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巴中平昌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8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平昌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考生之家”网站发布)。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8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平昌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附件中具体岗位条件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护士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不超过岗位表要求年龄条件。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时间均截止到本次公招报名首日(2024年5月6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6)委培、定向毕业生,原委培、定向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为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网( 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0:00至2024年5月10日18:00止。
 
  (一)报名须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考生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违法违纪等情形的,报考或聘用资格即时取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平昌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考生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三)上传照片。考生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确认无误后提交,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拨打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咨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
 
  (四)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政审考察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审查未通过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缴费确认。
 
  网上审查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咨询。
 
  (五)缴费。网上报名并审查通过的考生,于2024年5月6日10:00至2024年5月11日22:00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面试考务费每科80元(在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费用减免。下列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5月20日(上班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和《信息登记表》,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0办公室申请办理减免报考费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受理,其责任自负。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四、岗位调整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岗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平昌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相应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缴费结束后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网络报名人员所缴费用,将及时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考生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
 
  五、打印《报考信息表》及《准考证》
 
  通过网上审查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10:00至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时前登录报考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原始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卫生公共基础》
 
  《卫生公共基础》考试大纲为《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考生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政策性加分
 
  1.符合报考条件的下列考生可申请政策性加分: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2)“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规定加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2.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服务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的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书。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于2024年5月17日(上班时间),将相关加分材料交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金宝大道12号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310室)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其责任自负。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原始笔试成绩公布。原始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0日内在考生之家网( http://bm.e21cn.com/)以点对点的方式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成绩公布3日内由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平昌县人事人才考试和培训中心(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0室)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四)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前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的公告,详情见相关公告。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和专业科目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参加了该岗位笔试且有效成绩的参考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若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等于或小于招聘名额视为未形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招聘中不予聘用)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笔试无成绩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面试资格审查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考生本人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报考信息表》2份;
 
  (2)与报考岗位条件逐一对应和有效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领取《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凭《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按同等程序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科目笔试的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期前收缩(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在有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平昌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四楼人事科教股)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原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由平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政审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进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平昌县卫生健康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平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岗位选择,并将相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各工作环节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监督举报电话:
 
  平昌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6230123;
 
  平昌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19911791363。
 
  十二、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招笔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情况或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公告,均在平昌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其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公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公招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发布有关信息,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本次招考相关信息以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考生若有疑问,可拨打报考单位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电话号码咨询: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9822;
 
  平昌县卫生健康局:0827-6260768。
 
  十三、本公告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5日


2024年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其中,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要求的职称,均须为非基层定向职称。
 
  报考学科教师岗位需取得相应层级以上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首页“招聘信息”中“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栏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00时至5月13日9:00时。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规格:140×180像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以下)。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如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5月13日12:00时前进行照片修改,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2.网上缴费。考生须在2024年5月13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由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向该岗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试费。
 
  4.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试费的,于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5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首页“招聘信息”中“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栏进行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3.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查询方式、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首页“招聘信息”中“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下一环节。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三)面试。
 
  面试由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包括专业面试(仅乙类岗位设置)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答辩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甲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乙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试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首页“招聘信息”中“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栏公布。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同一招聘岗位属多个招聘单位的(详见附件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拟聘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首页“招聘信息”中“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确定拟聘单位后,开展考察工作。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首页“招聘信息”中“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服务满3年,方能向区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首页“招聘信息”中“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栏上公示的考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招聘政策咨询电话:涪陵区人力社保局,023-72220126,72225990;涪陵区卫生健康委,023-72372513;涪陵区教委,023-7288065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2.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2024年重庆市云阳县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4022YY),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认定。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其中,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要求的职称,均须为非基层定向职称。
 
  本公告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公告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2022年、2023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云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zwgk_62088/jczfxxgk/zdxxgs/)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9:00。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重庆市云阳县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规格:140×180像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以下)。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如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5月13日12:00时前进行照片修改,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2.网上缴费。考生须在2024年5月13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甲类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其他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云阳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5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等事宜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zwgk_62088/jczfxxgk/zdxxgs/)公布。不进行笔试考试和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甲类岗位不组织公共科目笔试,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对于乙类岗位,凡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应对此岗位考生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云阳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3.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查询方式、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云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zwgk_62088/jczfxxgk/zdxxgs/)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报名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下一环节。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云阳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三)面试。
 
