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1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有敬业精神。

  (二)大学本科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有工作经验且从事过媒体网站工作者优先。

  (三)35岁以下(1986年10月20日之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性格开朗,有团队精神,言谈举止得体。

  (五)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六)无不良纪录和嗜好。

  二、招聘人数和工作岗位

  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从事新闻写作、文字编辑、网站维护等工作。

  三、工资和其他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及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工资等福利待遇按照《关于印发<梧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财行〔2019〕29号)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简历及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梧州市长洲区迎宾路19号市联合办公大楼5楼505室)报名,现场填写或递交《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办承诺对所有个人资料进行保密。

  (二)资格预审

  招聘单位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谈。

  (三)面谈

  面谈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聘用人员

  综合各方面情况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联系电话:0774-60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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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2021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24日讯: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财经学院成立于2004年,由原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和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于2010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1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会计专业硕士培养单位,2012年成为外交部和教育部授牌的中国—东盟金融与财税人才培训中心,2013年成为广西特色高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获广西高校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2016年获教育部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立项、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7年成为教育部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成为广西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单位、以优异成绩顺利完成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注重内涵式发展,立足广西、辐射东盟;面向基层、服务社会,大力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二、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三、招聘岗位

  为满足我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98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遵守师德规范;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原则上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于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九)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网址:

  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

  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2日至30日,其中现场确认时间:11月29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应聘者需按时带上纸质应聘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与应聘岗位条件相匹配,应聘报名是否成功以现场确认签字为准。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表3),《工作经历证明》(见附表4),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请填写《中共党员证明》(见附表5),上述证明均要求签字盖章。请将上述材料和其他应聘材料按照《应聘材料制作要求》(见附表8)存进一个文件夹,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公开招聘工作电子邮箱:gxcjxyrsc532@126.com(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请应聘人员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按照《应聘材料制作要求》装订成册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学校正门口门卫室。

  报名要求:(1)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者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3)不符合本公告所列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5)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包含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学校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未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三)考试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方式为试讲+结构化面试;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本科学历且无职称要求)的考试方式为笔试+结构化面试;应聘其他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要求)的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经报学校同意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

  1.试讲

  试讲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试讲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素养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应聘者试讲结束后,当天公布试讲成绩。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灵活运用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一岗位的面试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试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当天完成。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面试方式为相关知识口述作答,主要内容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汇总综合成绩。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按照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本科学历且无职称要求)的,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应聘其他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要求)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该岗位面试成绩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考试方式可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报主管部门同意后适时调整。

  5.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计划于12月初开始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具体方式、地点和考场安排等视新冠疫情情况而定,考前3个工作日在我校官网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另行电话通知。

  6.考试健康状况监测

  (1)按照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编制的《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考生即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管理,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参加考试应满足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的要求。考生应如实报告并承诺考前14天内有关居住、出行、接触和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打印并填写《考生健康监测承诺书》《考生考前自我健康状况记录表》(附表6),同时打印健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标识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三码联查(附表7),于考试前将上述打印材料交给工作人员。未提供以上材料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请全体考生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好口罩。

  (2)对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国(境)外旅行史,或从有本土新冠病例的省(区、市)返桂来桂的考生,需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能入桂,抵邕后需提供48小时以内在广西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阴性证明。

  (3)考生应主动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填报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信息的、不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与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①来自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病例的省(区、市),且未能提供考前广西区内48小时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②广西健康码非绿码,且未能提供考前广西区内48小时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③出现发热(体温≥37.3℃)且不能够提供近两天内医院证明为其他疾病引起发烧的考生;

  ④不提供考前14天进行健康监测承诺的考生。

  (5)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疫情防范的要求和措施,若有变化,届时以上级疫情防控部门的最新通知为准,并按最新通知的要求严格执行。

  (四)考核

  考核由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或自动放弃应聘等情况,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会议研究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与公示

  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学校同意,按规定办理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若试用期内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档案材料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应聘咨询电话:0771-3852561

