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桂林事业单位招聘129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全市共1038个职位计划招聘129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2);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0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7日至2001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书面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时身份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7日10:00—10月23日15:30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站并网上填写《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30kb以下,照片上传并报名确认后招聘单位才能审核资格条件)。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审查结果。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按照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确认当日起2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职位。报名期间,考生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但10月23日15:30以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职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应说明原因。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上资格审查不严,造成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0月17日10:00—10月24日18:00

  
(四)网上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规定,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须缴笔试费,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费每科50元,报考人员缴费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0月17日10:00—10月25日12:00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成功缴费订单号、报名序号于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国家法定假日不办理)到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校内,进大门左侧第一栋一楼,咨询电话:0773-2815807,传真:0773-2825325)领取缴费(不领取也可参加考试),过期不予办理。

  
(五)确定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12:00前,出具书面意见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是否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职位且已缴费成功的人员,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开考通知(通知公告于2019年10月29日15时前发布)后,于2019年10月29日15:00—10月30日12:00期间可改报职位,改报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于10月30日18:00以前完成。如不选择或不符合报考职位的报考人员,由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19年11月15日前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试费。

  
(六)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1.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11月11日10:00—11月16日15:00。

  
2.已缴笔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黑白、彩色打印都可以。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设置笔试环节,报考人员均要参加公共科目的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综合应用能力》科目采取分类考试,《计划表》中医护药技类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招聘单位需求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使用《综合应用能力》(医护药技类)试卷;《计划表》中未选择医护药技类岗位使用《综合应用能力》(公共类)试卷。《综合应用能力》试卷类别详见《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两个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每科分值满分各为100分,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综合应用能力》(公共类)主要测试范围包括哲学基本原理、时事、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历史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等内容。《综合应用能力》(医护药技类)主要测试范围详见附件1。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范围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16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综合应用能力》(公共类/医护药技类)

  
下午14:30—16:30《职业能力测验》

  
(三)公共科目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查询。

  
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时间:2019年11月26日10:00起。

  
五、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加分,分值为3分。加分分值计入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

  
六、面试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报考市直单位、临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9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县(市、区)(含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阳朔县、灌阳县、龙胜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县、雁山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8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报考市直单位医护药技类专业技术岗位并使用医护药技类试卷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县(市、区)单位医护药技类专业技术岗位并使用医护药技类试卷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需达55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19年11月26日16:00时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30日—12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报考县(市、区)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报考市直单位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具体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详见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打印《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2019年12月4日10:00。

  
(三)缴面试费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自行网上缴面试费、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网上缴纳面试费时间:2019年12月4日15:00—12月15日16:00。

  
(四)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即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14日、15日。

  
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2019年12月9日10:00—12月13日18:00。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所载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六)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七、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面试合格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如果此时出现面试合格成绩也相同,医护药技类专业技术岗位并使用医护药技类试卷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其他岗位则以笔试《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期间有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八、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七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加大监督力度。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个别不法分子通过网站、电话、手机短信、微信或QQ等各种方式向报考人员兜售所谓的2019年度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的“笔试真题及答案”以及对《考试大纲》的各种解读,均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确认当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10月22日-23日15:30)报名的报考人员,一是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二是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职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6.在报名期间,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天上午在报名系统公布相关报名信息(进入“查看报考统计”栏目查看),供报考人员参考。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请查阅《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资格审查单位电话。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73—2866296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综合应用能力》(医护药技类)主要测试范围

  
附件2.《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9月30日

2019年广西玉林市福绵区督查和绩效办招聘公告

  

  

2019年玉林市福绵区督查和绩效办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玉林市福绵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4月16日以前至198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其他:身心健康。

  
二、招聘人数

  
福绵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编制限额外招聘人员)。

  
三、岗位要求

  
(一)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受过刑事处罚;本人未受过行政处罚和处分,没有因违纪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记录;无吸毒记录,无其他不良嗜好;

  
(二)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工作认真、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

  
(三)关注国家时事、政策,善于总结、研究问题,在大学或工作期间有课题调研经验的优先;

  
(四)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常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福绵区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福绵区文体艺术中心4楼)。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自愿到福绵区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填写《福绵区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工作人员(编外)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2张。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在试用期结束前提供毕业证。

  
(五)报名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审核情况及时通知到本人。

  
五、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六、笔试

  
笔试由福绵区督查和绩效办统一集中组织开展,笔试测试综合知识及写作;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笔试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出总成绩。

  
八、确定聘用人员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二)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拟录用人员因本人放弃录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福绵区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聘期为一年,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九、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面议(含单位负责缴纳部分“五险”)。“五险”按福绵区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单位应缴纳部分分别由个人、单位负担。

  
咨询电话:0775-2211509

  
本公告解释权归福绵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所有。

  
附件:福绵区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工作人员(编外)报名表.doc

  


玉林市福绵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

2019年广西河池市卫生健康委招聘49人公告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河池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49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9名,其中市人民医院23个岗位28人,市第一人民医院3个岗位15人,市中医医院2个岗位4人,市妇幼保健院1个岗位2人(详见附件1)。

  
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要求设置。

  
二、招聘办法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考核、体检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要求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学历学位、职称要求。

  
应聘人员须达到以下学历学位、职称要求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经河池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将《2019年河池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简称《报名表》)和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个人彩色生活照片,于2019年5月20日—25日(邮寄方式以寄出邮戳之日为准)通过指定电子邮箱、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用人单位。

  
各单位联系方式: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0778-2281193

  
河池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0778-2281413

  
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0778-3219093

  
河池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0778-2560512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0778-2200886

  
(二)资格审核。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

  
(三)面试。各用人单位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具体时间,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六)聘用。各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聘用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低于5年。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符合《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修定)的通知》(河办发〔2019〕17号)有关条件,享受河池市引进人才安家费和生活补贴等待遇。

  
六、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处理。

  
(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活动由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1.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河池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样表)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5日

2019年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为满足梧州市龙圩区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人需要,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水平,根据《关于设立梧州市龙圩区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通知》(龙编〔2019〕28号)、《梧州市医疗卫生计生人才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梧办发〔2017〕4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招聘对象范围详见《龙圩区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技人员计划表》(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五)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取得初级职称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4日至2000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4日及之后出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9年10月14日为界;

  
(七)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24:00时以前。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龙圩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南路108号),电话:0774-2722285。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需要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2.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的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自理。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圩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和实施。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龙圩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报龙圩区人社局同意,方可按实际应聘人数组织面试。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有关规定,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核

  
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末名同分的,取职称最高者;如职称相同,取学历最高者;如职称和学历都相同,取获得荣誉最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面试复试,取成绩最高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龙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1.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考生的体检由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4.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5.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在梧州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

  
(七)人员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意,报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健康局审核、批准后,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聘用人员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辞聘或解聘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制度,接受派驻龙圩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及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

  
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健康局(0774-2722285);

  
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4-2722717)。

  
(二)监督电话

  
派驻龙圩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0774-2727958)。

  
(三)相关网站

  
梧州人才网、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网站。

  
本《公告》由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龙圩区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技人员计划表.docx

  


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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