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百色平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编外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04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平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劳动监察大队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平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管员。

  二、招聘要求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拥护党和国家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安排;

  3.能吃苦耐劳,作风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熟悉办公室工作或有窗口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6月3日-1986年6月3日之间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聘用岗位工作;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本次招聘按《平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有关执行,实行聘用制,合格者与平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胜任的予以续聘。对年度工作不称职、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平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5821426。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填写《平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

  2.提交材料:

  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各种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五)资格审核:

  由平果市人社局办公室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行面试。

  (六)面试时间及范围

  1.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3.面试时间:待定(以市人社局办公室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平果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九、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776-5821426(平果市人社局办公室)

  点击下载>>>

  平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xls

  平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

2021年广西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引进4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实施办法》(来发〔2014〕25号)、《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办法》(来人才发〔2020〕8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委决定开展引进专业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

  

(一)引进岗位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来宾市服务业发展中心4人。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

  

2.积极要求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艰苦朴素,模范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

  

4.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大学本科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为财政学、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经济与金融、金融投资学、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进行。通过邮寄报名的人员需电话联系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法规科,确认报名信息。报名者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下载《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以邮戳为准)或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到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3日。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2021年广西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引进4人公告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7日

  

(三)确定考核人选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即确定为考核人选;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但人数与计划招人数比例超过1:1的,报考人员须参加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的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确定考核人选时间:2022年1月上旬(待定)

  

三、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成立考核小组,对入围考核的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参加接受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报考者一律不予聘用。

  

(二)体检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拟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负担。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我单位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将从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2021年1月(待定)

  

四、审批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引进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由党组研究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整理聘用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政策享受五险一金,按《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实施办法》(来发〔2014〕25号)《来宾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8〕7号)和《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享受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21年1月下旬前。(待定)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规定执行。

  

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东前411办公室

  

咨询电话:0772-4278786;邮箱:lbsfgw@126.com

  

附件1: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计划表.docx

  

附件2: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报名表.docx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4af0972de9c4441004e44f01c943bdf3)

2021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人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朝阳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1名、民生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1名、兴东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心社会保障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服从工作安排。

  

(二)熟练掌握文档、电子表格等电脑操作。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残疾人;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人员;

  

6.其他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1011号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四、其它有关事项

2021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人简章

  

(一)本次招聘的简章在兴宁区政务信息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nxn.gov.cn/rsldshbzj1/)上发布,报名人员可登录查询。

  

(二)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三)工资待遇、聘用时限等按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规定实行。

  

五、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771-3389237

  

原文标题: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人简章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0d5d16c80e00fb892f01c5d5476cbeb1)

2021年柳州市三江县第二次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5日讯:为做好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的具体条件详见《2021年度三江县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须在2021年10月14日前取得。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0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0年10月14日(含本日)至2003年10月13日(含本日)之间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方式:

  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22日上班时间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报名。

  考生与所报考学校联系人联系报名。

  (二)报名材料:

  《2021年度三江县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二份)、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2021年度三江县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外,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试

  (一)笔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分值为100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的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可按报名人数开考。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8:30--9:10

  笔试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江中学(三江县古宜镇中山路120号)

  (二)面试

  (1)结构化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2)笔试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3)考核人员的确定。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在岗位招聘计划数内,若某招聘岗位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还是相同时,则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上午10:00开始

  面试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江中学(三江县古宜镇中山路120号)

  六、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体检所空出的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体检中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可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可以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上报审批、聘用。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审批转正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资待遇

  享受三江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工作期间,将按照《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本次招聘活动。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前应自备口罩,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前须出示广西健康码绿码,测量体温正常(<37.3C)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十一、招聘纪律

  (一)本次自主公开招聘由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实施,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等工作。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自主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三江中学张老师18076738891

  招聘咨询:三江县民族高中侯老师13557607645

  监督电话:三江县教育局 0772—8611593

  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8612039

  点击下载>>>

  1:2021年度三江县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2:2021年度三江县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2021年度三江县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4: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江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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