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自治区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成立于1993年,是相当正处级自收自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居民身份证、特种证件制作及相关业务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成立于2012年,是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承担全区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和管理有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三)广西公安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

  

广西公安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成立于1991年,是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与公安信息通信业务及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业务有关的技术研究。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情报技术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情报技术中心成立于2015年,是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自治区公安厅禁毒管理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广西公安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情报技术中心4个所属事业单位,设置10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11名。各用人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http://gat.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http://ga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4日18:00之间,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http://gat.gxzf.gov.cn/)2021年度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名相关附件包括以下内容: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如报考岗位有职称或职(执)业资格、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符合相应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打印

  

1.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5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尚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或改报其他岗位。

  

2.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月1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拟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人员的,必须经自治区公安厅核准后方能开考。岗位被取消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本人准考证参加,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方式、内容和分值占比: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主要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测试应聘者对岗位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比重50%。

  

3.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笔试在南宁市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2.面试方式、内容和分值占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岗位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比重50%。

  

3.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实施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发布,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4.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将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面试资格复审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面试公告中发布。

  

5.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自治区公安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均未达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面试成绩发布: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考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公布。

  

(五)考核

  

根据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确定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员)。根据厅属事业单位工作的特殊性,从严进行政治考察。考核内容主要是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的,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执行。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招聘单位将对替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替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公安厅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将在公示中注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认定,根据审核认定后的岗位类别等级兑现相关待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892640(公安厅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0771-2893885、2893235;

  

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0771-2893404;

  

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0771-2892505;

  

禁毒情报技术中心,0771-2892795;

  

公安厅政治部,0771-2892828。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2021年12月15日

  

原文标题:欢迎来到广西人事考试网

  

文章来源:欢迎来到广西人事考试网

2021年广西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2021年广西桂林市招聘中小学教师2289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校共设公开招聘岗位1008个,计划招聘教师2289名。市、县(市、区)招聘情况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97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205名);

  桂林市临桂区中小学校:招聘320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299名);

  桂林市象山区中小学校:招聘28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秀峰区中小学校:招聘33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31名);

  桂林市叠彩区中小学校:招聘38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七星区中小学校:招聘47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雁山区中小学校:招聘1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6名);

  桂林市灵川县中小学校:招聘124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兴安县中小学校:招聘193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19名);

  桂林市永福县中小学校:招聘10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90名);

  桂林市阳朔县中小学校:招聘96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46名);

  桂林市灌阳县中小学校:招聘19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96名);

  桂林市龙胜县中小学校:招聘97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3名);

  桂林市资源县中小学校:招聘68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平乐县中小学校:招聘149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86名);

  桂林市荔浦市中小学校:招聘81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74名);

  桂林市恭城县中小学校:招聘277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全州县中小学校:招聘117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其他说明”栏中注明“使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属于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连续工作满1年以后,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市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编〔2020〕15号),在学校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学校直接考核办理入编手续。未作此说明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岗位。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在报考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原则上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要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考取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材料,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在报考人数未超过1:3报考比例时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环节;报考人数大于1:3比例的统一参加笔试进行筛选;

  (四)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五)明确为招聘退役士兵和军嫂的岗位,只限桂林籍退役士兵和驻军桂林市军嫂报考,报名时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退役证和现役军人配偶证明;明确为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岗位,只限建档立卡贫困子女高校毕业生报考;

  (六)明确为招聘代课教师的岗位,只限代课人员报考,条件可按相关规定适当放宽;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8日至2003年6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中、高职称的年龄可分别放宽到40和45周岁以下(含40和45周岁);个别岗位因特殊需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年龄可适当放宽,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设置。

  3.本市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被桂林市中小学校赴区内外高校“双选会”招聘签约的人员,本次招聘不得再参与报名。否则,取消原报考岗位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6)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桂林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lin.gov.cn/)、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各县(市、区)教育局网站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桂林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lin.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与资格审查及缴费(6月28日—7月3日)

  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单位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要一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8:00至7月2日17:30。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市、县(区)教育局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6月28日10:00至7月2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其中7月2日16:00前提交报名的必须在7月2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7月2日16:00后至17:30前提交报名的必须在7月2日18: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7月2日17:30至18:3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建议考生尽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桂林市教育局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桂林市中小学教师的处理。

  招聘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审查不严,造成一定影响的人员要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7月2日18:30。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核对。

  3.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含报考有免笔试要求的岗位,若未达到笔试筛选要求按先交后退处理)应于6月28日至7月2日19:00期间登录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统一支付报考费(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审查通过就即时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为每人每科50元,2科共计10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已缴报考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桂林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报名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须经市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7月4日9:00至12: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改报后应在7月4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平台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应于7月4日12:00前完成改报人员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4.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的方法及时间

