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2019年柳州市柳北区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简章

  
为满足柳北区事业发展,加快引进紧缺人才,柳北区拟于2019年4月-2019年5月开展2019年公开招聘(双向选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结合柳北区实际情况,柳北区于2019年4月27日在广西民族大学开展2019年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具体安排

  
广西民族大学现场双向选择洽谈会(校本部灯光球场,大学东路188号)

  
1.现场报名时间(双选):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

  
9:00--12:00

  
2.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15:00--16:30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校本部,大学东路188号)

  
3.面试时间:2019年5月12日(星期日)8:00--16:30

  
地点:柳州市桂景湾路小学(柳州市桂景湾路水天一小区北面)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2018年、2019年毕业生),2019年的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

  
(三)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见《2019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公开招聘(双向选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三、招聘程序

  
举办现场招聘会,由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自愿到招聘会现场报名,经双向选择、笔试、结构化面试后,确定拟聘名单。

  
(一)现场报名,报名所需材料:(1)《2019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公开招聘(双向选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2018年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2019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由所在院系开具的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的考生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后退回原件。

  
(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招聘单位收取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依据岗位资格条件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笔试

  
1.经资格审查无异议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进行笔试。笔试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2.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 1:3 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原则上,可按1:2 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2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笔试时间及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校本部,大学东路188号)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15:00-16:30

  
(四)面试

  
1.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进行面试,面试试题由命题小组进行封闭出题,由柳北区监察委、柳北区人社局组成试题接送组负责落实面试试题的领取及送达面试考点。面试设主考官、考官、记分员、核分员、监督员、计时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确实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4.在规定时间内,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 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本次招聘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合格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五)考核

  
1.考核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

  
2.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报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3.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1.体检按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组织。体检工作由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到具备甲等资质的综合医院或者县级人民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按照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 日内向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者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人员聘用

  
1.根据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的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可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2.提交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招聘人员名单,经柳北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3.聘用通知下达后,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应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或自动放弃的,单位不得再递补聘用对象。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无法取得《毕业证》、《》的,不予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应提交《关于自动放弃聘用的声明》,并亲笔签名、加盖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2019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公开招聘(双向选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xls

  
2019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公开招聘(双向选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柳州市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8日

2019年广西河池市卫生健康委招聘49人公告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河池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49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9名,其中市人民医院23个岗位28人,市第一人民医院3个岗位15人,市中医医院2个岗位4人,市妇幼保健院1个岗位2人(详见附件1)。

  
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要求设置。

  
二、招聘办法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考核、体检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要求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学历学位、职称要求。

  
应聘人员须达到以下学历学位、职称要求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经河池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将《2019年河池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简称《报名表》)和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个人彩色生活照片,于2019年5月20日—25日(邮寄方式以寄出邮戳之日为准)通过指定电子邮箱、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用人单位。

  
各单位联系方式: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0778-2281193

  
河池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0778-2281413

  
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0778-3219093

  
河池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0778-2560512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0778-2200886

  
(二)资格审核。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

  
(三)面试。各用人单位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具体时间,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六)聘用。各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聘用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低于5年。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符合《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修定)的通知》(河办发〔2019〕17号)有关条件,享受河池市引进人才安家费和生活补贴等待遇。

  
六、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处理。

  
(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活动由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1.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河池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样表)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5日

2019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招聘党建专员20人公告

  

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公开招聘党建专员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加强基层党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根据银海区基层党建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党建专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素质好;

  
2.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4.中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5日至2001年5月5日期间出生);

  
7.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一)认真组织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总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调查了解党组织运行和党建工作情况,加强党组织的联系和督导,推进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和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推动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整顿,不断提高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协助开展党建督查活动;

  
(三)督导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协助抓好党内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四)督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指导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五)助力开展综合环境整治、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巡视巡察专项整改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5月14日(共10天)

  
2.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下载附件《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招聘党建专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上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扫描件各1份,于5月14日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银海区委组织部电子邮箱:yhzzg605@163.com(报名资料打包并备注姓名),或直送达银海区委组织部组织股621室。

  
报名时所填写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及复审、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银海区委组织部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并领取考试通知书

  
考试前,应聘人员携带亲笔签名的《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招聘党建专员报名登记表》2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同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中员证明、毕业证和(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银海区委组织部组织股621室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领取考试通知书。凡涉及应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考试方式,应聘人员持考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3.体检

  
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方能列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方能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如无法提供,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保障

  
党建专员聘期3年。薪酬待遇比照2019年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另购“五险一金”单位部分。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招聘方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应聘时产生的个检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自行负担。

  
联系电话:0779-3228082

  
地址:北海市新世纪大道银海区人民政府1号楼。

  
附件: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招聘党建专员报名登记表

  


北海市银海区委组织部

  


2019年5月5日

2019年广西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招聘辅警56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

  
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6名,其中勤务辅警岗位31名(适合男性),河池市监察委编制留置人员看护岗位25名(其中女5人)。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安排。

  
三、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一)勤务岗位辅警应聘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

  
2.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24日至2001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

  
3.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

  
4.口齿伶俐,语言表达能力强。

  
(二)留置人员看护岗位辅警应聘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

  
2.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24日至2001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

  
3.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

  
4.口齿伶俐,语言表达能力强。

  
以上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7.法律规定不得应聘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集中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集中报名时间结束后,凡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可随时前来报名,用人单位将根据岗位空缺、实际需求情况等,参照本次招聘程序及要求视情开展招聘工作。

  
(二)报名地点: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政工室(地址:河池市宜州区中山大道9号宜州分局办公楼9楼),联系电话:0778-3235583。

  
(三)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到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政工室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士兵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告知。

  
五、体能、面试、体检及政审

  
(一)体能测试:设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长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项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勤务辅警岗位在上述三项测试基础上,增加测试100米跑项目。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不同类岗位设计不同的测试内容,简要测试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交流和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测试内容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经体能测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家庭情况和个人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行、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州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七、聘用

  
(一)根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八、薪酬待遇

  
(一)根据不同岗位实行按岗定酬制度,辅警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聘用单位每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二)聘用满一年后,每年增加工龄工资20元/月。

  
(三)在考评的基础上实行绩效奖励制度。

  
(四)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九、招聘方式

  
在河池人才网公开招聘。

  


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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