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及专业要求
办公室工作岗位1名。主要从事办文办会、材料撰写等工作。汉语言文学类、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等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团队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爱岗敬业,团结同事,服从安排。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四)年龄为35周岁以下(截至发布公告之日),性别不限。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扎实的文字写作功底;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各类常用办公软件。
(六)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嗜好。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按来宾市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发放,聘用期内社会保险金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责,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
劳务派遣方式。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签订上岗协议),一年一聘,可以续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及签字确认纸质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扫描发至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邮箱: lbrdrjk@163.com。报名人员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谈;未入围面谈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谈。应聘人员接到面谈通知参加面谈时,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面谈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根据报名及面谈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综合各方面情况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对面谈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名额,按面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面谈和体检结果,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经面谈、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联系。联系电话:0772-4278252、4278661。
附件: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10.08.doc
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2022年广西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35人公告
来宾市公安局2022年第一次招聘辅警公告
为加强我市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市公安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35人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市监察委留置对象看护勤务岗位(辅警)15人(男性10人,女性5人);
岗位二:市公安局勤务岗位6人;
岗位三:市公安局文职岗位3人;
岗位四:市公安局来华管理区分局勤务岗位11人。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来宾市公安局工作实际情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应聘勤务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2日—2004年5月11日期间出生),应聘文职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2日—2004年5月11日期间出生);注:其中市监察委市监察委留置对象看护勤务岗位因工作岗位特殊应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四)应聘勤务岗位的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文职岗位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曾在来宾市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一年之内的;
7.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政法工作经验,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5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流程:在公告下方下载《来宾市公安局2022年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并按报名表下方填表说明填写完整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报名邮箱:lbsfjglk@126.com。
(四)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进行审核,应聘者必须确保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因网上报名填写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在面试环节时进行,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士官、士兵的还应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所有成绩,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笔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公告下方二维码)同步发布。
笔试范围: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同步发布。
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
1000米跑
| ≤4′25′
| ≤4′35′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
800米跑
| ≤4′20′
| ≤4′30′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应聘文职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分数在体能测评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同步发布。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同步发布。
体检标准:勤务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文职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辅警政审标准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试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
在来宾人才网和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平安来宾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来宾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与来宾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符合继续聘用的辅警续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七、工资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工资福利待遇
1.按现行辅警待遇标准执行(每人每月3659元,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部分)。
2.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加班费(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年度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会会员等待遇。此外,市监察委留置看护岗位辅警在执行看护勤务期间享受看护人员值班补助。
(二)辅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三)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联系单位:来宾市公安局部,联系人:唐警官,联系电话:0772-4210509。
来宾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1日
(来宾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二维码)
2022年广西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招聘公告
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编外聘用专业技能岗位人员。
(二)招聘人数:2人。
二、聘用范围和对象
生源地或常驻地为来宾的人员。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9日至2004年8月29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备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岗位资格条件见《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5日。
2.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来宾市绿源路329号九楼902室,联系电话:0772-4270867)。
(2)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需填报和提供的相关材料:按照所报岗位,填写《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网络报名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上传《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到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邮箱(lbsrcb@163.com)。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信息,所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
以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当日向报考者提出审查意见。以网络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招聘单位于报考者报名提交报名材料2个工作日内,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申请报考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能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要及时向报考者说明原因。
(三)考试、体检、考核
1.考试。
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22年9月8日前。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生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22年9月9日前。
3.考核。考核工作由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采取书面考核的形式进行。
考察时间:2022年9月13日前。
(四)履行聘用程序
1.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5日前。
2.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各用人单位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期限为2年,执行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有关文件执行。今后每聘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的,次年的月工资标准为上一年度月工资标准基础上增加50元(最高不能超过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来宾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今后每聘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的,次年的月工资标准为上一年度月工资标准基础上增加50元。聘用期内我办负责按规定缴纳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部分,个人应承担的部分从受聘人员工资代扣。享受带薪年休假,出差的差旅费参照来宾市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六、相关要求
(一)坚持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招聘纪律。应聘者在报名、体检、考核等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聘用的人员,要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上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772—4270867
联系人:卓少寒
附件1.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20220829.docx
附件2.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20220829.docx
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2022年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
象州县公安局2022年辅警招聘公告
为加强象州县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县公安局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
一、招聘岗位类别和人数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来宾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程序实施细则》及本县公安工作实际情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文职辅警35周岁以下,勤务辅警30周岁以下。
(四)应聘勤务岗位辅警的,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有公安工作经验的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人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6日至9月17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象州县公安局政工室(象州县象州镇象石路1号)。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征信证明(个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开具)、退役士官士兵还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案。
报名时还需携带填写好的《象州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应知应会法律常识和基础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体能测评项目中,跳远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人员测评四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
(三)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在体能测评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设置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文职岗位辅警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勤务岗位辅警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人民招录体检标准执行。
(五)政审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具体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的渠道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
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岗前(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
六、签订劳动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由象州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期满后继续聘用的辅警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
(一)被聘用辅警每人每月应发工资待遇308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种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个人支付部分由个人承担,社会保险的单位支付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三)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联系单位:象州县公安局政工室,联系人:覃警官,联系电话:0772-4366113。
象州县公安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