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后勤人员控制数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12月11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名后勤人员控制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拟聘人员须进行体检;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六)大学(含大学)以上学历;
(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工程师等中级以上(含)职称人员可免笔试,直接面试。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或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定向招聘,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处分期限、工作年限、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9月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发布方式:通过北海市人才网、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地点: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科(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36号,联系电话:0779-3966781。
5、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1)《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开聘用后勤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近期免冠小2寸同底彩照4张;(3)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根据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试地点,并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市场监管工作的综合知识基础技能。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考生人数不足3人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
3.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参加政审和体检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在面试当日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四)政审和体检。
1.政审:各类人员按笔试加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类人员计划招聘的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选。进入政审人选出现成绩相同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政审人选。进入政审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卫生和健康局、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分别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计划生育证明、综治证明。出现政审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应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由招聘工作小组通知政审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由体检机构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做出考核对象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经医生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应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才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拟录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录用对象。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后勤人员控制数的录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后勤人员控制数每月工资标准为:2300元,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将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调整标准,适时调整后勤人员控制数工资标准。
六、招聘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779-3966001。
(二)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未参加公开招聘程序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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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后勤人员控制数岗位计划表.docx
2020年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后勤人员控制数报名登记表.docx
2020年12月10日
2020年广西北海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329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北海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9人(其中: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98人,铁山港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0人,合浦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9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日至2002年8月3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紧缺或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和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中心卫生院内科医师、外科医师、妇产科医师、儿科医师、护士、医技人员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卫生院和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日以后出生)。
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招聘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日以后出生)。
具体放宽的年龄范围均在招聘计划表中明确,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附件1、附件2、附件3)。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高中、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北海市市直卫生医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0年北海市铁山港区卫生医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0年北海市合浦县卫生医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计划表》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市辖县区)服务年限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③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随军、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连续(累计)计算以2020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外,其他均以2020年8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3.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岗位的,须连续担任北海市辖区内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
5.有关护士执业资格证的说明。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可报名考试,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1年试用期,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7月28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进行报考。考生属于北海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的,须在报名前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办理认定,方可在网上报名并享受政策倾斜,其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经历视作2年基层工作经历参加本次考试。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8月3日8:30至8月9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岗位时,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8月3日8:30至8月10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8月3日8:30至8月9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改善(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3日8:30至8月11日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除基层医疗单位急需紧缺的招聘岗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外,其他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岗位改报
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8月15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2020年8月15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的考生不需重新缴费。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79-3067285)。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0年9月2日8:30—2020年9月5日10: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北海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5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计划表》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卫生健康委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合浦县和铁山港区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分别由合浦县人社局和铁山港区人社局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笔试考务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市医学考试中心具体负责。
4. 对北海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倾斜。
(1)在北海市定点收治医院隔离区内直接接触收治待排病例、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定点发热门诊内直接参与发热病人的诊治、护理、抽血检验和样本采集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短期抽调)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及上述病例样本,从事标本采集、运送、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杀终未消毒、患者有关污物处理等工作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5分。
(2)在北海市医疗卫生机构内或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专家组统一抽调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人员;在北海市卫生监督机构参加流行病学调查、医疗废物处置,对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点、发热门诊进行监督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2.5分。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4.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5.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6.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或执业资格等,)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须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比全市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高出10%以上(不含10%)的。
没有入围面试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部门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
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组织实施。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结构化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卫生事业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体检由市卫健委、合浦县人社局和铁山港区人社局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市卫健委、合浦县和铁山港区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和县区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六、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要坚持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法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聘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为了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电话:0779-2029339。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的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请考生密切留意考前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大纲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详见附件4。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附件5)。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专业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如有问题,请根据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0779-3031757
市医考中心:0779-3036637
合浦县卫健局人秘股:0779-7292788
铁山港区卫健局办公室:0779-8610683
附件:
1.2020年北海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提取码:at6v)
2.2020年北海市铁山港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提取码:793d)
3.2020年北海市合浦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提取码:z913)
4. 考试大纲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
5. 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提取码:5nzn)
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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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招聘56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玉林校区2020年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医科大学坐落在广西首府南宁市,是全国建校较早的22所医学院校之一,是全国最早定点招收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和华侨学生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是教育部批准的有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留学生资格的首批30所高校之一,是广西政府关键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是广西医学教育、医学研究、临床医疗和预防保健的中心。
