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青少年事务社工招聘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1年02月22日讯: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青少年事务社工(1人)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熟悉办公软件运用,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执行力强,能吃苦耐劳。

  3.年龄3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社会工作、法学、心理学、汉语言文学、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对接团市委学校部工作,联系城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城区中小学宣教等事务性工作。

  2.负责部门宣传工作,负责撰写活动新闻稿并发布,负责团委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

  3.负责相关工作的行政公文、活动方案等文案的撰写工作,以及根据工作需要与各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4.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2月20日—2月26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下载并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个人一寸彩照清晰地附到表格内,并将表格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发送至邮箱:xnqtw2005@163.com。

  四、面试

  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本单位将通过电话予以通知面试,面试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七、工资待遇

  确定聘用后,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2.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归还。

  3.咨询电话:0771-3290265(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点击下载>>>

  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xls

2021年广西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宁检查分局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宁检查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宁检查分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现场检查、复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二、招聘要求

  我单位拟聘用工作人员一名,人员资格条件如下: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安心工作。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药学、法律及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公文写作及有驾驶C证等优先。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及精神病史。

  4、男性,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工资待遇:每月3500元(含五险一金)。

  三、报名方式

  2021年6月15日前将简历发送到229744223@qq.com

  联系人:甘露

  联系电话:0771-5862859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宁检查分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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