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43人)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急需人才的需要,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1年浦北县绩效考评中心等71个事业单位214个岗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5日至2003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具体情形有:

  

(1)取得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71年10月25日后出生)。

  

(2)取得中级职称人员、村“两委”干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得初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6年10月25日后出生)。

  

(3)定向退役士兵、公立医院招聘取得初级以上职称资格的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5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7.报考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报考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学历的,考生户籍所在地只限于广西区范围内;报考人员为中专及以下学历的,考生户籍所在地只限于钦州市范围内。

  

8.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服役、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0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9.定向“村两委”干部招聘对象需连续担任村“两委”干部满3年以上的在任人员,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10.定向退役士兵招聘的对象必须是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定编定岗位不固定人”用人机制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一)县直、乡镇事业单位岗位58个、名额64名(其中定向浦北县村(社区)“两委”干部招聘岗位4个,名额4名,定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2个,名额3名。

  

(二)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岗位66个共109名。其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5个,名额6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61个岗位共103名,其中免笔试岗位49个共90名,需笔试面试岗位12个共13名。公立医院使用聘用控制数招聘岗位90个共570名。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见《2021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768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8:30—10月29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对照《2021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咨询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777-8318016。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使用手册》(附件2)。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25日8:30—10月30日12: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半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风险提醒:因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后半个工作日内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2天(10月28日-29日17:00)报名的报考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还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匹配的岗位,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以免延误报名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时间或因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10月26日8:30—10月31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免笔试岗位不用缴费。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方能开考,对岗位计划招聘名额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对不予开考的岗位,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报考者。报考人员接到报考岗位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要求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时间、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改报岗位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对改报岗位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人员,网上报名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五)专业相同举证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符合举证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此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先与审核单位取得联系,经审核单位同意后,由报考人员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3),附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直接送达或传真给审核单位。审核单位通过审核材料,认为一致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审核通过。

  

(六)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10日8:30—11月12日18: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报名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一)笔试

  

2021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二类。

  

1.笔试时间

  

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管理类(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A类)、医疗卫生类(E类)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00分。

  

2.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各科考试开始前发放题本及答题卡,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及题本,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少数民族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11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情况,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类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对确定为面试人选的,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考村“两委”(社区)干部岗位的需提供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证明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报考退役士兵岗位的,需提供退役士兵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报考人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于2021年12月上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和浦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pb.gov.cn/)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具体岗位所采取的面试方式详见《2021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组织实施

  

2021年12月中旬,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形式应根据招聘岗位确定,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3)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对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5)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单位须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体检

  

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工作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确定人选

  

按50%笔试总成绩+50%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和浦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pb.gov.cn/)公布。

  

(二)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三)体检

  

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者到县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和浦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pb.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在报考相同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对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县人社部门按程序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的服务年限要求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明确试用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和浦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pb.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的考试大纲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4)为准;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三)使用聘用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使用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四)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具体招聘事宜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7-8318016。

  

附件:

2021年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43人)

  

1.2021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提取码:qdpg)

  

2.考生使用手册(提取码:948l)

  

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提取码:pv5y)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提取码:oipp)

  

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9日

2021年广西南宁江南区苏圩镇政府招聘7人简章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外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在苏圩镇有固定住所的居民。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苏圩镇人民政府机关文员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龄18-45岁。

  

2.苏圩镇人民政府机关协管员1名,高中及以上学历,男,身体健康,要求有c1驾驶证,1年以上驾龄,年龄18-45岁。

  

3.村级计生专干3名,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龄18-45岁。具体为:敬团村1名、定计村1名、隆德村1名。

  

4.村级社保专干1名,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龄18-45岁。具体为:敬团村1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7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政府三楼组织办,联系电话:0771-4179381。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

  

由苏圩镇政府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镇政府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机关文员2530元/月,机关协管员2030元/月,村计生、社保专干1880元/月。以上待遇为综合待遇,不含社保单位缴费部分。

  

苏圩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附件:个人信息登记表(样表).doc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南宁江南区苏圩镇政府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02919674b013895d048e0cbbbb33e430)

2021年广西南宁江南区苏圩镇政府招聘7人简章

2021年广西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8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组织实施桂林市社会福利院等38家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人员、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实名制编制共113个职位,计划招聘150人;非实名编制共20个职位,计划招聘23人;聘用人员控制数共9个职位,计划招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1年7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14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4日至2003年7月14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15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4或附件5或附件6)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附件1、2、3)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专业面试、公共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过程中除身份确认、回答问题之外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凡是有发烧、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症状的疑似人员,请主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2021年广西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82人公告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桂林市本级2021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7)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领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73-2866296、2815018

  附件:2021年度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职位计划表a.xls(提取码:jyrd)

  2021年度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a.xls(提取码:gmxr)

  2021年度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人员职位计划a.xls(提取码:0s1y)

  2021年度桂林市直接面试公开招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a.doc(提取码:gtd7)

  2021年度桂林市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a.doc(提取码:7you)

  2021年度桂林市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a.doc(提取码:fb06)

  7.桂林市本级2021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提取码:oa9i)

  8.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提取码:ssnq)

  9.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提取码:di5b)

2021年广西河池市宜州区事业单位招聘20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文件规定,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用人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现将河池市宜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河池市宜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员205人,其中教育部门185人,卫生部门19人,公证部门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7.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专业人才。

  8.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9.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河池市宜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21年广西河池市宜州区事业单位招聘205人公告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通过双选招聘会以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等方式进行。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招聘工作组参加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现场洽谈、面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下载并填写《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学位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3.《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个人承诺书。

  6.在校或在职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复印件。

  (三)双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1.教育部门:

  (1)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南宁专场):报名时间:2021年1月9日,报名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西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广西综合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报名时间:2021年1月16日,报名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

  (3)广西高校毕业生春季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桂林分会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20日,报名地点:桂林理工大学屏风校区;

  (4)广西高校毕业生春季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百色分会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27日,报名地点:百色学院东合校区;

  (5)河池学院双向选择洽谈会:报名时间:2021年3月下旬,报名地点:河池学院,具体时间以河池学院双选招聘会公告为准。

  2.卫生部门、公证处:

  2021年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报名时间:2021年3月13日,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在双选招聘会现场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考官应达5人以上,其中本单位考官不得超过半数,外单位考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选派。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教育部门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口述)与试教相结合的方式;卫生、公证部门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口述)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由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应在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原则上,2021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招聘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抽调、借调或调离。

  五、其他事项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安全有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对于广西区外入桂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36号)要求管理。参加双选会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口罩自备)、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双选会场,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

  六、咨询电话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3188029

  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0778—3188460

  河池市宜州区卫生健康局:0778—3188125

  河池市宜州区司法局:0778—3142547

  附件:

  1.宜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提取码:8ziv)

  2.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提取码:b3rf)

  3.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样表)(提取码:o7p3)

  4.个人承诺书(提取码:p1vb)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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