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11月17日讯:一、单位简介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警察类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82年,前身为山东省法律学校,2006年升格为职业学院,2009年被中央政法委、中组部、司法部等15部委确定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6年被省教育厅批准的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2018年被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人社部、司法部等国家六部门确定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定向招录院校,先后加挂山东司法行政学院、山东律师学院、山东省委党校省司法厅分校牌子。实行学历教育与干部教育培训双轨运行的办学体制。

  学院现有燕山、明水两个校区,共占地550亩。燕山校区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明水校区主要用于学历教育。学院设法律实务系、警务系、公共安全系、警务实战技能教研部、公共基础教研部、继续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等7个教学系部。现有专职教师160余人,博士硕士占82%,教授、副教授占28%,有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各教学委员会、专项工作委员会委员5人,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2人;有2人主持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1名教师荣获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名师荣誉称号,1名教师入选全省法学研究首批领军人物,2人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师;有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戒毒理论研究人才库的首批成员1人,山东省法学法律人才库2人,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会专家库专家3人,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员3人。学院还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聘请了许多知名行业专家作为学院的兼职教师。专兼职教师的学历结构、知识和技能结构较为合理。

  建校30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文化塑校、科学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警务化管理育人模式,形成了法警并举、文武兼备,贯通培养、提高层次,定向入警、强化基层,教育培训、双轨运行四大办学特色。学院的建设发展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先后荣获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被教育部批准为高教自学考试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2.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3.高校毕业生需在2020年11月23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应聘岗位有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要求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以及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两级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山东省司法厅网站(http://sft.shandong.gov.cn)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sfj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9:00—11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24日11:00—11月26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陆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sfjy.com/)进行报名,登陆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经学院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多个岗位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1月24日11:00—11月26日16:00

  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提交证明材料和信息。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无故不按时按要求提供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根据招聘岗位不同分为教育类(G)和综合类(A),均考1科。教育类(G)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综合类(A)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考试通知通过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sfjy.com/)公布,请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sfjy.com/)公布。

  2.面试

  (1)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面试前需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身份证原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申报材料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生推荐表,能正常毕业,并于2020年11月23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需提供中共党员、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及相关获奖证明。在职人员应聘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国外学习成绩单。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通过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sfjy.com/)公布。

  (2)面试

  教育类(G)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综合类(A)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通过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sfjy.com/)公布。

  (3)面试合格线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为100分,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通过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sfjy.com/)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领导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开具调档函,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599379

  邮编:250014

  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组织部

  七、其他

  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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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山东省司法厅

  2020年11月16日

2020年广西都安县事业单位招聘59人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59名(具体职位详见附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31日至200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七)具体报名条件以《都安瑶族自治县2020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计划汇总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专业要求。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的方式进行招聘。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工作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面试,合格后进行考核、体检及聘用。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8:30-5月21日17:00)。报考人员通过河池人才网(hc.gxrc.com)下载《都安瑶族自治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所需材料(a.身份证;b.毕业学校出具的学位、专业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就业推荐表;c.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d.都安瑶族自治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e.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相片;f.个人承诺书)(扫描件)按上述顺序打包成文件夹,以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命名后发送至dars6891609@163.com电子邮箱。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15日8:30-5月22日17:00)

  报名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对应其报考岗位资格要求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原因。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在网上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招聘单位及人社部门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工作要求: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同时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考官对考生现场提供的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按考生报考岗位要求进行审查。 考生需准备好提交的一整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审核结束后原件退回本人)。对审查合格的考生考官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结合招聘单位的工作要求制定面试方案进行面试。面试必须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同一岗位的面试必须安排在同一考场,考场考官要按照专业类型要求来设置。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现场面试考官应达到5人以上,其中本单位考官不得超过半数,外单位考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选派。面试结果由考官当场签字确认,作为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的依据。面试内容应严格保密,如发现有考前泄露相关信息等违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的,将取消该次招聘,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招聘单位应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录像或录音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看。

  考生所提交的上述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同一岗位面试面成绩相同的,全日制最高学历者优先。全日制最高学历者相同,需请示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3.体检和考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健局、县人民医院负责。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根据体检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

