健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将面试、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县卫健局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间一般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每月1450元、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待遇每月2500元,出差按规定补助,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七、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