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公告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察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男性司法警察若干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司法警察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职业技能;

  (三)符合司法警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年龄、身体等条件。

  聘用司法警察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警务保障工作,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2.年龄在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复原、转业军人文凭放宽至高中学历;

  5. 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持有B1以上(含B1)驾驶执照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

  6.在同等条件下,人民警察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中共党员、高学历、或具有其他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7.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南宁市财政支付,按中共南宁市委编办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计发基数和计发比例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42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邮寄及网上投递简历。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679121。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须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附照片);

  (2)自荐书;

  (3)身份证;

  (4)户口本;

  (5)学历学位证书;

  (6)驾驶证;

  (7)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体能考核

  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体能考核: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四)体检

  根据个人表现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六)公示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广西法院内外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本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七)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中院党组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批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日

  

  附件: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司法警察报名表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我街道根据工作需要,现组织一次对外公开招聘外聘人员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年龄条件:除特需人员外,首次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0日)。

  (三)中员、热爱写作或有写作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良好;

  (五)具体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招聘计划

  详见《青秀区津头街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8号津头街道办事处一楼信访中心。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1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到报名点报名,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有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同时提供。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常识、协管员工作有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三)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体检合格者,报城区党委、政府批准后,公示7天。

  (五)聘用方式:本次招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工作。初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按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统一实行管理。

  (一)工资: 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0771-5825702。

  

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0日

  附件:《南宁青秀区津头街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以及《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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