学校设有19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5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学校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教育培养体系,现拥有医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等7大学科门类,是国家首批硕士、第二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共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和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1个、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1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其中2015年,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评广西唯一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立广西院士工作站10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全球前1%。有国家关键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临床关键点专科建设项目1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键点专科1个、广西一流学科5个、广西一流培育学科1个、广西特色优势关键点学科6个、广西关键点学科9个和广西临床关键点专科建设项目19个。现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基因检测示范中心1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联合地方工程研究中心1个,南宁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1个;教育部关键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高等级病原微生物三级(BSL-3)实验室1个,中国医学科学院地中海贫血防治研究关键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3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关键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广西关键点实验室8个,广西高校关键点实验室11个;广西“2011”协同创新中心4个,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广西工程研究中心1个,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8个;广西教育厅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3个,广西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基地1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关键点研究培育基地1个;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团队6个,广西人才小高地4个,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含广西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17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840人,其中正高职称555人,副高职称623人;博士生导师178人、硕士生导师690人;国家“万人计划”人选3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教学老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8人,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模范教师13人;入选2018-2022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2人(其中副主任委员1人),入选教育部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称号1个;广西首批院士后备人选1人、“八桂学者”及“八桂青年学者”9人、“特聘专家”11人、“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43人、广西优秀专家32人,以及一批选聘任中华医学会专业学会常委、委员和广西医学会各专业学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委近100人,还有一批优秀人才被选为国家级和省级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人才工程关键点培养对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759人,其中本科生11141人、硕士研究生3676人、博士研究生345人、留学生864人,高职高专生9480人(其中校外教学点“2+3”护理专业学生6681人)。博士后在站人员53人,学生来自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以及32个国家。1978年开始招收留学生,至今留学生来源国已达74个,是全国招收东盟留学生数量排名前列的学校之一。
目前,站在“健康中国”建设和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新的历史起点上,全校师生员工按照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的战略部署要求,秉承“造就本省人才,为本省之用”的优良办学传统,牢记“厚德励志,博学弘医”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以国家发展战略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学校内涵建设,深入实施“六大战略”,着力实现“三大突破”,积极创建“双一流”,朝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国内一流地方医科大学”目标奋勇前进!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56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语政英教研室教师1、学生科学生辅导员1、学生科学生辅导员2等岗位须为中共党员。
(八)原则上需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九)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xm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xm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招聘公告及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30日18:00,过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请填写《广西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附表2)和《广西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才报名信息汇总表》(附表3),并连同个人简历(按附表4中的模板要求制作)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应聘岗位所相对应的邮箱(具体见招聘人才岗位信息表)。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部门+科室名称+岗位名称”。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一人报两个及以上岗位者均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应聘者须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不按照要求提交者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资格审查
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广西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xmu.edu.cn)发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的考试方式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两种形式相结合。
2.考试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必要时可采取线上测试。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测试和考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并在广西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xmu.edu.cn)发布调整公告,及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专业技术、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应聘教师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试讲和现场问答,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时间为15-20分钟/人。试讲内容与所报岗位知识相关,试讲方式为多媒体PPT;试讲结束后,考生用中、英文简短地自我介绍一般情况和研究生课题研究情况,考官用中文或英文提问有关的问题。
应聘其它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进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测试时间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
(2)综合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按考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综合面试人选。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入围综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调整开考比例,并在广西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xmu.edu.cn)发布实际入围综合面试人选名单,及时通知入围综合面试的应聘人员。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必要时可采取线上面试。
综合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口述作答,考查内容主要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七个方面。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时间为10分钟/人。
3.考试总分和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
总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总分100分)*6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
(四)考核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1:2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因考生缺考或经学校核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总成绩达不到该岗位满分值70%以上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员。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核准后,取消其考核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领导办公会研究、党委常委会审定,确定拟聘人选后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领导办公会研究、党委常委会审定,确定拟聘人选后对拟聘人员情况(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xmu.edu.cn)发布。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358147。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老师0771-5358969;陈老师:0775-3251930;刘老师、汤老师,0771-5358979。
附表1: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2020年公开招聘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提取码:5xqt)
附表2:广西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doc(提取码:p2v8)
附表3:广西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才信息汇总表.xlsx(提取码:4imc)
附表4:考生个人简历(模板).doc(提取码:lvdd)
广西医科大学
2020年4月17日
欢迎关注必胜公考公众号(winlessoncom),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2020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706人公告
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至2002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如因机构改革变更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的,聘用审批时按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予以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6月10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相应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访问“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2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
1.上传照片时间及要求。请报考人员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具体格式和大小以系统提示为准)。
2.缴费时间及方式。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3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74—5136517)。逾期不再受理。
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提供个人减免费用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即可,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名单集中送本市扶贫、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减免退费。
非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3.城市低保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乡(镇)或驻乡(镇)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25日10: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8月下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8月下旬。
四、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9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0年9月上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7)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0年9月中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0年9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4.报考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5.报考乡镇或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选派到村任职的大学毕业生,符合引进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关待遇;其他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享受急需紧缺专业引进人才同等待遇;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三年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政策,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提取码:zi33)
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式).doc(提取码:8w1w)
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样式).doc(提取码:6md1)
附件4: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提取码:i5vv)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提取码:xd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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