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引才聚贤” 集中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01日讯: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是广西钦州市主城区,是大西南最便捷的出海通道、广西与东盟联系的桥头堡和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水陆交通枢纽。为进一步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推动工业强区战略,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美好愿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南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钦南区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1年引才聚贤集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共20个,具体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等详见《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1年引才聚贤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二、招聘对象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

  (二)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企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广西钦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事业单位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填写好《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1年引才聚贤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可通过网上提交和现场提交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招聘的前两天,《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1年引才聚贤招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办的电子邮箱(qnqzzb@163.com);现场报名分为宣讲点现场报名和集中招聘现场报名,将在高校开展宣讲活动并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可在招聘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填写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对照本公告的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招聘。应聘人员前来应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可拍照或扫描发送电子版)。如报名时未能举证的,须于考核阶段提供,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三)宣讲。由招聘工作组在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进行宣讲及接受现场报名。

  (四)组织考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高于卷面总分的60%方可参加面试),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考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其中,硕士研究生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本科生的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6)。

  (五)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根据意向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签约),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现场签订《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1年招聘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六)考核、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聘用。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入编手续。签约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招聘日程安排

  请点击招聘日程安排表.doc下载附件查看日程安排。

  五、享受待遇

  引进事业单位的人才,落实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标准如下:

  (一)生活补贴。对符合我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并与我区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全职服务协议的新引进人才,以及由我区相关单位委托培养并承诺回钦南区服务5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给予生活补贴。正高级职称获得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级职称者、出站博士后30万元(税后,下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2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15万元;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海外知名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参照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和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下同)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以及技师8万元。上述补贴均分5年发放。

  (二)租房补贴。新引进的人才在市区范围内名下无固定住房且需租房居住的,给予每年1万元租房补贴,购买住房后即停止发放。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最长发放5年,具有全日制教育的本科毕业生最长发放3年。

  (三)购房补贴。新引进的人才在钦南区范围内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每年3万元的购房补贴,为期3年。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招聘会前半小时,招聘工作组将举行现场招聘宣讲会,向应聘人员介绍钦南区情、人才政策、招聘岗位需求及条件要求等情况。

  (二)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应聘出示个人健康绿码,须经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正常后才能进入宣讲室和面试室。

  (三)本公告由中共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777-2698606、0777-21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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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引才聚贤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1年引才聚贤招聘报名登记表

  中共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2021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招聘外聘工作人员1人简章

  

根据中共江南区委办公室、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江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江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城区同意,现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三类岗位外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工作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A座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二、应聘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协作大局意识,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符合录用岗位身体要求;

  

3.能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性材料撰写功底;

  

4.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A座11楼1115办公室),联系人:覃琴,联系电话:0771-4979781。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南宁市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4.本次应聘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A座11楼1115办公室),报名时所有应聘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三类岗位标准执行(253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1: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文标题: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cfe8f2ac4b8cbaab60befe16ee7dcd79)

2021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招聘外聘工作人员1人简章

2021年桂林市灵川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1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实际情况,现决定组织实施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工作,县级三家公立医院计划招聘18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乡镇卫生院新进用编人员未满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拟聘用公示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11月18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8日至2003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有特殊要求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具体详见《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中级以上职称的岗位的考生,无需参加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5.报考初级职称或对职称无要求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6.如有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笔试、面试岗位,需按招聘职位计划表中考试形式要求进行笔试、面试;如有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直接面试岗位,需按招聘职位计划表中考试形式要求进行直接面试考试。

  7.聘用单位及考生均需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相关政策补缴费用,所需费用(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全部由投保者本人承担。

  8.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灵川县灵川大道170号灵川县卫生健康局3楼人事科教宣传股;咨询电话:0773—6817919。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到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报名,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劳动合同和任职文件等),原件核验后返还考生,复印件需现场提交。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报考人亲笔手写委托书(手写签名加盖手印)、报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居住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1个月内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报名当天有发烧或感冒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

  三、资格审查

  初审: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报名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收取报名材料。

  复审: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确定开考比例

  经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考试。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比例又确需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灵川县卫生健康局审核,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申请确定开考比例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1月29日。对于报考了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可以选择其他岗位进行报考,如不报考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灵川县卫生健康局3楼302会议室(地址:灵川县灵川大道170号),联系电话:0773—6817919,领取时间:2021年12月2日—12月3日

  六、笔试

  1.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分值满分100分。试题内容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等内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如因疫情影响推迟,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4.笔试加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5.笔试成绩公布

  2021年12月中旬,在广西桂林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面试人员确定。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考生,需先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招聘组织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含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不含《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加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有缺考、0分、笔试中有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人员确定。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岗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含2个)以上考场,每个考场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2确定第二轮面试人选,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岗位排序。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公共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12月17日到灵川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宣传股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生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4.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不含《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加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笔试、加分、面试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总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八、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面试岗位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加分、面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直接面试岗位考察人选的确定。直接面试岗位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共产党灵川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并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两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5.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招聘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1条规定依次递补。

  九、体检

  体检工作经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自治区转发的《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1.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核准,报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3年。

  3.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聘用人员控制数作为购买服务的依据,所需费用由招聘医院自行负担,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不办理入编手续,控制数内聘用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在聘期间与编制内人员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用人单位需依法依规缴为招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桂林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领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

  十二、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记入诚信档案,供今后灵川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三、纪律和监督

  1.参与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2.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笔试、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4.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请查阅《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咨询电话:0773—6817919。

  本《公告》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0773—6816083。灵川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宣传股:0773—6817919。

  相关网站: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xzf.gov.cn/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与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灵川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附件:1.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5.桂林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

  公告附件.zip

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第一批专职辅导员招聘9人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中午12:00

  

为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充实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共9名,详细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第一批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中午12:00。

  

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高校毕业应聘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奖证书、担任学生干部或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发表论文所在期刊的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的扫描件;或理论文章发表的主流媒体报道页等材料的扫描件。

  

请将以上应聘材料与《广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合并成一份pdf格式材料,并连同《广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无需转成pdf格式)压缩打包发送到报名邮箱:gxnugkzp@163.com。压缩包请以2021年辅导员+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并控制在10M以内。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待资格复审时再核验原件。

  

应聘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按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提供同意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和人事处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我校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考试。如审核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数,则在岗位招聘计划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调整岗位招聘计划至其他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

  

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也可列为考核对象。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我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公示与聘用

  

通知拟聘人员到我校医院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可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若有考核、公示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或有自动放弃及未到岗的人员,或因为工作原因增加岗位,可从参加考核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三、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通过我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二)考核时间:考试结束后即开展考核,考核时长为两周。

  

(三)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参加相关环节考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辅导员具有博士学位者可纳入事业编制,并享受学校的人才引进待遇。

  

(二)其余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设置监督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3-3690076、3698160、3676589

  

监督举报电话:0773-3696677

  

附件下载: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第一批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应聘报名信息一览表

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第一批专职辅导员招聘9人公告

  

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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