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百色平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下属单位市园林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3月05日讯:因工作需要,根据《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平果市园林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平果市园林服务中心绿化工1人。

  二、招聘要求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

  2.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常年在一线室外从事园林绿化养护作业;

  4.年龄在3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3日至1991年3月3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5.学历:初中及以上,具备胜任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操作技能;

  6.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5日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平果市园林服务中心办公室(平新路31号工商行政办公楼四楼),联系电话:5823981。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填写《平果市园林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各种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照2张。

  (五)资格审核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试前确认。

  (六)面试和考察

  由市园林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符合招聘资格人员进行面试和考察。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经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审批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局领导班子会讨论同意后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前拟聘用人员需提供:计生证明、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本次招聘实行聘用制,合格者与市园林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六、薪酬待遇

  按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6-5823981。

  点击下载>>>

  2021年平果市园林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平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1年3月3日

2021年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乡镇农场卫生院招聘71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宁明县乡镇(农场)卫生院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崇办发〔2020〕9号)及《中共宁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的批复》(宁编发〔2020〕52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农场)卫生院聘用医护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7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2021年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乡镇农场卫生院招聘71人公告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均为在基层卫生院的工作经历。

  (三)其他限定性条件: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2.报考岗位条件为面向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包含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处于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非限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只要符合报考条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3.报考人员如果是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

  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2021年7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5.根据《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崇办发〔2020〕9号)和《中共宁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的批复》(宁编发〔2020〕52号)文件精神,乡镇卫生院实行“实名编制数+聘用控制数”总量管理,纳入财政供养,聘用控制数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实行“县聘县管乡用”,聘期至少三年,聘期内可在县域医共体内合理流动;聘期满后,可以通过直接考察等公开招聘的方式在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中流动。

  6.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7月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1年7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基层事业单位近年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程序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2021年宁明县乡镇(农场)卫生院聘用医护人员控制数免笔试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免笔试报名、资格审查

  1.招聘方式

  采取免笔试方式招聘。

  2.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7月6日起,可登录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查阅《岗位表》,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专业设置参考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3.有关事项

  (1)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详见附件1:岗位表》。

  (2)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7月21日,共三天。

  报名地点:宁明县卫生健康局(宁明县城中镇明阳街39号)。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式三份到宁明县卫生健康局(宁明县城中镇明阳街39号)现场报名。

  (3)提交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免笔试岗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报人社部门申请同意达不到1:3比例开考,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实行严格验证制度。面试人员按本《招聘公告》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不准确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并由宁明县卫生健康局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组织

  1.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五、考核

  (一)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以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较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都相同时,以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较早的确定人选)。考核工作由县卫健局和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报宁明县乡镇(农场)卫生院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备案。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报县人社局同意后,在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卫健局报宁明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经本级政府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自治区和《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崇办发〔2020〕9号)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考试。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相关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十一、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联系方式”栏)。

  (三)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应及时了解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提前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如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新的要求,以最新要求执行。

  (六)本公告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1-8623598。

  附件:

  1.2021年宁明县乡镇(农场)卫生院聘用医护人员控制数免笔试公开招聘岗位表(提取码:nk9t)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提取码:xv47)

  3.现场报名登记表(免笔试岗位)(提取码:u9jp)

  

宁明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6日

2021年广西柳州市融水县应届重点群体毕业生(桂林专场)招聘124人公告

  

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2021年5月15日在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参加广西2021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现场双选会(桂林专场),接受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2021年5月1日至14日到招聘学校报名或者将有关证件及报名表扫描发送至招聘学校邮箱进行报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广西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广西2021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现场双选会(桂林专场)活动安排,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24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融水县赴广西师范大学参加广西2021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现场双选会(桂林专场)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融水县参加广西2021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现场双选会(桂林专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相貌端庄,身体健康。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相应学历,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指2003年4月30日(含本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0年5月1日(含本日)之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5年5月1日(含本日)之后出生]。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1)现场报名:2021年5月15日在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参加广西2021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现场双选会(桂林专场),接受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2021年5月1日至14日到招聘学校报名或者将有关证件及报名表扫描发送至招聘学校邮箱进行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1)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报名表》(附件2),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2)身份证;(3)毕业证(2021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学位证;(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现场报名的考生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后退回原件。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应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笔试和面试安排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考试定于2021年5月15日在广西师范大学就业双选会现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比例开考的笔试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2)面试主要考核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于当天向考生宣布。

  

七、考核及体检

  

(一)确定考核人选: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场加试面试。

  

(二)组织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情况、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的面试通过者,与招聘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并约定考核、体检等事项。

  

(三)体检:经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县教育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时间关机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并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工资待遇

  

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一)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工作期间,将按照《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本次招聘活动。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前应自备口罩,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广西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2-5123642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融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融水县参加广西2021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现场双选会(桂林专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融水县参加广西2021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现场双选会(桂林专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

  

附件3:融水县参加广西2021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现场双选会(桂林专场)公开招聘教师相近专业举证表

  

附件4: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4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融水县参加广西2021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现场双选会(桂林专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融水县参加广西2021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现场双选会(桂林专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docx

  

附件3:融水县参加广西2021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现场双选会(桂林专场)公开招聘教师相近专业举证表.docx

  

附件4: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2021年广西柳州市融水县应届重点群体毕业生(桂林专场)招聘124人公告

2021年广西北海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中小学(含中职类学校和幼儿园)用人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计划使用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4日至2003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和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服务年限未满的;

  

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22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021年广西北海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招聘公告

  

2.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查阅《计划表》。

  

应聘人员对《计划表》中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4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明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2.资格审查。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5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4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支付考试报名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6日19: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

  

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2022年1月10-11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教育局(广东南路117号)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招聘岗位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计划表》内注明“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时间为2022年1月7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改报成功的考生无需重新缴费,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原支付渠道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考试前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招生考试院联系(电话:0779-3201219)。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面试和体检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科目与分值: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包括《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分值各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星期六)

  

具体为:上午:0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考生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市外返回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所有考生需佩戴口罩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广西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境外的考生,具体情况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两证缺一不可,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2022年1月下旬起,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可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查询。

  

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的50%分值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共北海市教育局党组划定,并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按照《计划表》规定比例来确定),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计划表》内注明“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及以上比例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达到全市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岗位。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布。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给资格审查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提交的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必须认真负责,如因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月下旬。

  

2.发布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需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3.面试方式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中职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教材处理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具体面试方案、命题及考试组织由北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统一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告。

  

5.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上述其他个人信息的,按扣5分处理。

  

6.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该岗位面试成绩,并经考生签名予以确认(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7.总成绩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中职教师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折算后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考察要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同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二)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本次招聘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负。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北海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中共北海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五)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受聘人员管理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

  

报考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的新招聘人员,按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岗位设置。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聘用教师控制数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二)岗位聘任。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岗位聘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三)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按事业单位人员标准落实相关保险待遇。

  

(四)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暂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八、其他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教育系统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同时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北海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9-3200237。

  

(五)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北海市教育局、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附件1-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1.12.23)(1).xls(提取码:7xbl)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提取码:pfq2)

  

附件3-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大纲与说明.docx(提取码:o28a)

  

咨询电话:(如有问题,请拨打岗位计划表中相应招聘单位电话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电话)

  

市教育局:0779-3200219。

  

北海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2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