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百色平果市林业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3月05日讯: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林业工作效率,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供养编外编制聘用人员10名。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岗位一:森林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男女不限),招聘名额:7名。

  岗位二:专业森林消防队员(限男性),招聘名额:3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学历条件:

  1.林学和林业工程类专业的,要求中专(含)以上文化;

  2.非林学和林业工程类专业的,要求全日制大专(含)以上文化。

  (四)年龄要求:18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1980年3月8日-2003年3月8日)。

  (五)热爱林业工作;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六)其他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能流利使用普通话;

  2.是退伍军人的优先聘用。

  三、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市林业局编外聘用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须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平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平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平政规〔2018〕2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合法、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不进行笔试。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3月12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平果市林业局三楼303办公室(平果市世学二路永安小区旁)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辖区派出所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名;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填写报名表:

  应聘人员须填写《平果市林业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一份。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

  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

  六、面试时间及范围

  (一)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三)面试时间:以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为准。

  (四)面试地点:以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为准。

  (五)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七、考核与体检

  (一)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二)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过程中如发现考核对象有不符合定性考核条件的,必须及时向局招聘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终止考核。然后由领导小组决定,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面试、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提供计生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材料。

  用人单位须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试用期壹个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九、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招收聘用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的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若不续签合同将视为自动解聘。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和管理

  设立举报电话,便于群众对招考聘用工作的监督,对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法纪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邀请市纪委派驻农业局纪检组参与监督指导。

  招聘咨询电话:0776-5821373(平果市林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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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果市林业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2021年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43人)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急需人才的需要,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1年浦北县绩效考评中心等71个事业单位214个岗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5日至2003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具体情形有:

  

(1)取得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71年10月25日后出生)。

  

(2)取得中级职称人员、村“两委”干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得初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6年10月25日后出生)。

  

(3)定向退役士兵、公立医院招聘取得初级以上职称资格的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5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7.报考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报考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学历的,考生户籍所在地只限于广西区范围内;报考人员为中专及以下学历的,考生户籍所在地只限于钦州市范围内。

  

8.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服役、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0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9.定向“村两委”干部招聘对象需连续担任村“两委”干部满3年以上的在任人员,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10.定向退役士兵招聘的对象必须是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定编定岗位不固定人”用人机制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一)县直、乡镇事业单位岗位58个、名额64名(其中定向浦北县村(社区)“两委”干部招聘岗位4个,名额4名,定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2个,名额3名。

  

(二)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岗位66个共109名。其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5个,名额6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61个岗位共103名,其中免笔试岗位49个共90名,需笔试面试岗位12个共13名。公立医院使用聘用控制数招聘岗位90个共570名。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见《2021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768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8:30—10月29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对照《2021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咨询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777-8318016。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使用手册》(附件2)。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25日8:30—10月30日12: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半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风险提醒:因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后半个工作日内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2天(10月28日-29日17:00)报名的报考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还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匹配的岗位,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以免延误报名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时间或因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10月26日8:30—10月31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免笔试岗位不用缴费。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方能开考,对岗位计划招聘名额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对不予开考的岗位,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报考者。报考人员接到报考岗位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要求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时间、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改报岗位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对改报岗位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人员,网上报名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五)专业相同举证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符合举证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此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先与审核单位取得联系,经审核单位同意后,由报考人员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3),附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直接送达或传真给审核单位。审核单位通过审核材料,认为一致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审核通过。

  

(六)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10日8:30—11月12日18: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报名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一)笔试

  

2021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二类。

  

1.笔试时间

  

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管理类(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A类)、医疗卫生类(E类)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00分。

  

2.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各科考试开始前发放题本及答题卡,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及题本,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少数民族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11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情况,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类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对确定为面试人选的,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考村“两委”(社区)干部岗位的需提供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证明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报考退役士兵岗位的,需提供退役士兵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报考人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于2021年12月上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和浦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pb.gov.cn/)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具体岗位所采取的面试方式详见《2021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组织实施

  

2021年12月中旬,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形式应根据招聘岗位确定,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3)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对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5)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单位须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体检

  

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工作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确定人选

  

按50%笔试总成绩+50%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和浦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pb.gov.cn/)公布。

  

(二)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三)体检

  

