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公告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察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男性司法警察若干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司法警察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职业技能;
(三)符合司法警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年龄、身体等条件。
聘用司法警察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警务保障工作,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2.年龄在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复原、转业军人文凭放宽至高中学历;
5. 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持有B1以上(含B1)驾驶执照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
6.在同等条件下,人民警察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中共党员、高学历、或具有其他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7.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南宁市财政支付,按中共南宁市委编办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计发基数和计发比例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42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邮寄及网上投递简历。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679121。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须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附照片);
(2)自荐书;
(3)身份证;
(4)户口本;
(5)学历学位证书;
(6)驾驶证;
(7)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体能考核
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体能考核: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四)体检
根据个人表现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六)公示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广西法院内外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本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七)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中院党组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批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日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我街道根据工作需要,现组织一次对外公开招聘外聘人员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年龄条件:除特需人员外,首次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0日)。
(三)中员、热爱写作或有写作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良好;
(五)具体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招聘计划
详见《青秀区津头街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8号津头街道办事处一楼信访中心。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1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到报名点报名,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有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同时提供。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常识、协管员工作有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三)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体检合格者,报城区党委、政府批准后,公示7天。
(五)聘用方式:本次招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工作。初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按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统一实行管理。
(一)工资: 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0771-5825702。
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0日
附件:《南宁青秀区津头街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以及《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招聘辅警41人公告
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招聘工作效率,缓解公安机关辅警用人需求,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21年度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辅警41人,岗位信息详见下文(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3年7月13日至2003年7月14日期间出生),本科学历年龄适度放宽至35周岁即1986年7月13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18:00至7月29日8:30
报考人员需将《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身份证、学历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信网学历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本人版)、复员、退伍证等各类证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364772198@qq.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南宁高新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
(三)报考说明
1、凡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辅警,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2、凡被南宁市公安局开除、辞退的辅警,不得报考。3、凡被南宁市公安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应聘人员,自应报到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4、对同一时期南宁市公安局范围内多个单位同时开展招聘工作,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5、离职后重新参加报考,须提供原聘用单位开具的正常离职证明。6、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南宁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辅警报名。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我分局将通过南宁高新警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ngxjf)发布考生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 笔试内容
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复习范围详见下文(附件2),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笔试时间暂定于7月31日,具体以南宁高新警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ngxjf)公告为准。
(二)体能测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进入体能测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男子组
以上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女子组
以上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
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执行。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分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
(四)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辅警岗位出现缺额或新增员额,分局可在面试合格且符合缺额岗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直接补录。
五、聘用程序
(一)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 体检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分局对应聘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 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辅警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通过南宁高新警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ngxjf)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辅警首次聘用月工资待遇为3400-38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以后每2年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即可晋升1级,最高可晋升至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七、相关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0771-3210166
报名邮箱:2364772198@qq.com
(二)我分局将通过南宁高新警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ngxjf)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参加考试时,各项考试必须身份证进行核实。
(五)报考人员报考成功后,坚持每日健康打卡,14日内无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试期间需持广西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考试。
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1年7月13日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招聘2人公告
关于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为兴宁区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区委宣传部管理,内设机构有综合部、采编部、编辑部。因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公开组织考试,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总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
采编部记者1名,美编1名。
(二)总体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
3.立场坚定,思想作风硬,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积极进取;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对新媒体有浓厚的兴趣,熟悉新媒体应用,具有一定的互联网思维和媒体融合发展素质。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附件1《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栏分别相符;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7月以后出生)。
6.优先考虑具有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和相关职称的人员。
7.中员优先。
三、待遇及其他
所聘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由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合同每2年一签,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进行考核签订。
聘期内保障政策:
(一)聘用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聘用教师薪酬标准,具体标准为:无职称3220元/人·月,初级职称3360元/人·月,中级职称3500元/人·月,高级职称3780元/人·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聘用人员在完成每月基础采编任务的基础上,对市级以上采用的相关新闻信息稿件进行相应奖励。
(三)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录用等程序进行。由兴宁区委宣传部、兴宁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至7月18日止。
2.网上报名:材料发送至兴宁区融媒体中心邮箱:xnrmtzx@163.com。
3.联系电话:0771-3290105,0771-3290306。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附件2《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简历1份,含本人全身生活照1张。
(4)附件3《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5)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学习经历或有作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