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州市柳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12日讯:为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

  中心办事员2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公告日期起算)。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一定写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能吃苦耐劳,退役军人及有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2021年7月31日(含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存在回避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纸质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到柳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领取报名表,或在柳江区住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jiang.gov.cn/xwzx/)下载报名表。请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柳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46号)。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本人毕业证、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证复印件、职称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5日(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

  (四)招聘程序

  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正式聘用

  用人单位对应聘者提供的《柳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统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始终,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考核通过后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方能聘用,聘用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待遇与管理

  (一)工资待遇:按照《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39号)执行,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二)工作时间:按区政府规定作息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

  (三)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

  (四)聘用人员与柳州市柳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柳州市柳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良好及以上可优先考虑续签。

  六、纪律和监督

  1.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772-7261703

  招考部门咨询电话:0772-7217930 

  传真:0772-7225211

  七、本《简章》由柳州市柳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柳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doc

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减少和取消部分招聘计划公告

  

2021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已于4月12日17:00结束、网上缴费已于4月15日17:00结束。根据《2021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由于部分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或无考生报考,经研究,决定核减部分招聘计划和取消部分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附件: 2021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核减1个、取消11个)

  

2021年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附件:附件:2021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减少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xls

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减少和取消部分招聘计划公告

  

2021年广西来宾忻城县公安局招聘辅警56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公安队伍建设,忻城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和人数

  (一)招聘人数:56名;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文职岗位 3名(男女不限)

  岗位二: 勤务岗位53名(限男性)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来宾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程序实施细则(试行)》及本县公安工作实际需要。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8日-2003年6月28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文职岗位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机警敏捷。男性身高165cm(退役军人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勤务岗位双眼裸眼视力在4.5以上;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无文身、口吃、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伤疤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七)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拥有B1以上驾照者、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在忻城县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7月7日止。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忻城县公安局政工室(县公安局五楼)。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1.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征信证明(个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开具),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2.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忻城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3.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案。

  五、招聘程序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核政审、体检等环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次进行。

  (一)笔试

  1.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2.笔试方式:闭卷。

  3.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忻城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敬请关注。

  4.笔试范围: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含政治理论、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公安工作基本知识)以及辅警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参加笔试的全体应聘人员。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将在“忻城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敬请关注。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进行。具体如下: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2021年广西来宾忻城县公安局招聘辅警56人公告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试由忻城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试次数均为1次。应聘文职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试三项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三)面试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在体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不达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综合分析、举止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测试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忻城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敬请关注。

  4.面试组织。面试由忻城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四)加分情形

  以下人员可以加5分: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五)政审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考核不合格将依次递补下一名。

  2.考核。政审考察由忻城县公安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和走访等方式进行,了解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表现情况。

  3.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局党委会讨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审批、聘用

  (一)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忻城县公安局应急处突防暴大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首次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县公安局和被聘用人员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法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三)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六、工资待遇

  (一)按现行辅警待遇标准执行(勤务岗位:防暴大队辅警2700元/月,执法执勤一线单位辅警2600元/月;文职辅警2500元/月。均不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险)。食宿自理。

  (二)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年度体检、带薪年休假、伙食补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会会员等待遇。

  七、强化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单位:忻城县公安局政工室,联系人:韦警官、樊警官,联系电话:0772-5520117。

  监督电话:0772-5513869

  附件:忻城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

  

忻城县公安局

  

2021年6月28日

2021年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3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主要负责工作

  拟招聘9名编外工作人员,其中4名负责市城区餐厨垃圾收集监管工作,4名负责市城区建筑垃圾临时转运点管理工作,1名负责市城区市政路桥设施巡查工作。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高中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

  (四)要求至少会驾驶电动车(或摩托车),有相关驾驶证。

  四、工资、福利待遇

  对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按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派遣到我单位上班。合同期内的工资待遇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12月9日。

  2.报名地点: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3楼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祥和路)

  3.现场或网上报名需填报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应聘者填写《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免冠2寸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直接送达或发送扫描件至单位电子信箱:lbshwc@163.com。

  4.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根据聘用资格条件,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获得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持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聘用。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名单,自动放弃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增补聘用。拟聘用人员须自费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可咨询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联系电话:0772-4292703,联系人:刘

  点击下载>>>

  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

  2021年12月2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