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南宁市老年人活动中心技术辅助岗招聘公告
南宁市老年人活动中心2022年技术辅助岗公开招聘启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共4个岗位、7名)
1.教学管理(2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
(2)有一定管理经验、活动策划及组织能力,有一定文字功底,能拟简单文案,有文体特长者优先。
(3)年龄35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具有较强服务意识,有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对老年人有较好亲和力。
2.活动管理(1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共管理类。
(2)有一定管理经验、活动策划及组织能力,有一定文字功底,能拟简单文案,有文体特长者优先。
(3)年龄35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具有较强服务意识,有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对老年人有较好亲和力。
3.文秘(3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
(2)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拟教学活动文案、办公应用文等。
(3)年龄35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具有较强服务意识,有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对老年人有较好亲和力。
4.财务(1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
(2)年龄35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具有较强服务意识,有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对老年人有较好亲和力。
二、招聘程序
1.公布方案(2022年3月28日-4月10日)。《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经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在南宁市人才网公布招聘公告。
2.接受报名(2022年3月28日-4月10日)。报名人员将简历及岗位设置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发到中心公共邮箱(slnrhdzx@126.com),在简历中注明报名岗位及联系电话。
3.资格审查(2022年4月11日)。中心按照岗位设置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做好面试准备。
4.组织面试(2022年4月15日)。在市民政局人事科的指导与监督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考官由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2名外聘考官组成;面试采取百分制,由中心自主命题,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语言表达和思维能力等;根据总分高低按1:1比例确定聘用人员。
5.实施考察(2022年4月16日)。主要通过个别谈话,实地和电话约谈的方式,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察。
6.组织体检(2022年4月18日)。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7.聘用公示(2022年4月20日-4月25日)。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心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8.签订合同(2022年4月2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工资待遇按照中心相关预算执行。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中有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以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聘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2.监督与回避: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成立纪律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考核及聘用全过程,监督电话:5828949。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3.未尽事宜由南宁市老年人活动中心人事负责人解释。
咨询电话:0771-5827985(南宁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办公室)
南宁市老年人活动中心
2022年3月28日
附件:南宁市老年人活动中心2022年技术辅助岗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2年广西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35人公告
来宾市公安局2022年第一次招聘辅警公告
为加强我市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市公安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35人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市监察委留置对象看护勤务岗位(辅警)15人(男性10人,女性5人);
岗位二:市公安局勤务岗位6人;
岗位三:市公安局文职岗位3人;
岗位四:市公安局来华管理区分局勤务岗位11人。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来宾市公安局工作实际情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应聘勤务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2日—2004年5月11日期间出生),应聘文职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2日—2004年5月11日期间出生);注:其中市监察委市监察委留置对象看护勤务岗位因工作岗位特殊应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四)应聘勤务岗位的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文职岗位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曾在来宾市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一年之内的;
7.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政法工作经验,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5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流程:在公告下方下载《来宾市公安局2022年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并按报名表下方填表说明填写完整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报名邮箱:lbsfjglk@126.com。
(四)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进行审核,应聘者必须确保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因网上报名填写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在面试环节时进行,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士官、士兵的还应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所有成绩,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笔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公告下方二维码)同步发布。
笔试范围: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同步发布。
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
1000米跑
| ≤4′25′
| ≤4′35′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
800米跑
| ≤4′20′
| ≤4′30′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应聘文职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分数在体能测评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同步发布。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同步发布。
体检标准:勤务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文职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辅警政审标准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试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
在来宾人才网和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平安来宾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来宾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与来宾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符合继续聘用的辅警续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七、工资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工资福利待遇
1.按现行辅警待遇标准执行(每人每月3659元,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部分)。
2.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加班费(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年度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会会员等待遇。此外,市监察委留置看护岗位辅警在执行看护勤务期间享受看护人员值班补助。
(二)辅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三)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联系单位:来宾市公安局部,联系人:唐警官,联系电话:0772-4210509。
来宾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1日
(来宾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二维码)
2022年广东来宾忻城县卫生健康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3人简章
忻城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忻城县卫生健康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卫生监督协管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二)思想素质好,四个意识强,热爱乡村振兴工作、吃苦耐劳;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有个别条件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五)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六)具有中专或高中毕业以上文凭,专业不限;
(七)服从工作安排,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至4月15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报名表三份;身份证、学历证、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核验以上所需证件原件。
3.报名方式和地点:直接到忻城县卫生健康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报名。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忻城县卫生健康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邮箱:lbxcwsjd@163.com。
4.联系人:莫露惠;联系电话:0772-6408095。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通过面试、考核、体检(应聘人员提供近期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费用自理)后,签订聘用合同。
五、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1450元/月,出差按规定补助,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本简章由忻城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忻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8日
2022年广西来宾市忻城县民政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忻城县民政局2022年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人数1名。
三、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不含五险),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出差补助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调配和工作安排。掌握Word、Excel等现公软件技能,并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二)35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40岁),男女不限。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国家职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
(四)专业:经济学类、社会学类、统计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会计与审计类等(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
(五)下列人员不允许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9月18日。
(二)报名地点:忻城县民政局二楼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请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历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忻城县民政局2楼办公室报名(地址:忻城县城关镇翠屏西路7号,双休日不接受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表、本人有效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历明等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忻城县民政局邮箱(m5512131@126.com)。
六、聘用程序
对符合条件人员由忻城县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择优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联系人:蓝冬辛,咨询电话:0772-5512131,18078268118。
七、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忻城县民政局
202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