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

2016广西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781人公告(一)

 为满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2〕186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定于2016年5月21日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78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21日~1998年5月21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21日以后出生);(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详见《来宾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八) 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的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来宾市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且随军家属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后勤控制数)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3.现役军人;4.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5.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试用期未满的;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5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二、报考程序(一)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1.招聘岗位查询。各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者对岗位资格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计划表》)。2.网上报名。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待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在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举证。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8:00~4月20日17:30。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于报名当日起2日内,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说明原因。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16日8:00~4月22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2016年4月15日8:00~4月20日17:30),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因所报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笔试的,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6年4月26日8:00~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于2016年4月27日8:00~17:3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4.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1:3的岗位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批准,方可开考。因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计划招聘人数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无法开考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免交考试费,但须先按期缴费,再于5月20日17:00前携《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考务部窗口(来宾市绿源路329号)办理免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以上材料需复印件1份,验原件。缴费成功后,对无法开考、改报不成功或不改报其他岗位人员,市人事考试中心将按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试费。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4月16日8:00~4月24日18:00。(三)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自行从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准考证》1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准考证》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报名登记表》须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打印如遇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报考来宾市事业单位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打印时间: 2016年5月16日8:00~5月20日18:00。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1.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具体安排为: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四类)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分四类,其中医疗卫生类分六小类)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分值各15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考试大纲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也可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考生可登陆来宾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查询时间:2016年6月13日起。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社局统一划定,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公布时间:2016年6月16日前。4.照顾加分。(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2)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一年以上(2015年5月21日前参加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加5分(已通过考试等方式成为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以上的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社、教育、卫生、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原件,于2016年5月27日前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来宾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直接送达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寄送地址:来宾市绿源路329号六楼607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邮编:546100)。(3)以上两项可累计加分,计入笔试成绩。5.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照顾加分。笔试总成绩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单科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二)面试1.面试比例。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无法开考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公布时间:2016年6月17日前。2.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招聘单位要及时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将本人的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和学位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并于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职称证、执(职)业资格证、随军家属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不在规定时间寄送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6月20日~6月27日。3.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汇总,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招聘单位同时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人选公布时间:2016年6月30日前。4.现场验证。面试当天,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全部审查材料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5.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可以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具体形式由组织实施部门确定。6.面试的组织管理。市直单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市、区)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县(市、区)政府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组织单位在笔试工作结束后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送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委派人员、外单位专家7人组成。招聘岗位专业性较强的,专家成员不得少于2人。考官组成人员须报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面试严格执行考官资格制度。未经培训,没有考官资格的人员不得担任面试考官。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7.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看面试公告。面试时间:2016年7月15日前。8.