  报考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自行备好以用于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9日8:00—7月10日24:00。

  准考证是报考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网上报名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771-3925092。

  5.开考比例

  除乡镇及以下招聘岗位外,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须由招聘单位主管局书面函告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7月8日前公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2.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11日(星期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

  (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含免笔试的报考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可传真)。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21年7月17日在桂林教育局网公告栏上公布。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面试资格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

  实行严格资格复审制度。笔试结束后,桂林市教育局对进入市直属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县区教育局对进入各县区中小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含免笔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无误后的人员才能进入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下载打印《2021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须主动向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隐瞒身份骗取报考资格的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报考人员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7月30日前)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市直属学校教师面试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县(区)中小学教师面试由各县(区)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时间:2021年7月3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共同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在桂林市教育局网站、桂林市人才网站、各县(市、区)教育局网站上发布。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2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试讲或“试讲(说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开展。具体面试方式按照《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明确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2×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六)考核(8月10日前)

2021年广西桂林市招聘中小学教师2289人公告

  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职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属于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选,具体方式由各招聘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并公告);若面试成绩也一致的情况下,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2.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需要到公安部门去查实)、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

  4.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体检

  1.经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分别负责组织本辖区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桂林市教育局批准,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桂林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后因不予聘用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再次进行最后一次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无教师资格人员可约定1年)。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⒊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3-2820034;电子邮箱:zglsjyjjjz@guilin.gov.cn。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桂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咨询等事宜,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0773-2823517

  临桂区教育局0773-5582025、5580901

  象山区教育局0773-2150555

  秀峰区教育局0773-2835332

  叠彩区教育局0773-8997096

  七星区教育局0773-2183606

  雁山区教育局0773-3552881

  灵川县教育局0773-6812234

  兴安县教育局0773-6098311、6228169

  永福县教育局0773-8516663

  灌阳县教育局0773-4215581

  阳朔县教育局0773-8886821、8811115

  龙胜县教育局0773-7516301

  资源县教育局0773-4315138

  平乐县教育局0773-7884174

  荔浦市教育局0773-7223922

  恭城县教育局0773-8216231

  全州县教育局0773-4819820

  (二)特别提示: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71-3925092

  附件:

  1.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提取码:1fld)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版).xls(提取码:53gv)

  

桂林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2021年南宁市青秀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招聘外聘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04日讯:为进一步加强青秀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1名,从事行政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岗位

  

  人数

  

  专业类别

  

  学历

  

  1

  

  岗位1:行政辅助人员

  

  1

  

  经济学、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法学类专业

  

  全日制大学本科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有较强文字功底,熟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有写作特长的优先录用。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年龄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生育法规、政策处理未满7年或正在接受调查待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7楼1708办公室。联系电话:582620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ajj/)。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取前3名且笔试成绩超过70分者进入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50%和面试50%成绩折算总分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城区相关部门审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青秀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局工作。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青秀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一)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局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应聘者应在面试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者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者,须提供面试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点击下载>>>

  报名信息表

  青秀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广西社会主义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8日讯:广西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自治区党委直属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广西中华文化学院牌子,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指导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数和专业、学历、职称条件(见附件《广西社会主义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基本资格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统一战线事业和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能够胜任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科研等工作;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报名人员需提供2018年以来在公开刊物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过专著。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因教学及管理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6.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得参加招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面谈、考察、体检等程序,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报名资料,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xsy3891522@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招聘岗位+姓名,如教研岗位一+姓名。

  报名材料包括:(1)《广西社会主义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报名时确有困难不能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的,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4)身份证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等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5)报名人员需提供2018年以来的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代表作及完整的学术成果目录。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我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可以直接进入考核和面谈环节,不设置开考比例。

  (三)考核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关于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获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的规定,我院对招聘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的岗位采取试讲、现场撰写资政报告和面谈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

  学院将提前5个工作日与进入试讲、现场撰写资政报告和面谈环节的人员约定试讲题目、时间、地点等事宜,现场撰写资政报告采取闭卷形式,由我院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在试讲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科研代表作等证书、资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试讲、现场撰写资政报告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谈。

  经试讲、现场撰写资政报告、面谈,如专家评审组评判认定应聘人员均不适合所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

  (四)考察

  根据试讲、现场撰写资政报告和面谈结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主要采用个别谈话了解、查阅档案资料、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

  由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统一安排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核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如考察人选不适合所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招聘岗位空缺。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和工作区域内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或职称)、专业、拟聘岗位等。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编制使用、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服务期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等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纪律监督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3891522

  监督电话:0771-2381736

  联系邮箱:gxsy3891522@163.com。

  学院主页:http://www.gxsy.org/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村大道6号广西社会主义学院人事部

  联系人:吴*

  查看附件>>>

  附件1:广西社会主义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广西社会主义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