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桂平市急需紧缺人才专项招聘4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发展战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决定组织部分事业单位赴广西大学招聘急需紧缺人才48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对口且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双一流”建设高校、专业对口且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本科毕业生。
 
  (三)其他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
 
  桂平市所属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聘用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同时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桂平市“浔找英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9:00-12:00;
 
  (二)地点:广西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约、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20人的需参加本次统一笔试筛选,未达20人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
 
  2.提供材料:《2024年桂平市“浔找英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亲笔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研究生同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证明(如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在聘用前取得学历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照《2024年桂平市“浔找英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的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笔试
 
  1.确定笔试人选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20人的岗位需参加笔试筛选。
 
  2.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及方式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笔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20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20人以上的笔试筛选岗位,笔试结束后按开考比例1:3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开考比例1:3且确需开考的,需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五)签订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签约协议书》。
 
  (六)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按照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中“综合分析能力”要素分高者进入考核。再次并列的,以面试中“应急应变能力”要素分高者进入考核。
 
  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中共桂平市委员会组织部、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最低服务期限合同,期间不得申请调离我市。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按面试合格成绩(同岗位、同考场)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已签约桂平市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合同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则取消聘用合同。
 
  (四)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姓名等信息。如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五)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除外),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不接听等而造成的后果则由应聘本人承担。
 
  (六)参加广西大学站点招聘的非广西大学在校生,请提前了解进入广西大学的预约方式。
 
  (七)本公告在桂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iping.gov.cn/)、桂平人才网(http://https--gp--gxrc--com-e3adab430d.zipv6.gxzf.gov.cn/)等相关政府网站,桂平党建、桂平人社等微信公众号媒体平台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3382401、3325216。
 
 
 
 
  中共桂平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2024年江苏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无锡市铁路航空事业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wuxi.gov.cn)、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三)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4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六)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七)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九)如报考人员为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4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者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
 
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4日16:00
 
2.报名网址: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6月11日—6月16日的0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6月11日—6月16日的09:00-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6日18:00
 
(二)资格初审和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研究生报考人员,如提供的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发表论文等内容。
 
2.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会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报考资料的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者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00-12: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日9:00—2024年7月5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10-81880029。
 
四、笔试
 
笔试委托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一)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二)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1:30
 
(三)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材料作文,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四)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查询。
 
五、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出通知。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一)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中,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三)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工作经历及年限按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起始时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六、面试
 
面试委托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加试。
 
(二)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作为一般失信行为,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十、诚信管理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招聘咨询电话
 
报名资格政策咨询: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十二、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0510-81822794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招聘71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宁波市教育局直属17所学校和1个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共7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单位为宁波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均为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初试、复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应届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可见附件1)
 
6.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 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19日。
 
(1)应聘人员通过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报名页面链接http://nbeea.nbedu.net.cn/school/NeiRead.aspx?id=197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确认和报名
 
(1)现场确认和报名时间:6月21日(周五)下午13:00-16:00。
 
(2)现场确认和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详见附件1)。
 
(3)现场确认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招聘单位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应聘人员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4)所需材料:报名表1份(公告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贴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准备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它所有资料: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属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等)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考试
 
应聘教师岗位的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6:1时增加初试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6:1时直接进入复试。
 
考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学校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各环节考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初试
 
初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问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总分100分,合格分60分。
 
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6: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市教育考试网公布。
 
2.复试
 
复试环节包括笔试、试讲、技能测试等形式,各招聘岗位复试的具体形式详见附件1 。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及综合公共知识等。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后,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财务会计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40%和技能测试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
 
试讲为模拟课堂教学,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等,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实践操作技能。试讲、技能测试、面试每项总分为100分,试讲不足70分者、技能测试或面试不足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总成绩
 
总成绩采用复试成绩,采取笔试+试讲的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试讲成绩的60%之和,采取笔试+试讲+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60%。财务会计岗位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教师岗位不足70分者、财务会计岗位不足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如有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学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工作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单位)另行通知安排。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体检环节及以后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教育局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拟聘人员可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二)拟聘人员须与招聘学校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各学校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0574-89183385。
 
(五)监督电话:0574-89183287
 
 
 
宁波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奉化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107人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奉党办〔2018〕25号)、《关于印发〈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办法〉的通知》(奉人社〔2018〕103号)、《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奉党办﹝2022﹞56号)文件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奉化区妇幼保健院等51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由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流程中的报名、资格审查初审、考试、体检、考察环节由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名称、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2)。
 
学历(学位)、户籍、职称和从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05月31日~2024年06月04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fhdf@nbohrs.cn。《报名登记表》非WORD格式的,一律不予受理。
 
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
 
邮件报名后,考生应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因邮件未发送成功导致的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已收到邮箱自动回复报名成功的则无需电话确认)。联系电话:88975336(傅老师)。
 
(二)报名资格审查
 
经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将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的“招考信息”栏目上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随带规定的书面材料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书面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1份;2、一寸免冠照片2张;3、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提供);4、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不得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如低于招聘计划数,则核减招聘计划数至少至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在现场发给《面试通知单》。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增加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客观题笔试成绩排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淘汰。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七)递补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1、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的。
 
2、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其它事项
 
薪资待遇具体根据奉化区政府关于编外用工待遇的相关规定和具体岗位设置及用人单位内部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506065(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88506212。
 
 
 
附件3:报名登记表
 
 
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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