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应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经市人社局批准,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紧缺岗位的人员,其面试合格成绩可降低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9.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10.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四、体检和考核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并列时,则确定面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同时并列时,则确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一) 体检。市直单位的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县(市、区)单位由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单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二) 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时间: 2016年8月10日前。五、审批和聘用(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16年8月20日前。(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审批时间:2016年8月31日前。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三)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四)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参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报考者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六)报考者必须诚信报考,有下列行为的,予以相应处罚:1.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考试资格;2.面试资格审查名单发布后,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及递补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3.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放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按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后放弃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5.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或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七)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七、有关说明(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二)“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或尚在两年择业期(从毕业证签发之日起顺延两年)内,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本公告由来宾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来宾市委组织部:0772-4278960来宾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2-4278510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0772-4271588监督电话:0772-4278506原标题:来宾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一)点击下载>>>2016年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6年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4月12日

广西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1708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充实我市事业单位的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6年我市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六)具备2016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的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邕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且随军家属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后勤控制数)人员。二、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三、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www.nnrkz.com)上报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8:30时至4月18日17:30时。(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在2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在网上反馈报考者,报考者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12日8:30时至4月19日17:30时。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考计划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6年4月26日8:30时至4月26日17:00时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6年4月26日8:30时至4月26日17:30时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的前述报考者,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6年4月6日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4月6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4月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具体交费方式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的《报名须知》上另行通知。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16年4月12日8:30时至4月20日17:30时。(四)开考比例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地处偏远的乡镇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16年4月22日12:00时以前以书面形式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方能开考。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者。(五)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上打印准考证1份。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16年5月15日至5月21日。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四、考试(一)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以上各科的分值均为15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1、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四类)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分四类,其中医疗卫生类分六小类)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3、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0日后,报考人员可向招聘单位咨询,也可登陆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查询。5、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二)面试面试组织实施。招聘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由同级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组织面试的单位应在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对第一阶段公开考试招聘中无人报考的岗位、不够开考比例取消的岗位,确属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可组织一次补充招聘。由市直各主管部门或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审核,于2016月6月1日前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同意后可以组织实施开展补充岗位的招聘。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6年8月3日8:30时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www.nnrkz.com)上发布岗位公告。凡未入围原报考岗位面试的人员,可于2016年8月4日8:30时至8月5日17:00时网上报名。各招聘单位于2016年8月4日8:30时至8月5日17:30时进行网上审核。凡报名参加补充岗位招聘的考生,视同放弃原报考岗位的递补资格。报名补充岗位招聘的考生除须符合补充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还应具有补充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考试类别的两个笔试科目的成绩。补充招聘岗位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已确定的面试人选须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验证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如因验证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五、考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或1: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六、体检市属及城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七、公示和聘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www.nnrkz.com)、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应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或《南宁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备案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3、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4、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5、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6、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7、违反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四)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九、其他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务上当受骗。热线电话:南宁市政府公共服务呼叫中心0771—5527741;南宁市“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0771—12333;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1-5538455;监督电话:0771-5556615。原标题:2016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点击下载>>>2016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计划表2016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计划表南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16广西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943人公告

