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金秀瑶县“瑶山英才”引进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2022年瑶山英才引进计划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力度引进一批紧缺急需人才,为金秀瑶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发〔2019〕43号)、《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来宾市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来人才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金秀瑶族自治县2022年瑶山英才引进计划,通过直接面试的方式引进我县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
(二)积极要求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艰苦朴素,模范地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到基层艰苦的环境中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单位要求的服务年限;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0日~2004年5月20日期间出生)。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七)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职称和技能等相关条件,能够承担相应的岗位工作(具体岗位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参加金秀瑶族自治县2020年至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拟聘用人选,公示期结束后放弃录用或上岗后服务期内辞职的人员;
11.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5月20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5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和,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事宜,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引进人员的性质定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具体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按所在主管部门(单位)所获得绩效考评等次奖金基数的有关标准执行,并纳入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具体按照金秀瑶族自治县有关文件执行。
(二)引进人员符合来宾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条件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享受来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的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按照《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执行,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三、引进程序
(一)人才报名(2022年5月20日8:00至5月30日18:00)
1.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者将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名表(附件2)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附件1岗位所示邮箱)、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报名,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有造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2.填报要求。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2022年5月20日8:00至6月1日18:00)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须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审查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通过联系电话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
3.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开展。
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4.面试的地点和时间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看面试公告。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6.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体检和考察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察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2.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等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和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试用期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疫情防控。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金秀瑶族自治县区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持有健康通行码。
未尽事宜,请联系: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金秀县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772-6212238,0772-6218375。
地址: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功德路37号1号行政楼3楼(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人才股办公室)。
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9日
附件1:金秀瑶族自治县2022年瑶山英才引进计划表.xls
附件2:金秀瑶族自治县 2022年瑶山英才引进计划报名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广西来宾金秀治县补充招聘高中和幼儿园教师9人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2021年补充招聘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满足教学工作发展需要,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来宾市人社局批准,本次计划补充招聘8名高中教师和1名幼儿园体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5日~2003年7月5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金秀瑶族自治县2021年补充招聘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要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九)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4日18:00(现场报名不含周末),应聘人员可到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表发送到电子邮箱(jxxjszp@163.com),报考咨询电话0772-6213392。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历届毕业生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普通话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现场报名时间为上班时间,地点为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监察股。
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7月14日报名的必须在7月15日9:00前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工作2021年7月15日9:00前完成。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7月15日9:00前致电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四)开考比例。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本次高中学校教师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数的须核减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三、考试
本次考试以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面试分数排名来确定考核的人员。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的考生提交材料后,当场确认是否具有参加考试资格。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接到通知的考生到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监察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审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注: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登记表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不在规定时间送达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在来宾人才网等媒体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备课、试讲等方式开展。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面试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五)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天面试结束,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八)聘用
通过面试考试或直接考核后符合拟定为聘用人员的,应届毕业生即可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等相应资格证书后按照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历届毕业生可按照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后到岗任教。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空缺岗位补充招聘
经过本次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招聘计划中仍有空缺岗位的,继续组织补充招聘,具体招聘要求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审批和聘用
(一)审批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签订合同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期不低于6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或尚在两年择业期(从毕业证签发之日起顺延两年)内,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6213392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0772-6218658
监督电话:0772-6215056
附件1:金秀瑶族自治县2021年补充招聘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5日
广西来宾金秀县招聘教师86人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2020年度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广西来宾金秀瑶族自治县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6人公告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精神,经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金秀瑶族自治县(下称金秀县)2020年度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9日~2002年4月29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部分乡村教师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2020年度金秀县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4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0年度金秀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金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15日。
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在来宾人才网下载《2020年度金秀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然后扫描《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注: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jxxjszp@163.com。扫描的材料必须清晰。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后,考生必须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来电向招聘单位报告报名材料发送情况。不来电报告,造成错过报名时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报告电话:0772-6213392。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15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报名地点:金秀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二楼)。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2020年度金秀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注: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16日。网上报名的考生,招聘单位将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进行电话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反馈。
考生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在30人以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超过30人,则增加筛选程序。同一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大于30人时,由县教育体育局与县人社局组成考察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谈,面谈时间每人3-5分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最终筛选出30人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金秀县教育体育局会同金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发布。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5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七)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体检、考核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应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二)考核。由县教育体育局、招聘单位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学历证书、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金秀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结束后本年度招聘计划仍有职位空缺的,年内将再次组织补充招聘。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金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金秀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6213392。
附件1:金秀县2020年度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20200430.xls
2:2020年度金秀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00430.doc
3:公考专业分类目录(2019年版)20200430.xls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30日
广西来宾金秀瑶族卫生健康局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金秀瑶族卫生健康局金秀瑶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卫人发〔2017〕48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人发〔2017〕46号)、《关于开展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5号)及《关于进一步精准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11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秀瑶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设置及职责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针对基层全科医生紧缺的问题,在县级公立医院专门设置、并将所聘执业医师派驻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的非在编非常设岗位。
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持我县2022年度县级公立医院设置1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招录一名)。
二、招聘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金秀瑶族自治县招聘(若无金秀户籍人员报名,可扩大范围招聘)。欢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积极报名。
(二)招聘名额。2022年金秀瑶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人数共计1人。
(三)招聘条件。特岗全科医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在设岗时,要重点考虑无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可结合县乡人才一体化改革和医共体建设,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派特岗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实行岗位常设,人员定期轮换。
本次招聘年龄18—35周岁(1986年6月23日—2004年6月23日期间出生),身体良好。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按2022年6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自行下载《金秀瑶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报名。《金秀瑶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电子版填写),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工作证明到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3日—6月28日(每天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解放路78号金秀县卫生健康局2楼人事股。
(二)资格审查。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报名当天提出审查意见。
四、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在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等级,并应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2022年7月上旬。
六、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22年7月中旬。
(二)由县卫生健康局督促安置单位与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服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4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时间:2022年7月中旬。
六、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负责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者,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应聘者如有疑问,可直接向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咨询。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2—6423152;监督电话:0772—6423195。
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1:2022年金秀瑶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金秀瑶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