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8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组织实施桂林市社会福利院等38家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人员、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实名制编制共113个职位,计划招聘150人;非实名编制共20个职位,计划招聘23人;聘用人员控制数共9个职位,计划招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1年7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14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4日至2003年7月14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15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4或附件5或附件6)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附件1、2、3)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专业面试、公共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过程中除身份确认、回答问题之外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凡是有发烧、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症状的疑似人员,请主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2021年广西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82人公告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桂林市本级2021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7)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领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73-2866296、2815018

  附件:2021年度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职位计划表a.xls(提取码:jyrd)

  2021年度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a.xls(提取码:gmxr)

  2021年度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人员职位计划a.xls(提取码:0s1y)

  2021年度桂林市直接面试公开招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a.doc(提取码:gtd7)

  2021年度桂林市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a.doc(提取码:7you)

  2021年度桂林市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a.doc(提取码:fb06)

  7.桂林市本级2021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提取码:oa9i)

  8.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提取码:ssnq)

  9.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提取码:di5b)

2021年广西来宾市象州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人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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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来宾市象州生态环境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广西来宾市象州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人员3人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岁以下(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环境科学类、汉语言文学、法律类专业人员);

  

2.能熟练使用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及较强人际交往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现役军人的;

  

7.全日制院校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的;

  

8.其他不符合的条件。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11月13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或现场报名。应聘者将《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送至来宾市象州生态环境局(象州县象东新城)或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zhb2404@163.com(请在邮件中注明某某简历)。

  

三、面试:

  

对递交简历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程序

  

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请人员在聘请期间的工资待遇为2700元/月。聘用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象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2-4362404。

  

来宾市象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5日

  

附件:来宾市象州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docx

  

原文标题:广西来宾市象州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人员3人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aa95a17f8591ce60fd5f7bd370938404)

2021年崇左市天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办公室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19日讯:天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办公室承担全县易地扶搬迁后续扶持、后续管理等相关工作。因业务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工程技术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四个意识强,热爱扶贫工作,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4.服从安排,敢于负责,爱岗敬业,事业心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计算机专业、工程技术专业等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待遇与保障

  (一)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根据《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作岗位分类和工资待遇调整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20〕2号)的文件精神,受聘人员月工资2400元,月工资包含个人应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

  (二)社会保险待遇。

  聘用期间,受聘人员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由县财政负担,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天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办公室(天等县政府楼二楼)。

  (三)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或节假日除外);2.网上报名:填写《天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将电子版发送到天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邮箱tdydbq@163.com。

  (四)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登记表同时请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提供给天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审查,并提交近期免冠生活彩色照片两张。

  (五)面试:面试由天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组织开展,面试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六)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入职前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523135

  天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学历

  

  婚否

  

  民族

  

  专业

  

  毕业学校

  

  健康状况

  

  户籍所在地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作时间

  

  有无住房

  

  要求待遇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手机

  

  联系地址

  

  现工作所在地

  

  离职原因

  

  简

  历

  

  起止时间

  

  学习/工作单位

  

  专业/职位

  

  家庭情况

  

  姓名

  

  关系

  

  年龄

  

  文化程度

  

  现工作单位

  

  获奖情况

  

  
注:学历从高中填起;工作简历时间要连贯,不够填写可自行加行。

  天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

  易安后扶专责小组

  2021年11月18日

2021年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第一批岗位竞聘25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1年4月30日前

  

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是自治区级重点工业园区,以发展碳酸钙全产业链为主导产业,根据贺州市工业(产业)园区竞聘上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开展旺高工业区第一批岗位公开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聘范围

  

贺州市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园区劳动合同聘用的在岗人员;符合竞聘岗位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公开竞聘岗位数及名额

  

本次公开竞聘岗位25个(具体岗位见附件),其中:管理岗位9个、技术岗位1个、执行岗位15个。

  

三、公开竞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满足岗位所需的身体、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能确保在岗履行职责;

  

3.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行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竞聘人员在其原工作岗位近两年年度考核原则上要求称职(合格)以上;

  

5.竞聘使用旺高工业区管委编制的岗位,要求竞聘人员具备事业参公编制身份,且符合贺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调配有关规定;

  

6.旺高工业区管委会在岗人员参加竞聘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竞聘

  

1.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4.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服务期未满五年,新录用的市直或县(区)直机关公务员(参公)未满两年的;现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竞聘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竞聘岗位资格条件

  

竞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公开竞聘岗位一览表。

  

关于年龄、经历、学历、职级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待遇及保障

  

(一)薪酬待遇。根据《贺州市工业(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试行)》(贺办发〔2021〕1号)有关规定,竞聘上岗人员根据《贺州市工业(产业)园区薪酬收入分配实施细则(试行)》(贺政办发〔2021〕4号)按岗定薪、按职定薪,年度薪酬依据《贺州市工业(产业)园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贺政办发〔2021〕5号)考评结果核定。薪酬总收入由岗位基本工资、改革性补贴、绩效奖励组成,其中:管理岗一级约16.6万元/年,管理岗二级约14.5万元/年,技术岗三级约14.5万元/年,执行岗一级约12万元/年,执行岗二级约11万元/年,执行岗三级约9万元/年。

  

(二)基本保障。在参公编制解冻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后(不含旺高工业区管委),需放弃编制身份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全部竞聘上岗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

  

五、竞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2021年4月30日前)

  

自公告发布后,参加竞聘人员在4月30日前向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管委会行政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等方式报名。

  

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要求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自荐书(如有获奖证书和刊发的文章请复印、扫描附在自荐书后面)、《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委员会公开竞聘岗位报名表》,并将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竞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gxhzwggyq@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具体岗位+岗位级别,如张xx+经济发展部副职+管理岗二级)。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2021年5月8日前)

  

由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三)适岗比选(2021年5月12日前)

  

由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适岗比选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适岗评价和比选,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不开考。

  

(四)面试(2021年5月16日前)

  

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专业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招聘职位的匹配程度。根据面试得分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考察、体检、公示(2021年5月30日前)

  

1.考察。由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单位,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书面征求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等方式,进行全面深入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小组向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党工委汇报考察情况并经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体检公示人选。

  

2.体检。由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在市级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3.公示。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在贺州日报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由于考察结果不符合聘用要求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本岗位面试成绩高低顺位替补考察人选,替补人员考察或体检结果仍不符合聘用要求的,该岗位聘任空缺。

  

(六)聘任及聘期(2021年6月1日前)

  

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党工委根据竞聘岗位人选公示结果研究决定聘用人选,颁发聘任书,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岗位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

  

六、其他事项

  

报名地点: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委会(位于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联系电话:0774-8813959,邮编:542829,电子邮箱:gxhzwggyq@163.com。

  

本简章由贺州市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公开竞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一批公开竞聘岗位一览表

  

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2021年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第一批岗位竞聘2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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