 为了适应我市各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桂人社发〔2016〕9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的考试。本次考试是首次全国统一考试,为确保这次考试聘用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一、招聘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对报考县城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报考者,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学历,对报考司机、厨师等工勤技能岗位的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毕业。具体条件以《柳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为准。高中、中专及大专学历和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或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含中级);2.常住户口为柳州市(含六县,下同);3.属于柳州市给予适当照顾的(夫妻两地分居、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随军家属就业)报考人员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未就业的2015、2016年毕业生)且生源地是柳州市的报考人员。(七)其他。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2.2016年安排一些岗位定向招聘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二、报名程序(一)网上报名填表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xlz.lss.gov.cn/)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http://www.gxlz.lss.gov.cn/news.aspx?mCode=00040105010601)栏目进入报名系统,填写《2016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5-30k,照片上传后招聘单位才能审核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特别注意是否有年龄、职称要求,是否有工作经历要求,是否有户籍限制,是否有党团员要求等),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提交报考申请时间:2016年4月11日9:00时-4月18日17:00时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9:00时-4月19日17:00时。报考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在2016年4月12日9:00至4月18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缴费结束后1天内(2016年4月21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6年4月25日9:00-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6年4月25日9:00-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及时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报考人员,考试费退还回原缴费卡。对各招聘单位不足开考比例申请开考的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核标准如下:(1)市辖区(含城区)、县直(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一律取消招聘计划或调减招聘计划至符合开考比例;(2)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含下辖乡镇)、其他县辖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可将同意开考的比例定为1:1,不符合此比例的,一律取消招聘计划或调减招聘计划至1:1比例;(3)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因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岗位,2016年仍出现不足比例情况的,可将同意开考比例定为1:1,不符合此比例的,一律取消招聘计划或调减招聘计划至1:1比例;(4)招聘研究生学历的岗位、招聘中级和中级以上职称的岗位出现不足比例情况的,可将同意开考比例定为1:1,不符合此比例的,一律取消招聘计划或调减招聘计划至1:1比例;(5)招聘岗位为该行业、地区急需紧缺岗位的,可将同意开考比例定为1:1,不符合此比例的,一律取消招聘计划或调减招聘计划至1:1比例。3.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超出了《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范围,但其专业名称与《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所列专业名称相比,从字面的理解是相近相关的,且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先与审核单位取得联系,经审核单位同意后,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直接送达或传真给审核单位。(三)缴纳考试费及发票领取时间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若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办法详见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栏目中建行缴费帮助指南(http://www.gxlz.lss.gov.cn/news.aspx?mCode=00040105011302)有关说明。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4月12日9:00时-4月20日17:00时需领发票者,请在下列时间办理:2016年5月19日(周四)、5月20日(周五)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柳州市高新1路北1巷7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领取。(四)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并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请从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报名表须打印一式三份,由本人签名确认后妥善保存;准考证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网上下载打印报名表时间:2016年4月12日9:00时- 21日17:00时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5月16日9:00时- 21日17:00时三、考试(一)公共科目笔试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负责。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考生须参加报考岗位对应笔试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附件)对应内容(本次统一招聘考试不使用中小学教师类〔D类〕)。2.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分值各15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时间:2016年5月22日(星期日),笔试地点:由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部门通过媒体公布。专业科目笔试不收考试费。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详见《岗位表》。专业科目满分200分。(三)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照顾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报考岗位没有专业科目笔试要求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报考岗位有专业科目笔试要求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照顾加分。(四)面试1.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6年6月17日前)。2.面试资格初审名单公布时间(2016年6月17日前)。有缺考情况的考生,不能列入公布名单。3.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6月24日前)。拟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报考的岗位类别及等级是专技12级或以上,且岗位要求有助理级或以上职称的,在提供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通过证明或免考审批证明。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4.面试入围人选递补。未在规定时间联系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5.面试的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对各招聘单位不足面试比例申请面试的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标准与网上报名填表环节不足开考比例申请开考的审核标准相同。6.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5个工作日。7.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主管机关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8.面试的组织(2016年7月11日前)。市直招聘单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区招聘单位的面试由县、城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9.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准考证、面试资格确认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2016广西梧州市事业单位招聘439人公告

