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3名、司法警察4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学历层次与综合能力相结合的原则。被聘人员由钦南区人民法院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聘用制法院工作人员身份。
二、拟招聘岗位及名额
书记员3名、司法警察4名。
三、招聘条件
1、书记员岗位不限性别,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安排在院部相关业务部门工作,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速录水平达到60字/分钟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同等条件下有文体特长的优先录取。
2、司法警察岗位仅限男性,工作岗位安排院部在司法法警大队,年龄要求在18-30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司法警察岗位必需的身体素质,身高不低于1.65米,驾龄1年以上,具有较熟练的驾驶技能,无重大交通事故和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同等条件下有驾驶证B1和文体特长或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3、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组织纪律性强,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曾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有纹身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4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网上报名邮箱为:qnqfyzgk@163.com;纸质报名资料邮寄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103号钦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相应的技能证书等,简历中应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要求图像清晰。
(三)联系电话:0777—3618792。
(四)资格审查。由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测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参加测试。
五、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
书记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通过速录技能测试、司法警察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通过驾驶技能和体能测试后,方可进入面试。其中,书记员的速录技能测试形式为看打,即运用打字测速软件进行测试,时间为10分钟,根据打字速度和准确率进行评分;司法警察的体能测试项目为:俯卧撑、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同时根据驾驶资格证情况开展驾驶技能测试。
通过体能测试和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仪表仪态等。
六、体检
1、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3、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测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4、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政审由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组织,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视为不合格。对政审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人员。
八、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劳动人事关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书记员根据工作部门不同,工资待遇分别有3650元/月左右、3850元/月左右两个标准;司法警察的工资待遇为3550元/月左右,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享受工会会员相关福利,年底有岗位考评奖。本公告由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8日
广西钦州市财政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财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招聘人数
2名。
招聘岗位
从事财政、财务、金融工作。
招聘条件
1.素质:素质好,热爱财政财务工作,遵纪守法,服从分配;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具有会计系列职称的人员优先录用;
4.年龄要求: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
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属于合同制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工资按照单位同类人员发放,并按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招聘方式
1.公开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星期日天);报名要求: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在校期间主要课程学习成绩和近期相片(2寸免冠正面头像和全身照片各一张)。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钦州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邮箱qzczrj@126.com 进行网上报名。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考试方法。采取统一面试,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在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
4.一经录用,试用三个月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关系,并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联系电话:0777-2832546;
地址:钦州市银河街125号;电子简历发送至邮箱:qzczrj@126.com 。
广西钦州市委政策研究室招聘公告
钦州市委政策研究室是市委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名额1人(办公室工作人员)。详见《钦州市委政策研究室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诚实守信,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及性别:25-40周岁,办公室岗位男性优先考虑。
4.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党员的优先考虑,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学历可以放宽到专科。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2日—4月1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有意者请将建简历发送至邮箱
swzys@qinzhou.gov.cn,邮件备注姓名+应聘岗位
3.联系人:胡*波,联系电话:0777-2823825。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1.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合同期满后需续聘的,经考核合格后,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
2.福利待遇:面议
钦州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2020年3月12日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76人公告
根据市公安局2020年度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招聘计划,我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6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包括市公安局机关辅警和留置看护辅警。
1.市公安局机关辅警:即市局各部门执法执勤类、文职类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公安民警开展预防制止犯罪、治安管理、巡逻防范、场所检查、疏导交通、安全保卫、监所管理、窗口服务等勤务辅助工作,以及协助开展文书管理、窗口服务、信息釆集与录入、技术支持和保障等文职辅助工作。由市公安局统一调配、管理和使用。
2.留置看护辅警:即执行留置看护任务的专职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市监委采取留置措施的被调查人进行全天24小时轮流看护。看护辅警参照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执行看护任务时由市监委管理使用,没有看护任务时由市公安局管理使用。
(二)招聘人数:176人
岗位一:33人,要求男性,退伍军人。
岗位二:71人,要求男性,不限专业。
岗位三:10人,要求女性,不限专业。
岗位四:18人,文秘岗位,男性5人,女性13人,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文秘专业或文秘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五:22人,专业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
岗位六:4人,专业岗位,财务岗位2人,医学岗位2人,要求财务、医学相关专业。有财务、医学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七:8人,铁骑岗位,要求男性,身高1.75米以上、有摩托车驾驶证。退役军人优先。
