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2021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21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报批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2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21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2021年4月2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福利路4号,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人事科(2号楼7楼),联系电话:0773—6767263。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21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工作岗位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21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招聘单位面试考核分、技术职称及取得年限、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面试成绩、技术职称分及取得年限分、学历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逐项比对得分高者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人选名单。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市级公立三甲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组织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相关材料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七、聘用审批

  (一)按规定将相关材料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聘任通知。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21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人事科0773-6767263.

  相关网站: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官网 https://www.glflyy.com /

  点击下载>>>

  2021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职位表.xls

  2021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评分细则.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

  

2021年4月23日

2021广西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22人启事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宁心理医院、南宁市精神卫生中心)是集医疗、预防、康复、科研、教学、司法鉴定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根据医院的工作需要,现向社会招聘以下岗位工作人员(编外聘用)。

  一、具体基本条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身体健康,服从医院管理及工作安排,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

  1.护士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9月30日;

  2.其他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10月15日。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可将简历上传到人事科邮箱:gxnnwyyzp@163.com。邮件名:岗位+姓名。

  五、联系地址及电话

  南宁市邕武路7号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十二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771-3311309 联系人:黄老师 邮政编码:530001。

  点击下载>>>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2021广西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收费人员2人公告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桂林市肿瘤医院、桂林市第五人民医院)位于桂林漓江东岸高新七星区,前身是1966年成立的桂林市瓦窑门诊部,1984年更名为桂林市肛肠医院,1988年更名为桂林市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1994年搬迁到现址,更名为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0年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院环境优雅,设施完善。占地面积26891.10平方米,建筑面积28079.23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6247.71平方米,在建建筑面积21050平方米;下辖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紧密型医联体;设内、外、妇产、儿、肛肠、肿瘤、骨伤、脑病、重症、急诊、康复、放疗、针灸、推拿、治未病等临床科室26个,检验、输血、放射、核医学、病理、B超心电、药学等医药技科室10个,住院病区18个,编制床位405张,开放床位534张。拥有核磁供振、直线加速器、多排螺旋CT、SPECT/CT、C型臂X射线机、DR机、彩超、电子胃肠镜、胸腹腔镜、鼻咽喉内窥镜、宫腔检查镜、电切镜、高清关节镜、椎间孔镜、混合动力碎石清石系统等现代化医疗设备。

  医院坚持改革创新,在全区率先实施无假日医院,是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绿色环保医院、爱婴医院。医院正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努力创建广西中西医结合品牌医院。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招聘总院及分院收费员各1名。

  一、 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专业要求:财会、经济类专业

  (二)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三)其他要求:35岁以下,能胜任夜班。

  二、待遇:根据事业单位相关工资标准执行。

  三、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31日。

  四、报名方式:

  (一)持个人简历及有关证件直接到医院人事科报名。

  (二)电子邮件、传真、邮递等方式投递个人简历。

  联系方式:Email:glszxyjhyyrsk@163.com 简历以附件形式,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某人+专业+应聘某岗位;人事科电话号码:0773-6790013

  五、根据报名人员条件初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接到面试通知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及考核。(个人简历仅用于招聘,绝对保密。)

  竭诚欢迎您的加入!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1年10月25日

2021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宁干乡人民政府招聘保洁员4人公告

  为加强宁干乡街道卫生保洁工作,我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洁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宁干乡街道卫生保洁员4名。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不限男女,热爱保洁工作,有责任心,能吃苦。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60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低保户、困难户优先,有经验者优先。

  5、具有四轮农用车驾驶证者优先。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需准备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5月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宁干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注:报名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3.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四轮农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2021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宁干乡人民政府招聘保洁员4人公告

  由宁干乡人民政府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四、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1年5月26日;

  (二)面试地点:宁干乡人民政府四楼小会议室;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由宁干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待遇报酬

  (一)工资待遇:保洁员每人每月1500元(含五险个人负责部分)。

  (二)社会保险待遇:临聘人员参加五项社会保险。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

  本简章由宁干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3575022(宁干乡人民政府党政办)

  宁干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

  原标题:宁干乡人民政府招聘保洁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tiandeng.gov.cn/tzgg/t89248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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