 为满足2016年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 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9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6年5月21日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二、招聘岗位梧州市各级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439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人数和条件详见《梧州市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三、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五)身体健康;(六)基本条件: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2日至1998年4月12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2日以后出生);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原则上,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七)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6年4月12日为界;(八)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24:00时以前;(九)定向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定向公开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原件的截止时间为7月31日。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四、报名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一)网上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照片上传后招聘单位才能审核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9:00时-4月18日17:00时(二)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入网上资格预审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在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举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12日9:00时-4月20日17:00时。(三)缴纳考试费及发票领取时间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交费办法详见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相关内容。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4月12日9:00时-4月21日17:00时需领发票者,在2016年5月19、20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在梧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梧州市新兴一路32-1号4楼)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领取。(四)开考的比例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报考缴费时间结束后2天内(2016年4月22日-4月23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五)改报和退费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4月25日9:00—17:00通过网站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在2016年4月25日9:00—4月26日17:00审核改报人员信息。不想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退还到原缴费卡。(六)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考试费的报考者,从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5月16日9:00-5月21日17:00五、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笔试1.分类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分值为150分。按分类进行考试,不同类别的考试使用不同的试题。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附件2)对应内容。具体“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如下:(见附件)报考岗位所对应和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在招聘计划的信息栏公布。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3.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4.笔试地点:梧州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30天后,报考人员可登陆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查询笔试成绩。6.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7.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8.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通过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向社会公布。(二)面试1.面试资格初审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可延期提供相关证明,但必须在考核、体检前提供。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梧州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或政务信息栏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招聘单位书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4.面试的组织市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5.面试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三)考试总成绩确定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加分)÷3;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六、考核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时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七、体检(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二)报考市直、城区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各县(市)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四)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八、公示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市(县)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九、人员聘用(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三)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辞聘或解聘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十、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梧州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成立主要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全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任务。(二)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四)严守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其他说明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4-3817878监督电话:0774-3817536原标题:梧州市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简章点击下载>>>2016梧州市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2015年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广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4月7日

广西百色市招聘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275人公告

 为满足百色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桂人社发〔2016〕9号)等文件有关精神,决定组织实施百色市201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及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院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不纳入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全市12个县(市、区)和63个市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7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工作能力、专业及技能条件。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2016年4月13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四)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五)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七)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百色市201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及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八)定向招聘在百色市服务期满(以各服务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3.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4.现役军人;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6.违反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8.