  三、公示审批

  根据双选、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拟聘人员聘用审批材料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使用国家事业编制,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离。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安全有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对于广西区外入桂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36号)要求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口罩自备)、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考点,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考点。

  (二)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须签订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对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的招聘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778-6891608

  附件:

  1.2020年都安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xls(提取码:ruqf)

  2.2020年都安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提取码:1efj)

  3.个人承诺书.doc(提取码:ktbp)

  4.桂新冠防指〔2020〕136号.doc(提取码:iblg)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广西都安县事业单位招聘59人公告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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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玉林市玉州区选调小学教师7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玉林市玉州区现公开选调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专任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校岗位及人数

  1.玉州区城区小学25名,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艺术、体育等学科教师各若干名。

  2.玉州区第一实验初级中学、第二实验初级中学等学校共45名,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等学科教师各若干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2.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除玉州区外,现在编在岗,按政策规定符合正常调动的中小学教师。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8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放宽年龄条件对象包括: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劳模、特级教师、老师、骨干教师(优秀含“百佳”、“十佳”等);市级以上讲课比赛获一等奖以上者,现任学校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

  5. 学历与专业:

  小学岗位: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其中须有一个学历的专业要与报名岗位学科对口。

  初中岗位: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本科学历为在职国民教育学历的,其全日制教育学历必须为大学专科,且其中须有一个学历的专业要与报名岗位学科对口。

  6. 荣誉:近10年内(2010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以落款时间为准),须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荣誉或参加县级以上讲课比赛获奖。

  7.教师资格:小学岗位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岗位具备初中以上教师资格。

  8.愿意服从岗位安排。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2020年广西玉林市玉州区选调小学教师70人公告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16-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玉林市玉州路1号,会议中心四楼人事股档案室)

  4.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及要求

  递交材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用纸质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上写姓名、报名岗位、现所在单位。

  (1)报名表。在玉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lyz.gov.cn/)下载《2020年玉林市玉州区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提早填好个人相关信息并用A4纸双面打印一份。

  (2)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毕业证(包括全日制和在职教育)、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等原件及复印件。

  (3)荣誉证、获奖证书、学校领导(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任职文件(或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荣誉证和获奖证书仅收本人近10年获得县级及以上的最高10项。

  (4)编制证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和有本人姓名的当页,盖学校公章。

  (5)报名材料需个人在报名时间内亲自到报名现场提交,逾期不再接收。

  (二)资格审查

  根据个人报名材料,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专家评分评审

  组织专家制定量化评分标准,分别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量化评分,相同的岗位按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录用名额1:1确定为拟选调考察人选,报领导小组审核,再报区编委会确定。

  (四)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选调对象在玉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lyz.gov.cn/)公示7天。

  (五)调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本次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审定拟选调人员,报玉州区委编委会审批后由区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区委编委办办理入编。

  四、纪律监督

  选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选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报考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选调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2809060(玉州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

  0775—2294166(玉州区纪委驻玉州区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1:玉林市玉州区2020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2:玉林市玉州区2020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玉林市玉州区2020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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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桂林市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0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园林植物园等35个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实名编制人员、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实名制编制共122个职位,计划招聘169人;非实名编制共18个职位,计划招聘23人;聘用人员控制数共7个职位,计划招聘7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共4个职位,计划招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八)其他:

  1、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辞退、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0年10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3日至2002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3日-14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5或附件6或附件7或附件8)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0年10月13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专业面试、公共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过程中除身份确认、回答问题之外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凡是有发烧、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症状的疑似人员,请主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或《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73-2866296、2815018

  附件:

  1.桂林市本级2020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zfrg)

  2.桂林市本级2020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36gk)

2020年广西桂林市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09人公告

  3.桂林市本级2020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vdrn)

  4.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6lb6)

  5.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xv89)

  6.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5ne0)

  7.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z7s0)

  8.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rwja)

  9.桂林市2020年度第二批直接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提取码:x01u)

  1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提取码:tmoa)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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