  面试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云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专业面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甲类岗位)或综合面试方式(乙类岗位)进行。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专业面试方式为试讲,主要考查考生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2.乙类岗位:
 
  (1)组织笔试的: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综合面试成绩×40%。
 
  (2)未组织笔试的: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考试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zwgk_62088/jczfxxgk/zdxxgs/)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查”“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面试各科成绩不低于70分。若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云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zwgk_62088/jczfxxgk/zdxxgs/)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云阳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云阳县服务满3年(其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在云阳县教育系统服务满6年),方能向区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云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zwgk_62088/jczfxxgk/zdxxgs/)公布的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咨询电话:县人力社保局,023-55128078;县教委,023-55138681;县卫生健康委,023-5533950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2.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2024年四川资阳安岳县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68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提升“花落普州”人才品牌影响力,持续吸引高校优秀毕业生来安就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安岳县部分企、事业单位拟面向海内外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6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一)事业单位。安岳县事业单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5名,具体引才计划详见《安岳县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企业。安岳县企业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3名,具体引才计划详见《安岳县企业2024年度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引才对象及条件
 
  (一)引才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则上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因不可抗力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应届毕业生,可协商解决。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不含5月20日),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不含5月20日),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不含5月20日),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同上;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一致;
 
  7.符合法律法规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7.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8.现已在安岳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的;
 
  9.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事业单位引才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0日08∶00至2024年5月27日08∶00。
 
  2.报名网站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
 
  3.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详细了解引才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安岳县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事业单位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资格初审
 
  报考者请于2024年5月20日08∶00至2024年5月27日18∶00期间,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事业单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于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三)笔试
 
  S20242001—S20242013岗位设置笔试,其中S20242001—S20242008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S20242009—S20242013岗位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其余岗位不设置笔试。
 
  1.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于笔试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2.开考比例。笔试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由中共安岳县委组织部、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名额并公告。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需笔试的岗位,按照岗位聘用名额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因报考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缺额,在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需笔试的岗位,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以公告形式提前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应携带《事业单位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中,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以及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学位、毕业时间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政治素养、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满分100分。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等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不能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则以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若全日制学历再相同的,则针对成绩相同考生择时再组织一次考核比选。
 
  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时间等相关事项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人才引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其要求一并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精神,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存在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由中共安岳县委组织部、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引才单位,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各引才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高校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被引进人员原则上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引才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须提前告知引才单位,经引才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引进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其余引进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企业引才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08∶00至2024年5月27日08:00。
 
  2.报名网站。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
 
  3.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详细了解引才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安岳县企业2024年度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企业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资格初审
 
  报考者请于2024年5月20日08∶00至2024年5月27日18∶00期间,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企业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于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监督指导下,由引才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引才单位通知。报考者应提供《企业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中,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以及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学位、毕业时间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四)考核比选
 
  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由引才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核比选结束后,由引才单位根据考核比选情况及岗位需求计划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在引才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由引才单位根据岗位实际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时间等相关事项由引才单位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考察由引才单位根据需要,在体检合格后组织进行。
 
  (六)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事业单位
 
  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安岳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办法》资助政策条件的,享受住房、生活资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分别发放每人每年4万元左右、2万元左右的住房资助和每人每年3万元、1.8万元的生活资助,累计发放5年;其中,引进人才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其资助资金在县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全额列支;在财政定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其资助资金由用人单位参照以上标准发放。
 
  引进人员在引才单位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算),5年内不得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二)企业
 
  引进到企业的人员,薪酬待遇由报考者与引才单位协商确定。
 
  六、纪律及其他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中共安岳县纪委、安岳县监察委员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安岳县委组织部、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相关事项提示
 
  (一)引才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
 
  (二)报考者应确保在报考时填写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引才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有效身份证是参加考核比选、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安岳县委组织部:028-24608605
 
  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4520987
 
  技术咨询电话:
 
  资阳市人才评价服务中心:028-26577767    028-26110985
 
  监督电话:
 
  中共安岳县纪委、安岳县监察委员会:028-24608609
 
  附件:
 
 
 
  中共安岳县委组织部
 
  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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