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现役、辞退、录(聘)用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4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0年4月13日至1998年4月13日期间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二、报考程序(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从2016年4月6日起,可以登录百色人才网(http://www.bsrcw.com)查阅《计划表》。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计划表》。(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登录百色人才网(www.bsrcw.com)上的“百色市2016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原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3日8:00-4月20日17:30。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4月13日8:30至4月22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16年4月13日8:30至4月20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6年4月28日8:30至4月29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6年4月28日8:30至4月29日17:3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于其他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特殊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上缴费。考试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每人100元(每人每科50元)的笔试考试费,不收取报名费。对报考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退还其考试费。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4月13日8:00—4月25日17:3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四)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776-2685106)。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 2016年5月16日8:00—6月26日17:30。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三、笔试(一)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科目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值各150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各招聘岗位具体考试类别详见《计划表》。考试内容和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版》(附件2)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网站下载。(二)笔试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四类)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分四类,其中医疗卫生类分六小类)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考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三)笔试成绩查询(2016年6月下旬)报考人员可通过百色人才网(www.bsrcw.com)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之和,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四、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但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实施单位通过百色人才网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报考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参加“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随军家属的,须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报考人员自行举证。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公布与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6月30日前。(二)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在百色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发布面试公告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原则上,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四)面试实施面试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经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报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实施单位在面试结束当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2016年7月15日前。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五、综合成绩计算标准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六、体检和考察(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入围体检的人选由体检实施单位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入围体检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二)实施体检和考察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和考察时间:2016年7月31日前七、公示和聘用市直各招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社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市直各招聘单位拟聘人选报市直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审定,各县(市、区)拟聘人选报同级党委、政府审定,审定后在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和审批聘用时间:2016年9月底前八、招考纪律(一)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在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等处理。2.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报考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二)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报考咨询电话: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6-2841758;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 0776-2685106;监 督 电 话: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776-2853311;报考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详见相关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原标题:百色市2016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公告点击下载>>>2016年百色市招聘事业单位及机关(参公)后勤服务人员计划表2015年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4月6日

2016广西钦州市直、钦州港区事业单位招聘251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2016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9号)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市政府批准,2016年钦州市市直、钦州港区6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51人。为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一、招聘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5日-1998年4月5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1、对特殊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4月5日及以后出生);2、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0年4月5日及以后出生);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身体健康;(六)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在编在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未到期的人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聘)未满2年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一)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三)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四)驻钦部队随军家属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登陆钦州人才网(http://www.gxqzrc.com/qzrc.aspx)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一) 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8:30—4月16日17:30。报考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名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2016年钦州市市直、钦州港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报名时,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二)资格审查1、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13日8:30—4月18日17:30。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报名次日起2日内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除随军家属外,其余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随军家属在网上提交报考申请资料后,应即向招聘单位提供纸质随军审批表等材料进行审核。