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者到县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和浦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pb.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在报考相同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对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县人社部门按程序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的服务年限要求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明确试用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和浦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pb.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的考试大纲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4)为准;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三)使用聘用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使用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四)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具体招聘事宜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7-8318016。

  

附件:

2021年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43人)

  

1.2021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提取码:qdpg)

  

2.考生使用手册(提取码:948l)

  

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提取码:pv5y)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提取码:oipp)

  

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9日

2021年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918人公告

  为满足河池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市11个县(区)和35个市直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18人。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6日至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

  报考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岗位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或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报考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村“两委”成员岗位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6日以后出生);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中专(含中技、高中)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改善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以《河池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应分别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2.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成员岗位的,须连续担任定编定工全额补贴村“两委”班子成员满3年(含累计满3年)且在岗。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3.报考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大学生”岗位的,需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只能报考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4.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岗位的,生(兵)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或报考岗位所在县(区)。

  5.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应为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且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和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制数)的驻河池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或按有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河池市直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河池市直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各县(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本县(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

  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的岗位。

  6.“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1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4月1日起,可以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

  https://hc.gxrc.com/)、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rsj.hechi.gov.cn/)查阅《岗位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岗位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报考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了解有关报考政策、网络报名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

2021年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918人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s://hc.gxrc.com/)进入“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注册并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

  2.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区)及以下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3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附件4)。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2科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脱贫户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缴费,再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本人身份证、脱贫户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扫描件、《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填报单》(附件5)以压缩的电子文档并注明报考人员姓名发送至邮箱:hcrsks@126.com,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以及脱贫户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减免考试费用,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将考试费退回报考人员缴费账户。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4日17:00。

  (四)岗位改报

  市直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

  县(区)及以下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两委”成员、“脱贫户家庭大学生”、“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岗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须于2021年4月18日17:00前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情况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1年4月22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21年4月22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至19:00。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4日8:30至5月22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三)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类别、范围

  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医疗卫生类岗位《综合应用能力》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类别的测试。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测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类别考试。

  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3)。

  (六)应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七)照顾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八)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照顾加分。

  (九)笔试其他要求

  1.命题、阅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2.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询。

  3.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笔试成绩查询、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21年7月中上旬。

  四、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没有达到笔试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资格审查主管部门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入围人选要核实《报名登记表》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以实际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面试时间:2021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对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两种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除参加结构化面试外,还需参加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实际公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考场工作人员、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场工作人员、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总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承担聘用考核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核时间:2021年8月中上旬。

  六、公示和聘用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时间:2021年8月底前。

  七、相关政策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港澳台居民报名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使用核定的中小学校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定编定岗不定人”方式招聘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八、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早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8-2558810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778-2303185

  附件:

  1.河池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提取码:oo9n)

  2.4.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提取码:89d1)

  5.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填报单(提取码:5wk6)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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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74名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地处国际旅游胜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键点支持建设国内同类一流大学的3所高校之一。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学校已发展成为广西教师教育的“领头羊”、人文强桂的“主力军”、科技兴桂的“生力军”、广西国际教育的“排头兵”。目前,学校正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和综合改革,努力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内高水平大学的目标。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74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或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gx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gxn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1月21-22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号碧居山庄大堂),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报名时严格执行防疫健康码扫码出示制度,全程请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2.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应聘报名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学历认证、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材料。应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由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应聘岗位要求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待业的提供在相关行业单位工作期间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不能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学历学位(海外学历认证)、职称、党员身份、工作经历等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本次招聘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本次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我校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于我校网站上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74名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要求博士学位的岗位除外),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我校根据师资紧缺程度核准是否开考,并发布变更公告(含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整开考比例),并及时在广西师范大学官网发布变更公告。

  (三)考试和考核

  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具有本科学历且初级职称要求的岗位采用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方式;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职称的岗位采取面试或试讲和考核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2小时,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

  (1)专任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素养和专业技能等方面,满分为100分。

  (2)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教学辅助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签名确认,并且当天在广西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gxnu.edu.cn/)公布。

  (4)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

  3.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面试成绩分值相同的情况,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2)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科研情况、工作经历等各方面进行考核。若某岗位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按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并组织考核。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时间安排

  考试和考核时间、地点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广西师范大学官网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

  经我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结果出现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和拟聘岗位情况在广西人才网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0773-3690076。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doc(提取码:s2xo)

  

广西师范大学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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