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市三娘湾旅游管理区招聘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1月09日讯:因工作需要,钦州市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现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办公室副主任1名。

  2.文秘工作人员2名。

  3.旅游管理工作人员2名。

  4.会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岗位条件要求:

  办公室副主任: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学类等相关专业,有办公室文字工作经验3年以上,熟悉电脑操作,中共党员及有村官、西部志愿者经历者优先考虑。

  文秘工作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学类等相关专业,熟悉电脑操作,中共党员及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较强的文字功底(需有在校或实习期间相关的工作成品如工作文字材料、刊登的新闻稿件等提供)者优先考虑。

  旅游管理工作人员:应具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旅游管理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等相关专业,熟悉电脑操作,中共党员及有一定文字功底(需有在校或实习期间相关的工作成品如工作文字材料、刊登的新闻稿件等提供)者优先考虑。

  会计工作人员:应具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有会计工作经验2年以上,中共党员及有国企财务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4.年龄要求:办公室副主任年龄35岁以下;文秘工作人员、旅游管理工作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会计工作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有意者,请填报《2021年三娘湾旅游管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件发送邮箱qzsnw@126.com,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电话:0777-3816699。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8日—1月17日。

  3.考试形式及安排。考试采取面试和公文写作或专业试题形式,考试时间初定在1月下旬,地点定在三娘湾旅游公司会议室。

  4.聘用方式。根据面试成绩和公文写作或专业试题综合情况,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并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属于合同制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后需续聘的,经考核合格后,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

  2.试用期薪资待遇为正式聘用后薪资的80%(不含五险)。

  3.正式聘用后,聘用办公室副主任薪资待遇为450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聘用会计工作人员400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聘用工作人员本科学历者薪资待遇为310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大专学历者薪资待遇为300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

  4.聘用期间,提供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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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三娘湾旅游管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钦州市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2021年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方案

  因检察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1名检察辅助人员,从事检察业务辅助和综合性工作。招聘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学历层次与综合能力相结合的原则,招聘方式采用能力测试录取的方式进行。被聘用人员接受钦北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身份。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司法行政文员1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应聘岗位,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类专业或法律专业,有摄影特长,擅长Photoshop或CAD等编辑软件的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5日至2003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

  4.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

  5.其他不宜担任检察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5日至2020年1月10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可采取向高校引进、推荐报名等灵活方式进行。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报名简历应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及相关材料证明(所需提交的佐证材料包括:毕业证书、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报名邮箱为qbjzg3686258@163.com。

  (三)咨询联系电话:0777-3686358,联系部门: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部。

  (四)资格审查: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招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测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参加测试。招聘岗位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钦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五、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通过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报考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解决能力,专业知识、仪表仪态等。

  六、体检

  (一)职位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参照职工入职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三)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不适宜从事检察辅助人员工作的,视为不合格。对政审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人员。

  八、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

  九、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及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及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劳动人事关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及格的,不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十、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及薪酬保障规定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聘用制检察人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资格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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