2、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16年4月18日24:00前,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网上资料的修改,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三)对不达比例开考的岗位,需上报审批。在笔试中,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1的岗位不能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于2016年4月19日前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钦州港区人社局按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2016年4月21日前,对不予开考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发布公告,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四)网上缴交考试费。2016年4月22日9:00—4月24日24:00,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五)缴费后,公布不予开考岗位。网上缴交报考费结束后,对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1的岗位不能开考,2016年5月10日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发布公告,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对不予开考的岗位且已缴交考试费的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六)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2016年5月18日9:00—5月20日24:00,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且已缴交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1式3份。(七)网上打印准考证和领取考试费发票。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且已缴交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1份。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准考证,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6年5月18日9:00—5月20日24:00。领取考试费发票时间、地点:需要领取考试费发票的,请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财务办(市永福西大街东泉大厦五楼)办理。办理时间:2016年5月18日9:00—5月19日17:30(每天12:00-15:00除外)四、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一)笔试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参加全区统一的笔试,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2、笔试时间与科目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3、有关要求。两个科目笔试是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二)照顾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三)笔试成绩查询2016年6月30日前考生可登录钦州人才网查询笔试总成绩。(四)面试1、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各招聘单位所采取的面试方式详见《2016年钦州市市直、钦州港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2、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钦州人才网发布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3、组织实施。2016年7月23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⑴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官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组成。⑵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形式应根据招聘岗位确定,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①制订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2016年5月30日前制订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2016年7月23日前完成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并将成绩情况书面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组织的,视作弃权处理。②确定考官。每个考场的考官数为7名。考官直接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⑶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⑷实行严格监督制度。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对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如有违规现象出现,应及时、大胆制止,严肃处理。⑸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单位须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五、考核、体检(一)组织实施。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考核、体检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钦州港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二)确定人选。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市直招聘单位的考核人选,由钦州港人社局确定钦州港区事业单位的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公布。(三)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应在3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钦州港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四)体检。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自负。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体检实施机关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五)报送考核、体检结果。考核、体检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将考核、体检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钦州港区人社局。六、公示、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钦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任务。(二)严肃纪律。招聘工作政策性强,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四)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出现其他违纪情形的,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处理。(五)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5、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八、有关说明(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www.gxqzrc.com/qzrc.aspx)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二)在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笔试考试大纲以自治区指定的为准。(详见附件4)(四)联系方式: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7-2812699、3689969。2、监督电话:0777-5987299、3688162。原标题:2016年钦州市市直、钦州港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点击下载>>>2016年钦州市市直、钦州港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16年钦州市市直、钦州港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16年钦州市市直、钦州港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2015年版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 

广西经济信息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广西经济信息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广西经济信息中心是隶属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是国家经济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西经济信息中心工作以参与和推动全区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为政务信息化建设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为全区宏观经济发展提供监测、预测和决策参考,组织协调全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丰富的信息内容服务。2016年广西经济信息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人。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顺利完成,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和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公开招聘原则根据广西经济信息中心发展需要,并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确定的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招聘工作。二、  招聘的岗位及要求:(一)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二)岗位、专业及条件要求 序号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职责条件、要求1网络管理岗1负责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建设运行维护与应用推广,组织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技术防护设施建设和技术检查,系统安全监测、评估、加固;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应用部署、数据处理及数据存储等业务运维管理;开展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规划、咨询、技术方案和相应课题研究。