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德州乐陵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引进96名优秀人才到我市工作(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及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2024年毕业生。
 
  “2024年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4年毕业的学生。
 
  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2024年毕业生可以报名。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8、已在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
 
  9、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5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0日11:00—5月14日16:00
 
  考生登录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有增减变化的,造成后果自负)。
 
  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5月13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资格审核通过后及时打印《2024年乐陵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共设两个地点,分别设在山东师范大学和曲阜师范大学。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15日—5月16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地点一: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英华楼403室;
 
  地点二: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3室。
 
  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乐陵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8、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岗位类别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调整至其他岗位。核减、调整岗位公告将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及时发布。
 
  四、面谈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比例超过3:1的,需参加面谈环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未超过3:1的,不再组织面谈,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谈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人数较多时,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形式另行通知。
 
  面谈地点设在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另行发布。
 
  五、面试
 
  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考生试讲前备课时间为24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地点设在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另行发布。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体检。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以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公示期满,对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发放《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引进不指定任何单位(包括院校、科研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和个人编写有关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
 
  (二)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主管部门变更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4-6990123
 
 
  乐陵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7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27人公告

 

为切实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以下简称"民转公")后教师队伍配置工作,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定向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

 

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非事业编制在岗教师(截至时间以2022年6月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有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所需的专业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招聘指标、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

 

2024年6月7日8:30—6月11日11:30(每日晚上20:00—次日早上8:30报名通道不开放)。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通道

 

(温馨提醒:6月7日上午8:30开始)

 

(二)资格初审

 

鄞州区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对已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开放。

 

(三)查询及再次报名

 

已报名人员可在6月12日14:00—17:30,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6月13日8:30—11:30)内再补充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再次报名人员可在6月13日14:00—17:30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初审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或核减的招聘指标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鄞州教育网"公示公告"、"教师招聘"栏(下同)及时予以公布。

 

(四)面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比超过(不含)6:1的,则该岗位招聘人员需先进行初试。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综合素质以及职业发展愿景等情况,该岗位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测试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技能,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确认和笔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和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鄞州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

 

(五)资格确认

 

所有岗位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须按照资格确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笔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进入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详见鄞州教育网通知。

 

(六)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写作,总分100分。进入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与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鄞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相关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前,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档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入职时需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项待遇。

 

六、递补规定

 

1.资格确认不通过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空缺名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示等环节出现招聘岗位名额空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予聘用的,在该招聘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者,在鄞州区教育局报送鄞州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鄞州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5.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6.鄞州区教育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教育部门无关。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9435、89189436(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 0574-89292903 (鄞州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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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招聘10人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30周岁(1993年2月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不超过25周岁(1998年2月以后出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且具有三甲医院临床相应岗位3-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3年2月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等人员年龄放宽至50岁(1973年2月以后出生)。以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应为全日制学历。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应在2024年2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024年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详见附件)。
 
  三、报名与审核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8:00—6月14日17: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访问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官网,从通知公告栏进入报名入口,或访问链接https://f.wps.cn/g/hwBCduCH/报名;
 
  2.手机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手机浏览器访问链接https://f.wps.cn/g/hwBCduCH/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联系。
 
  (二)单位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6月15日8:00—6月17日17:00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本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18日17:00
 
  四、考试
 
  根据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由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应在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的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1.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简章由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8710265、8551378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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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茂名化州市招聘教师223人公告

 

为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的规定,化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223名。现公告如下:

 
一、化州市情况简介
 
化州市属广东省茂名市管辖的县级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东接中国南方油城茂名,南连著名海滨城市湛江,西邻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北倚桂东门户玉林,地理气候条件优越,因盛产化橘红,素有“中国化橘红之乡” “中国长寿之乡”美誉,是粤西地区目前唯一获得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字号”殊荣的县级市。全市总面积2357平方公里,辖17个镇和6个街道,户籍人口179.97万人,城区面积约20平方公里,城区常住人口约30万人,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663.96亿元。建有茂名第四大发展平台临空经济区和粤西最大、建筑面积达12万平方米的化州万达广场。境内河茂铁路、沈海高速、汕湛高速横贯东西,有高速出入口6个,离湛江吴川国际机场仅有31公里。
 
化州山川秀丽,陵江、罗江、鉴江三江汇聚,文化底蕴厚重,孕育了明朝内阁首辅杨一清、岭南画派代表人物陈金章、中国工程院院士麦康森等一批文人名士。化州具有崇文重教的优良传统,教育事业发展势头强劲,成绩斐然,先后被授予“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全国‘两基’先进单位”“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
 
近年来,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育人才,为人才引进和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当前,化州市正在全面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
 
(二)在化州市支教的“三支一扶”和“希望乡村教师计划”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三)外县(市、区)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四)具体招聘学校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具体条件
 
1.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参加化州市“三支一扶”和“希望乡村教师计划”支教服务满1学年的毕业生,如果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不符的,仅限报指定的小学岗位,并须对应本人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专业。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5.在2024年化州市赴高校现场招聘中小学教师,已通过面试已签约的考生;
 
6.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7.近三年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开除公职的;
 
8.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9.市内在编在岗教师;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自聘用之日起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化州市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茂名市直、茂南区、电白区、信宜、化州等五个市(县、区)同一天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区域的一个岗位或岗位组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9:00至2024年6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https://www.sydwzk.cn/gdhzjsgkzp2024”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资料。
 
3.网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前密切留意资格初审结果,以免因资料填写有误错失考试资格。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或岗位组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不按时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往届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化州市向阳学校专门教师岗位(B202406058)考生可放宽到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考生报名时必须核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代码(如:思想政治教育(B030503))与自己所学专业是否完全一致,凡不一致的,视为不具备报考及聘用条件。参加“三支一扶”支教和“希望乡村教师计划”支教服务的考生,如果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不符,则按照本人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二)现场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后,必须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相应地点进行资格初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初审的,作自动放弃笔试处理。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6月18日9:00-12:00,14:30-17:30。
 
3.资格初审地点:化州市教师发展中心6楼学术报告厅。
 
4.参加资格初审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③毕业证书(2024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和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④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学历鉴定证明;⑤岗位有效证明(含“三支一扶”支教、“希望乡村教师计划”有关材料);⑥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⑦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①至⑦的顺序装订提交给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后将原件退回给考生。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对报考的“三支一扶”人员执行笔试加分政策。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00-22日24:00,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的责任自负。
 
2.笔试内容
 
除化州市向阳学校专门教师岗位外,其他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专业知识;化州市向阳学校专门教师岗位(B202406058)笔试内容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
 
3.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3日9:3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4.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化州市教育局商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将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zhou.gov.cn/)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进行查询。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入围名单。
 
入围面试的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必须在打印面试通知书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否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打印面试通知书
 
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请考生密切留意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及内容
 
(1)报考音乐、体育、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以实操形式进行,实操测试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和素养技能;报考化州市向阳学校专门教师岗位(B202406058)的考生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其他科目面试形式为试教。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教学效果等。
 
(3)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实操测试)。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学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学历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抽签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实操)成绩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5年,违约者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另行约定。聘用到城区学校(含幼儿园)任教的教师,须在自聘用之日起5年内按规定安排到农村学校支教1年。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4.本次招聘岗位表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5.本次招聘体检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只可递补一次。
 
6.本公告由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化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一)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668-7359522,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罗江南路11号)。
 
(二)化州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668-7228618,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广海中路)。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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