岗位八:10人,留置看护岗位,要求男性、退伍军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8月15日至2002年8月25日期间出生。除岗位七外,退伍军人放宽至40周岁。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除岗位七外,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9;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有纹身者不予聘用。
(六)自愿服从市公安局统一工作分配。
(七)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受到处罚的,或因酒驾、醉驾或毒驾被处罚过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教师及其他行业的执业资格证书的;
8.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从事过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岗辅警,但暂缓过渡人员、报考岗位八的辅警除外;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注意事项】本市各级在岗辅警不得报考岗位一至岗位七,但可以报考岗位八;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暂缓过渡人员可以报考岗位一至岗位八。
三、招聘程序
(一)普通程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二)特殊招聘程序
1.特殊退役军人简化程序:在测试考试环节中,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即不需参加笔试。考生为退役军人,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简化招聘程序:
(1)士官;
(2)服现役期间,有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烈士子女的;
(4)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
2.岗位五、岗位六、岗位七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化招聘程序。其中,岗位五、岗位六在测试考试环节中,参加体能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即不用参加笔试和面试,而是采取专业知识测试或考核的方式招聘。岗位七在测试考试环节中,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即不用参加笔试。
四、招聘具体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00:00至8月25日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填写《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网址链接和报名二维码附后。
3.报名所需材料。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必须为材料原件,材料上的字迹和图片应当清楚可辨。上传复印件或影印件,或字迹太过模糊,无法辨认的,均视为材料缺失。
①本人户口簿,要求:地址页(即第一页),本人页。
②本人身份证,要求:正、反两面。
③学历证书,要求:有证书编号,有本人照片及毕业信息。
④本人照片,要求: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⑤退伍证,要求:有证件编号,本人照片及退伍相关信息。
⑥摩托车驾驶证,要求:报考岗七的考生必须上传驾驶证(含本人照片),驾驶证副页(含有效期)。
⑦符合简化程序和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为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符合简化程序,是否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上传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招聘条件且上传材料齐全的,经审核后为报名成功。
5.审查结果查询。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五个工作日后再次扫码(报名二维码或登录)对审查结果进行查询,或在体能测试前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注意事项】
1.关于网上报名。考生可用电脑打开网址或用手机扫二维码进行报名。一旦发现恶意填写报名表影响招聘工作的,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安机关进行查处,追究其相关责任。
2.全程资格审查。在测试考试前,将公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但是,应聘资格的审查将贯穿招聘全流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有伪造、假冒、修改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从事留置看护或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符合加分条件的,必须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测试考试
1.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即可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长跑,即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计分数,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参照附后。
【注意事项】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自觉放弃测试。
2.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以及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相关知识等。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生为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的,民警配偶或子女的,退伍军人的,全日制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的,加10分。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只加一次,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特殊招聘程序的考生,不再享受以上加分。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专业技能测试。岗位五、岗位六的计算机、医学、财务专业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实际运用能力和水平。
5.考试综合成绩折算方法。按照面试成绩占45%、笔试成绩占35%、体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其中,岗位五、六的考试综合成绩,按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80%、体能测试成绩占20%计算;岗位七、特殊退役军人按面试成绩占80%、体能测试成绩占20%计算。综合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以此类推。体检安排在钦州市市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除身高、视力标准按照本公告外,其他体检内容和指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政审考察
按照《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前,政审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呈报局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示5天。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各岗位出现缺额的,由市公安局统筹调配,在考试分数线以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七)岗位分配
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市局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五、薪酬待遇
平均工资待遇约为3000元/月(包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费用,不包含单位应缴费用)。其他福利待遇按照《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信息咨询渠道。招聘信息,包括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通知和公告等,可通过钦州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钦州警方进行查询,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77-2819660、2868636。
(二)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确保能够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招聘信息。招聘期间,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以免影响聘用。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或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身份核验。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应聘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附件:2020广西钦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76人公告s.docx
钦州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