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含)及以上2宏观经济研究岗2负责全区宏观经济形势研究,经济走势分析预测与研判;组织开展政策实时跟踪、数量模型预测、经济难点热点问题研究;组织开展经济类课题研究、规划编制等工作。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经济学类、数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含)及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信息化项目管理与研究岗2负责信息化项目调研、立项、规划编制、档案管理及成果申报,信息化建设研究、信息化专业培训及相关技术支持,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咨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系统科学类、数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硕士研究生(含)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注:1、“相关专业”参照广西公务员考试的专业分类;2、招聘岗位视业务需要,可做调整)三、  工作步骤和要求此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确定的程序进行,分为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人事考察、讨论决定与拟聘公示、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等八个步骤。(一)发布招聘公告(2016年3月7日-3月23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和桂经网(www.gxi.gov.cn)上按有关规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二)组织报名(2016年3月17日-3月23日)凡符合本方案报考条件及要求的报考者,可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投递报名和电子邮件网上报名三种方式进行(邮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能力证明、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或电子文档)。报考者必须对其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地址:广西经济信息中心办公室(南宁市民族大道111号广西互联网络中心六楼610)邮编:530022     联系人:王春峰     联系电话:0771-2270058电子邮箱:bgs2270068@163.com(三)资格审查(2016年3月24日-25日)根据拟聘岗位需要,由广西经济信息中心用人部门对报考者各项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过网站(桂经网)公告、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反馈给报考人员。接到通知的初审合格者应携学历学位证明、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工作能力证明、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按通知时间到广西经济信息中心办公室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考者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四)考试(2016年3月-4月)考试以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命题、考试和改卷由上级主管部门的纪检部门和自治区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监督,在严格保密纪律下按规定完成。1、笔试。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范围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采取闭卷形式应试。综合知识主要测查应聘人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涉及政治、经济、科技和写作等方面,专业知识主要测查应聘人员胜任相应岗位所必须的基本专业知识。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为16分钟,主要考查报考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识程度等。面试考评组成员共7人按有关规定组成。面试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定。面试成绩的计算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应聘人员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现场考官评判分数后统计汇总得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3、各岗位考试综合总成绩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平均计算,笔试成绩权重分为60%,面试成绩权重分为40%。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总成绩不超过60分的,该招聘岗位视同没有满足条件的应聘者,不予招录。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比例不开考。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或面试人数未达1:3开考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需经主管部门和人社厅核准后方能开考,经人社部门核准或因考生缺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总成绩的70%方可进入下一环节。4、考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成绩在桂经网(www.gxi.gov.cn)发布公示,分数从高到低顺序选取前三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统计完成后,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算公开招聘考试综合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在桂经网(www.gxi.gov.cn)发布公示。顺位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五)体检(2016年5月)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到低顺位,按1:1比例选取入围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如排序中,考试综合总成绩有同分者,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广西经济信息中心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各项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六)人事考察(2016年5月)入围人员体检合格后(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岗位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顺位选取下一位报考者),由广西经济信息中心组织人员对该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成绩和遵纪守法等多个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其人事档案,复查其报考资格。人事考察结束后20天内,拟聘人员必需要提交真实有效的学位、学历证书原件或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证明原件供广西经济信息中心复核确认。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视同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将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顺位替补。(七)讨论决定与拟聘公示(2016年5-6月)广西经济信息中心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体检报告和人事考察结果,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桂经网(www.gxi.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八)入编和聘用手续按工作程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社厅,办理入编和工资手续后,正式任职。四、  组织与领导广西经济信息中心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考试事宜。五、  招聘工作纪律要求:(一)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二)      要加强试题的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三)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四)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在公开招聘期间,招聘工作小组成员不能向外界透露任何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和内容,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注:岗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则顺延安排)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桂林医学院调整2015年公开招聘部分岗位条件及延长报名时间的公告

 桂林医学院调整2015年公开招聘部分岗位条件及延长报名时间的公告    我校于2015年12月22日~2016年1月15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桂林医学院网站公布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共64名,因部分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具备开考条件。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现将以上岗位的报名条件进行适当调整,并将报名时间延长至3月12日下午17:00。请广大考生抓紧时间报名,报名的方法和要求按原公告不变。                 桂林医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岗位类别岗位名称原计划招聘人数学历专业专业技术岗基础医学院数理教研室2硕士数学类公卫学院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教研室2硕士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类公卫学院卫生检验与检疫教研室2硕士分析化学类护理学院护理学基础教研室4硕士护理学类大学外语部4硕士英语类体育部2硕士体育学类生物技术学院研究助理1硕士生物医学工程相关专业管理岗基础医学院1硕士教育类后勤管理处1硕士生态学类、环境科学类国际教育学院1硕士哲学类、历史类 附件:桂林医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桂林医学院 2016年3月2日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已全部完成,经研究决定拟录用李海华等18名同志(具体详见附件),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政治处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时间:2015年10月12日-2015年10月20日(共7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1-5857612邮寄材料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17号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政治处收(邮政编码:530023) 附件: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xls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5年10月12日

