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崇左市天等县交通运输局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04日讯:天等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重要组成部门之一,内设办公室、综合股、交通战备办公室3个股室,下辖县公路发展中心、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因工作需要,天等县交通运输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五)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室应用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二、待遇及保障

  1.工资待遇:2400元/月(含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

  2.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5日。

  (二)报名方式:登录邮箱tdxjt3521179@163.com(密码3521179),下载《天等县交通运输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tdxjt@126.com。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电子版后请于6月16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供给县交通运输局审查,3日后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天等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天等县政府城南办公区6栋5楼)。

  (四)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城南办公区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叁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壹份,壹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联系电话:0771-352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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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等县交通运输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天等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4日

2021年广西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招聘9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主要负责工作

  

拟招聘9名编外工作人员,其中4名负责市城区餐厨垃圾收集监管工作,4名负责市城区建筑垃圾临时转运点管理工作,1名负责市城区市政路桥设施巡查工作。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高中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

  

(四)要求至少会驾驶电动车(或摩托车),有相关驾驶证。

  

四、工资、福利待遇

  

对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按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派遣到我单位上班。合同期内的工资待遇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12月9日。

  

2.报名地点: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3楼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祥和路)

  

3.现场或网上报名需填报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应聘者填写《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免冠2寸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直接送达或发送扫描件至单位电子信箱:lbshwc@163.com。

  

4.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根据聘用资格条件,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获得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持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聘用。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名单,自动放弃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增补聘用。拟聘用人员须自费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可咨询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联系电话:0772-4292703,联系人:刘春雨。

  

附件: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

  

2021年12月2日

  

原文标题:广西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7b2127394d81e5bae1b61516545f54e4)

2021年广西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招聘9人公告

2021年南宁市青秀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3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青秀区人才引进十条措施>的通知》(南青发〔2019〕14号)、《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南宁市青秀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青秀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6名,此次招聘岗位均为免笔试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要求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熟悉行业情况。

  (六)非乡镇岗位具有国家统招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职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学位。乡镇岗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七)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11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1月1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11月2日至2003年11月1日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八)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申请: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开除公职人员;

  5、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2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网、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等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网官网、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招聘现场考点区域公布。

  四、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021年11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一楼礼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771-5826658。

  (3)报名要求:应聘者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岗位要求的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在学信网上进行学历认证的证明材料、海外留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1张等材料,并填写提交《2021年南宁市青秀区事业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证件、证书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2个自然日内通知考生资格审核结果。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同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增设筛选环节

  岗位招聘1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不超过5人(岗位招聘2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人数不超过10人;岗位招聘3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人数不超过15人;岗位招聘4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人数不超过20人),该岗位符合所需资格条件,应聘者均为面试人选;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5以上比例的,视报名情况,增设面谈环节,考生需先进行统一面谈。面谈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谈人员。面谈内容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设置2道题目,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最终以1:3的比例筛选出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五)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网、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作为聘用的最终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考察环节。若面试成绩并列,在面试当天采取加试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作为最终依据,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网站、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达不到60分的人员不能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考察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出具书面考察结论。

  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或者是自愿放弃的,可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城区人社局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公示   

  经城区党委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办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待遇

  (一)纳入城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如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任一岗位的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二)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在服务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察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下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再享受此次人才招聘的优惠政策。

  (五)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网站、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上公布,请应聘者密切注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826090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粟丽丽、0771-5826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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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南宁市青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021年南宁市青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2日

2021年广西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及直属航道事业单位招聘151人公告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至2021年5月31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就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为未定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辖4个航道养护中心、6个船舶检验中心、3个引航站。联系电话:0771-2115642、2115640。

  

(二)直属各航道养护中心

  

自治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航道养护中心,是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的相当副处级差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辖区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养护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辖区航道除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设置和维护工作;承担辖区养护航道的信息收集和服务工作;承担辖区船闸运行的具体协调调度工作。

  

各单位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南宁航道养护中心:南宁市江南区乐村路1号,0771-4823287;

  

柳州航道养护中心:柳州市潭中西路2号,0772-3718564;

  

桂林航道养护中心:桂林市秀峰区中安路8号,0773-3679736;

  

梧州航道养护中心:梧州市长洲区银湖南路27号,0774-3109661。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51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及直属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将拿出部分岗位招聘专项高校毕业生(专项高校毕业生指: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2019年、2020年未落实就业的择业期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剩余岗位招聘不受此限。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招聘岗位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时间计算至报名首日。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将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https://www.gxghj.cn)发布。

  

(二)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至2021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考,报名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621。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5月31日18: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证明材料,提交报考申请。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政治面貌等报考岗位所需相关材料扫描件(报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还需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附学校证明。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被解聘未满5年的;

  

(6)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7)已聘用到港航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8)现役军人;

  

(9)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政治面貌等条件,是否符合岗位招聘其他条件要求(2019年、2020年未落实就业的择业期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进入考核阶段另行核查确认,如有已就业情况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可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在2021年6月1日18:00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网上缴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6月2日18:00 前,通过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笔试前1天可开始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笔试公告为准。

  

六、考试及考核

  

除高级职称岗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中级职称要求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外,其他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笔试。

  

1.按照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进行笔试,如达不到规定1:3比例,又确需招聘的岗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2.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时间暂定6月6日,笔试具体地点、时间以发布笔试公告为准(笔试公告发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3.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科目合卷考试,总分值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教材。

  

4.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登录个人账号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查分的书面申请。招聘单位原则上只为每名考生提供一次成绩核查,且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规定1:3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的岗位,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后方能开考。直接面试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如若遇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审核同意并公布于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后,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如该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考场工作区域内公布,次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公布。

  

(三)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

  

直接考核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确定考核人员。

  

直接面试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核,由用人单位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用人单位党组织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岗位匹配度、勤政廉政等情况。

  

3.考核形式: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通过查阅档案以及直接听取或通过函调方式了解考核对象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等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根据了解到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4.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5)发现考生信息虚假或隐瞒的;

  

(6)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7)不服从工作安排;

  

(8)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5.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经各用人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以医疗机构出具体检结果为准),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前述考核人选的确定方法等额递补,考核合格后按规定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符合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一经聘用,因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本单位本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应聘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得隐瞒或谎报。

  

(四)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115320。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其他未尽事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2115642、2115640。

  

附件1: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及直属航道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及直属航道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doc

  

附件3:报名系统考生使用手册.docx

  

附件4: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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