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城区领导同意,现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兽医实验室技术员、农业技术员等岗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19年江南区农业农村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人数:兽医实验室技术员(一类岗位)2人;农业及水产畜牧技术人员(一类岗位)2人;文秘及法律专业文员(一类岗位)2人;农业及会计技术人员(二类岗位)3人;农业及工程类管理人员(参照一类岗位)1人。

  
(三)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含辖区内各水产畜牧兽医站、各动物检疫申报点)。

  
二、应聘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协作大局意识,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符合录用岗位身体要求;

  
3.能熟练运用通用办公软件;

  
4.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5.各岗位的学历、年龄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2019年江南区农业农村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7.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A座606室,联系人:韦茂,联系电话:0771-4805682。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有要求岗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南宁市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4.本次应聘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所有应聘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

  
七、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农业农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岗位标准执行,其中:一类岗位:4400元/月,二类岗位:2530元/月,工资标准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1:2019年江南区农业农村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江南区农业农村局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江南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12日

  

2019年广西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19年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直接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2019年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面向社会直接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三)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在《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19年直接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与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应聘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面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一)报名方式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接受报名;外地不能到达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应提交材料扫描(A4纸规格),以电子邮件方式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hhyyrsk3858904@163.com邮箱。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5日至 8月9日。

  
2.地点: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人事科(银河楼12楼)。

  
3.联系电话:0774-3858904

  
4.收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8月9日17:00前。

  
(三)报名手续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从附件下载,需本人签名)、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原件审验在面试前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原件审验的作放弃报名处理。

  
(四)直接面试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3,不达比例须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面试。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外地应聘人员不能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名单。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的组织和实施:由梧州市卫健委及市红十字会医院组织实施。

  
(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书面通知其本人。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如有应聘者未能到达参加面试,作自愿放弃面试处理,面试将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达不到人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工作由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负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查看档案、调查了解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五)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人员聘用

  
聘用及试用期。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规定,工作不满一年的新招录人员必须有试用期。硕士研究生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1、2019年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面向社会直接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19年直接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2019年8月2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350人公告

  

  

桂林市公安局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缓解警力不足压力,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建设,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自治区《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7﹞20号)及《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9年度第一批警务辅助人员共计350名,主要从事110接处警、视频监控、治安巡逻防控、交通协管等非独立性执法工作任务。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任务。

  
招聘岗位详见《桂林市公安局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要求专科以上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3月31日至200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或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部分工作岗位年龄适度放宽,具体以职位计划表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已完成辅警过渡考核合格的,或者现在辅警岗位合同期内未满擅自离职的;

  
(九)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员、退役士兵、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7日8:00至4月24日17:30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 120.77.180.65),并进行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我单位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3.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2019年4月26日后在“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过期不能再打印准考证。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4.体能测评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4×10米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4×10米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勤务辅警需要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文职辅警需要三项中有二项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只有纵跳摸高可以进行三次测试,其他项目不得进行复测)。体能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上机考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我局将统一组织上机考试,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前一周在“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统一公开上机考试复习范围,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上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上机考试成绩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面试职位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安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面试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资格审查通告。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我局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推荐材料。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五)综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占比之和作为报考人员最后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政审考察要求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八)管理方式

  
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整,试用期为三个月),安排到桂林市公安局有关部门从事辅警工作。辅警队伍实行警事化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窗口服务、档案管理、计算机维护日常巡逻防范、值班备勤、教育训练等工作。

  
市公安局相关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首次聘用薪酬待遇人均收入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实行动态调整。

  
2.连续两年综合考核合格,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50元。

  
3.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年度考核优秀奖励、加班补贴、伙食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伤亡抚恤等相关福利待遇。

  
4.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市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

  
1.我局将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2.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的考试聘用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凡被我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非因不可抗拒原因辞职的,2年内不能参加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招聘咨询电话:桂林市公安局部 0773-8995146, 8995187。

  
附件:桂林市公安局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桂林市公安局

  


2019年4月15日

2019年广西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告

  

  

2019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技术岗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此次共招聘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计划表》及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nnda.gov.cn/html/kfqzx/ggxx/zpgsgg/。

  
(二)具体岗位薪资待遇详见附件1,岗位薪资待遇约4500元~8000元(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230号4号楼305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4518302。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报名;

  
2、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3、岗位要求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

  
4、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能提供的均按无相关材料处理:报名者需携带如实填写的《2019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身份证、有效的学历证书、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请详读各岗位任职条件,如所报岗位要求具备相关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及有相关工作年限(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工作经历期间的社保清单或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属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附件1:2019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2019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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