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柳州市三江县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柳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6月28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桂人社发〔2011〕128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精神,以及脱贫攻坚对急需紧缺人才需要,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三江县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均以2020年7月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4年7月8日(含本日)至2002年7月7日(含本日)之间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含31日,下同)取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因新冠肺炎疫情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本次考试招聘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附件1《2020年度三江县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表》。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15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二)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附件1《2020年度三江县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三)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北京市、湖北省、武汉市以及重点地区返桂来桂人员须持有当地绿色健康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返柳来柳人员如需参加面试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报名人数开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本次招聘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在岗位招聘计划数内,若某招聘岗位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则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招聘单位可按实际情况提出是否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招聘单位可按实际情况提出是否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上报审批、聘用。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并签订聘用合同。

  十、招聘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实施,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等工作。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861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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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三江县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表.xlsx

  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x

  三江县公开招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xlsx

  2019版三江县公开招聘专业目录.xls

  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

2020年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四批)

  为了适应我市各事业单位中高级人才补充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中高级人才开展公开招聘(第四批),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报名截止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11月5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1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先查阅《2020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中高级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第四批)》(附件1),按岗位表列出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2020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和职业资格复印件、其他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原报名时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教师聘用控制数)人员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材料请咨询招聘单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开考比例。有笔试环节的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直接面试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按1:1进行考核。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招聘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审批的,可以报考。

  三、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直接面试的岗位,报考比例超过1:3时,招聘单位可以全部面试,也可以组织筛选,筛选出符合比例的人选,筛选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二)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3个工作日。

  (三)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主管机关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因主管部门核准开考或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是实际操作的,面试合格线可以由招聘单位确定,但须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考核和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直接考核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筛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市直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递补。原则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直接考核的岗位,递补方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

  五、人员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中,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3-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严肃纪律

  对于在2020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除拟聘人员因怀孕原因可以申请延时体检,公示及聘用,本次招聘所有的程序须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逾期相关程序不得启动。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四)本公告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2972;

  3.监督电话:(0772)2869916

  附件1:2020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2:2020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第四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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