广西机电工业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笔试公告

 广西机电工业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笔试公告 根据《广西机电工业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及《广西机电工业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调整部分岗位招聘计划的公告》,报名工作已于2015年9月24日结束,经资格审查,现有张宏等同志符合相应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规定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的《广西机电工业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桂人社事业增字〔2015〕72号)文件精神,广西机电工业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人员共有381名符合相应岗位报名条件,具体考试人员名单附后。根据《广西机电工业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文件精神,不予退还报名时缴纳的考试费及证书复印件。二、根据报名情况和资格审查的结果,笔试相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一)因3号岗位“电气运行类专任教师”和5号岗位“汽车类专任教师”报名人数未达1:3的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10月9日至10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及缴费发票到我校办公楼4楼财务科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二)笔试科目:科目1《公共基础及职业能力测试》、科目2《专业知识》(笔试科目总分100分,其中科目1分数占40%,科目2分数占60%)。(三)笔试时间:2015年11月7日下午14:30—16:30 (每科60分钟,总计120分钟)。(四)笔试地点:南宁市东葛路109 广西机电工业学校1号教学楼。 其他注意事项1.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10月26-3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2.准考证发放地点:南宁市东葛路109 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办公楼2楼205劳动人事科办公室,电话:0771-5647663。3.准考证凭居民身份证及缴费发票领取,考生无法到场亲自领取的,委托人务必携带委托书及双方居民身份证。4.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考前30分钟到场进行验证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否则不予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不到者取消考试资格。5.请参加笔试的人员在笔试结束后注意网上通知,届时将在广西机电工业学校网站、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笔试成绩和面试的相关事宜,切勿自误。 广西机电工业学校2015年10月9日附:2015年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公开招聘笔试名单姓名报考岗位姓名报考岗位张宏1号-国土类教师程舒阳16号-教学干事陈海昕2号-国土类指导教师陈密斯16号-教学干事黄晶2号-国土类指导教师张佳16号-教学干事宋哲昌2号-国土类指导教师韦积臣16号-教学干事杨周3号-电气类教师黄文婷16号-教学干事韦韶鹏3号-电气类教师郑腾飞16号-教学干事唐增亮4号-机电类教师杨建明16号-教学干事苏朝兴4号-机电类教师谢欣16号-教学干事黄丹4号-机电类教师蓝俏媛16号-教学干事庞鸿举4号-机电类教师韦秋红16号-教学干事吴兆忠4号-机电类教师黄婷16号-教学干事邓翠玲5号-汽车类教师黄永秀16号-教学干事何柳萱6号-计算机类教师卢小婷16号-教学干事李威6号-计算机类教师刘红刚16号-教学干事谢斯6号-计算机类教师蒙瑾16号-教学干事韦丽荣6号-计算机类教师陈劼思16号-教学干事陆荣洲6号-计算机类教师陈梅兰16号-教学干事黄建东6号-计算机类教师冯彩雁16号-教学干事粟方俞6号-计算机类教师李美红16号-教学干事王旭慧6号-计算机类教师秦有清16号-教学干事张燕城6号-计算机类教师岑丽芳16号-教学干事李佳慧6号-计算机类教师何碧丽16号-教学干事周良6号-计算机类教师梁丽春16号-教学干事杨华莉6号-计算机类教师蒋灵芝16号-教学干事覃高6号-计算机类教师朱志坚16号-教学干事庞雪英6号-计算机类教师何碧翠16号-教学干事苏梅瑛6号-计算机类教师黄鸿雁16号-教学干事陆秋向7号-电子类教师龙友香16号-教学干事涂书萌7号-电子类教师崔艳16号-教学干事李金模7号-电子类教师羽舒兰16号-教学干事杨盈飞7号-电子类教师胡丹丹16号-教学干事黄格7号-电子类教师钟发明16号-教学干事黄宇迪7号-电子类教师黄麟淇16号-教学干事邓兆良7号-电子类教师宋伟16号-教学干事黄恋7号-电子类教师樊彦飞16号-教学干事黄水波7号-电子类教师黄红水16号-教学干事石登和7号-电子类教师陈欢16号-教学干事苏俏7号-电子类教师黄海宁16号-教学干事杨婷婷8号-幼儿类教师曹源16号-教学干事廖睿婷8号-幼儿类教师桂章铭16号-教学干事宁苗婷8号-幼儿类教师张景贻16号-教学干事莫芝华8号-幼儿类教师唐轶16号-教学干事颜雁8号-幼儿类教师覃茜16号-教学干事庞乃燕8号-幼儿类教师陈柏娟16号-教学干事覃优先8号-幼儿类教师张继鸿16号-教学干事韦毅培8号-幼儿类教师梁晨16号-教学干事黄杨飞8号-幼儿类教师罗丽琴16号-教学干事朱思云8号-幼儿类教师张琪16号-教学干事宋沅昕8号-幼儿类教师梁祺珊16号-教学干事吕丽莎8号-幼儿类教师李莉16号-教学干事冯小燕8号-幼儿类教师赵英楠16号-教学干事何可人8号-幼儿类教师吴敏嘉16号-教学干事陈程9号-美术类教师杨玲16号-教学干事莫荣生9号-美术类教师韦月俏16号-教学干事李丽婷9号-美术类教师李丽梅16号-教学干事李森丽9号-美术类教师蒋人财16号-教学干事刘婷9号-美术类教师季小菁16号-教学干事陈积裕9号-美术类教师钟造滨16号-教学干事陈璐璐9号-美术类教师徐花荣16号-教学干事卢莹9号-美术类教师谭琳16号-教学干事韦桢显9号-美术类教师蔡富良16号-教学干事刘铸9号-美术类教师韦荣茂16号-教学干事董毅10号-音乐教师龙飞16号-教学干事赵雪姣10号-音乐教师陈小莉16号-教学干事刘菁菁10号-音乐教师张帆16号-教学干事盘海初10号-音乐教师俸秋月16号-教学干事林晓丹10号-音乐教师覃意珣16号-教学干事韦衣杉10号-音乐教师邓迪予16号-教学干事黄敏10号-音乐教师黄刘娟16号-教学干事苏丽阳10号-音乐教师吴芳16号-教学干事方剑艺10号-音乐教师翚玉清16号-教学干事张婷10号-音乐教师黄谢颖16号-教学干事梁雨菲10号-音乐教师曾冠标16号-教学干事凌丽芬10号-音乐教师覃丹16号-教学干事李文棋10号-音乐教师潘星慧16号-教学干事刘慧10号-音乐教师胡崛16号-教学干事赵曼东10号-音乐教师王珊16号-教学干事韦春丽10号-音乐教师李金洪16号-教学干事张睿10号-音乐教师林芳16号-教学干事张晨10号-音乐教师农雪琴16号-教学干事黄镜洁10号-音乐教师韦玉珍16号-教学干事蒙东莹10号-音乐教师梁永洁16号-教学干事曹婷婷10号-音乐教师陈莹16号-教学干事王宇晟10号-音乐教师莫斯周16号-教学干事覃月葵10号-音乐教师韦安琪16号-教学干事黄弋10号-音乐教师于丽琴16号-教学干事唐冶菱10号-音乐教师农杰敏16号-教学干事蒙东莹10号-音乐教师孙鑫16号-教学干事陈彦文10号-音乐教师姚丹16号-教学干事冯文嵩11号-人事综合岗彭榆智16号-教学干事李玲霞11号-人事综合岗罗贇16号-教学干事覃靖婷11号-人事综合岗王爱峰16号-教学干事张丹11号-人事综合岗张薇薇16号-教学干事陈玉弦12号-文秘冯岚16号-教学干事罗琪翠12号-文秘陆兴华16号-教学干事肖义岚12号-文秘李清16号-教学干事周艳12号-文秘黄彩芳16号-教学干事董基玲12号-文秘黄萍16号-教学干事袁泉12号-文秘叶锦阳16号-教学干事李慧娇12号-文秘雷静16号-教学干事覃一梅12号-文秘唐烨余16号-教学干事韦丽杰12号-文秘陆亚楠16号-教学干事龙后莲13号-护士凌玉梅16号-教学干事吴芳13号-护士夏宇16号-教学干事卢薪宇13号-护士黄咪咪16号-教学干事吴小凤13号-护士覃筱媚16号-教学干事邱飞13号-护士劳纯华16号-教学干事梁渲捷13号-护士谢凤娇16号-教学干事李燕13号-护士万露16号-教学干事温红霞14号-财务干事麻彩荣16号-教学干事彭春志14号-财务干事罗晓春16号-教学干事梁兰丹14号-财务干事张婕16号-教学干事唐丽14号-财务干事粟资资16号-教学干事欧阳立美14号-财务干事何俊峰16号-教学干事蒙颖14号-财务干事何作举16号-教学干事桂晓娟14号-财务干事顾小小16号-教学干事邵妍14号-财务干事谭婷婷16号-教学干事关若兰14号-财务干事林作列16号-教学干事林通14号-财务干事李宝健16号-教学干事刘小霞14号-财务干事陈桂芬16号-教学干事石新华14号-财务干事林丹萍16号-教学干事林虹辛14号-财务干事顾伟民16号-教学干事桂青兰14号-财务干事郑丽16号-教学干事苏坚14号-财务干事陆春迎16号-教学干事梁翠彩14号-财务干事黄柳萍16号-教学干事黄燕芬14号-财务干事吴蝉16号-教学干事何凤14号-财务干事李冰莹16号-教学干事蒙谨14号-财务干事宋玉娇16号-教学干事李佳14号-财务干事庞洪涛16号-教学干事黄云14号-财务干事王珺瑕16号-教学干事农小艳14号-财务干事牙惠16号-教学干事谢志柳14号-财务干事农仕娇16号-教学干事何晓明14号-财务干事胡旭恒16号-教学干事蒙佳宁15号-学生资助干事蒋明珍16号-教学干事周婧颖15号-学生资助干事马苏尘16号-教学干事倪小君15号-学生资助干事周庆军16号-教学干事罗旭16号-教学干事石丽妃16号-教学干事尚英16号-教学干事许嘉真16号-教学干事冯克刚16号-教学干事夏云莉16号-教学干事潘柳岑16号-教学干事唐艳秀16号-教学干事潘秋杏16号-教学干事陆金庆16号-教学干事韦显虹16号-教学干事陈春晨16号-教学干事黎一明16号-教学干事陆原16号-教学干事原洪霞16号-教学干事莫晓丹16号-教学干事朱大琳16号-教学干事李菱菱16号-教学干事廖华凤16号-教学干事韦丹妮16号-教学干事韦琳16号-教学干事姚源华16号-教学干事石琳琛16号-教学干事杨艳16号-教学干事宁冰心16号-教学干事黄庆新16号-教学干事唐燕晾16号-教学干事黄喜航16号-教学干事孙燕想16号-教学干事莫丽16号-教学干事陈莹莹16号-教学干事黎善媚16号-教学干事石丽娜16号-教学干事黄嘉琦16号-教学干事王桃红16号-教学干事磨春玲16号-教学干事梁 靖16号-教学干事韦英兰16号-教学干事王晓艳16号-教学干事葛晓清16号-教学干事黄小芳16号-教学干事许海16号-教学干事韦燕霞16号-教学干事周燕萍16号-教学干事卢艳芳16号-教学干事黄莉16号-教学干事赵秀金16号-教学干事李璇16号-教学干事张雪琼16号-教学干事陈璐16号-教学干事蒋飞意16号-教学干事邓灵灵16号-教学干事许芳16号-教学干事黄小玲16号-教学干事莫茂琛16号-教学干事赵芳萍16号-教学干事蒋圆16号-教学干事郜云16号-教学干事蒙思伶16号-教学干事李艳16号-教学干事李恒佳16号-教学干事莫薇薇16号-教学干事罗慧娟16号-教学干事贺蓉16号-教学干事陈曦16号-教学干事韦杰先16号-教学干事刘秋芬16号-教学干事李光荣16号-教学干事乔关山16号-教学干事陈思16号-教学干事李河良16号-教学干事覃梦婕16号-教学干事于其加16号-教学干事罗飞璇16号-教学干事韦丽密16号-教学干事张欣君16号-教学干事刘建杰16号-教学干事徐博文16号-教学干事王雯16号-教学干事蒲小萍17号-网络管理唐湘继16号-教学干事潘海淋17号-网络管理黄敏16号-教学干事甘翠萍17号-网络管理蒙银丽16号-教学干事黄彦博17号-网络管理谢颜蔚16号-教学干事韦国舒17号-网络管理潘敏16号-教学干事钟锡宝17号-网络管理黄莉莎16号-教学干事莫然17号-网络管理谭智鑫16号-教学干事陈润泽17号-网络管理陆婧梅16号-教学干事韦国舒17号-网络管理杨珂16号-教学干事黄子海18号-后勤干事 马玲颖16号-教学干事吴礼胜18号-后勤干事梁素瑜16号-教学干事钟林18号-后勤干事姜佳佳16号-教学干事韦龙18号-后勤干事黄巧萍16号-教学干事张寿东18号-后勤干事梁睿16号-教学干事吴珊18号-后勤干事韦燕16号-教学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