  监督举报电话:0771-4928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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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1: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岗位信息表

  附表2: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报名登记表

  附表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表4:工作经历证明

  附表5:中共党员证明

  附表6:考生健康监测承诺书、考生考前自我健康状况记录表

  附表7:三码下载操作流程

  附表8:应聘材料制作要求

  广西财经学院

  2021年11月22日

2021年广西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共1名。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聘任岗位所需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二)性别:不限;

  

(三)年龄: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4日-2003年11月24日出生);

  

(四)学历、专业:专业不限,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同等条件下,具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掌握现代办公软件技能,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的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17:00。

  

(二)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个人生活照(一张)以及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等。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方式进行。请将《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报名表》及以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发至邮箱: lbwxgrjk@163.com或者直接交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402室。

  

(四)资格审查

  

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于2021年12月6日前告知报名人员。

  

(五)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应聘人数进行面试。招聘人数超过15人的,增加面谈环节,按照面谈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体检

  

1.考核。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2.体检。根据考核测评分数结果,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公务员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经费原则上由考生自行承担,属于困难家庭毕业生的,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履行聘用程序

  

1.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来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执行。

  

以上公告,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事法规科联系。联系人:黎艳,联系电话:0772-4278991。

  

附件1: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计划表.doc

  

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24日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13d41a3a3cd7874433065548be9bea67)

2021年广西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招聘1人公告

2021年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2021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171名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贵港市覃塘区补充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为确保补充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补充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年龄要求:

  

①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9日至2003年4月19日出生);

  

②报考乡村学校的年龄原则上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9日至2003年4月19日出生);部分较为偏远的乡村学校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2.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贵港市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

  

二、补充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参加了2021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充招聘。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并上报市教育局,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教师公开招聘。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定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于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岗位,仅限覃塘区“建档立卡”脱贫户报考。

  

(五)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中小学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区中小学各相应岗位。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报名。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必须上传本人当日的健康码(绿码)截图。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3日17:30。

  

(二)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10月14日17:30。

  

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4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报名人员由区教育局依据本公告规定及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四、笔试

  

本次补充招聘不组织笔试,笔试成绩采用2021年5月23日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本次补充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按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执行,即合格分数线为90分(含加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一个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

  

五、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分数+《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数+加分分数)÷2。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又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区教育局汇总,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

  

(二)资格复查

  

参加面试人员需在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区教育局通知为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2021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

  

(3)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没有提供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后辞职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5)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须提供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材料。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4月19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8)原在贵港市辖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9)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须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仅限覃塘区“建档立卡”脱贫户报考)。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三)面试通知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区教育局通知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通知发出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但必须进行资格复查并公布名单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发出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方式

  

本次补充招聘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张榜公布。

  

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招聘单位以外考官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面试考官必须由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五)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考核

  

(一)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二)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区教育局公布。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二)考核工作结束后,经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区教育局公布。

  

因考生考核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由区教育局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考生体检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人选,考核合格后再进行体检。

  

九、公示和聘用

  

(一)区教育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

  

(三)中小学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在聘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中小学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下达聘用通知前,拟聘人员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以递补;下达聘用通知后,拟聘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疫情防控

  

为进一步做好本次补充公开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考场要严格落实体温测量、扫码核对实名出入制度,督促人员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措施,强化场所卫生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参加本次活动的所有人员进出考点时,全部要求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疫苗接种码查验(二码联查)。

  

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桂来桂的考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覃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开考之前,凭两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提交给本次招聘活动领导小组。

  

对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48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

  

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十二、现场资格审查或加分材料核验地点及报考咨询电话:覃塘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覃塘区覃塘镇华西路1号),电话0775—4721978。发布信息网址: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gqt.gov.cn)首页下方的“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教育领域”。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覃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四、监督电话:贵港市覃塘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75—472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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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公开招聘岗位表(提取码:eqqi)

  

覃塘区教育局

  

2021年9月30日

2021年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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