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直属机关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招聘104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儿园和广西实验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后勤控制数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3〕1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及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4所幼儿园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19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简称广西一幼)创建于1950年,座落在南宁市植物路48号,占地面积20625.53平方米,开设有22个教学班,是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

  
幼儿园以“求真﹒崇善﹒寻美”办园核心理念,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致力于探索“全面+特色”的办园模式,坚持“质量是生命、特色是灵魂”。在新《纲要》和《指南》精神的引领下,以“健康、快乐、关心、好学、自信”为培养目标,努力造就一支学习型、研究型、创造型的教师群体。致力于园本课程的探索,各类活动尽显风采, 努力为幼儿、家长、社会服务,为教师和幼儿提供了充分展示的舞台,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简称广西二幼)创办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座落在南宁市建政路30号,占地面积6212.86平方米,是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

  
幼儿园拥有一支高素质、高学历的师资队伍,是一支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幼儿园以蒙台梭利教育精神和策略,结合华德福自然教育特色探索环境,对幼儿进行养成教育和绿色教育,为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学习、文明习惯,充分挖掘和培养每位幼儿的潜在能力,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使幼儿成为兴趣丰富、人格健全、乐意探究的新一代。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简称广西三幼)创办于1981年12月1日,座落于南宁市园湖南路3号,占地面积17915平方米开设有23个教学班,是自治区、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国家教育部贯彻新《纲要》行动计划全国十五所试点园之一。

  
幼儿园以“阅沁童年,放飞梦想”为办园理念,用爱养育,用心教育,打造“阅之旅”园所文化。这里环境优雅、设施齐备,为幼儿全面发展创造了适宜、宽松而人文的教育环境。拥有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全体保教人员爱儿乐教,团结进取。以优质的教育和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四)广西实验幼儿园简介

  
广西实验幼儿园(简称广西实幼)创建于2012年9月,座落于南宁市会展路,占地面积8311平方米,开设有12个教学班,是自治区、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

  
实幼贯彻落实新《纲要》、《指南》精神,实施多元课程体系,并在日常生活中渗透中华传统艺术教育,让孩子学会探索、表达、创意、合作与分享,感受多元文化,培养国际视野。实幼秉承“每一个孩子都参与,每一个孩子都成功”的教育理念,为满足幼儿发展的需要,不断创设和优化环境,幼儿园成为了孩子们温馨的家园,探索的乐园。

  
实幼拥有一支善于研究、勇于创新、专业素质全面的教师队伍。发挥了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办园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广西一幼招聘3名,广西二幼招聘4名,广西三幼招聘9名,广西实幼招聘2名;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不纳入实名编制管理),广西一幼招聘24名,广西二幼招聘11名,广西三幼招聘26名,广西实幼招聘25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4所幼儿园列出的专业、学历、职称、资格、年龄(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及工作经历等条件。

  
(五)五官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gxjgsw.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主管部门网站(http://gxjgsw.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实名编制岗位的也可以同步报考后勤控制数岗位。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使用A4纸打/复印,一式一份,按以下顺序装订):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或《公开招聘后勤报名表》(见附件),并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准许毕业的证明)、、职业资格证(如在办理中可提供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称证;

  
(4)单位工作证明(所报考岗位有要求的则需要);

  
(5)近三年城区级以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6)与报名表上同底一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

  
到应聘单位现场报名,审核完毕原件退回,复印件不退还。

  
3.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日(周四)至6月21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地点: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南宁市植物路48号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南宁市新民路34号(原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区内)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内

  
广西实验幼儿园:南宁市会展路2号

  
5.考试费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实名编制的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考试2科共计每人100元;报考后勤控制数的免考试费;二者均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资格审查由4所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学位、资格、职称、年龄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2. 接受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机关党委的监督。

  
3.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4.报名后一周内,由各幼儿园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同时通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不采用快递和电子邮件方式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开考比例: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如因招聘岗位数与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

  
1.报考实名编制人员的考试

  
(1)笔试

  
①笔试命题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第三方出题。命题采取入闱方式管理,试卷的命制、印刷、运送、交接与保管、考试、阅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杜绝、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

  
②所有岗位均需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时间:2019年 6 月 29 日(周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③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gxjgsw.gxzf.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

  
(2)专业能力测试

  
①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与笔试成绩同时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gxjgsw.gxzf.gov.cn)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专业能力测试阶段的依据,不计入下一个环节的成绩,最终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②测试时间:2019年 7 月 6 日(周 六 )

  
③测试地点: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南宁市植物路48号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南宁市新民路34号(原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区内)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内

  
广西实验幼儿园:南宁市植物路48号(广西实验幼儿园应聘人员到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测试)

  
④每个幼儿园相同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测试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当天完成。每组考官7人,由各幼儿园 3人、主管部门1人、人社部门指派1人以及外单位专家2 人组成。

  
⑤专业能力测试按百分制计算,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合格人数达不到1:1的考核比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后则减少招聘岗位数。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即时宣布,并于24小时内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gxjgsw.gxzf.gov.cn)公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及排名。

  
2.报考后勤控制数的考试

  
(1)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①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各幼儿园自行组织。

  
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2019年 7 月 8 日(周一)

  
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地点: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南宁市植物路48号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南宁市新民路34号(原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区内)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内

  
广西实验幼儿园:南宁市会展路2号

  
②每个幼儿园相同岗位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别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实操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当天完成。面试考官每组7人,由各幼儿园 3人、主管部门1人、人社部门指派1人以及外单位专家2 人组成。实操考官每组3人,由幼儿园 2人及外单位专家1 人组成。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巡视由人社部门指派1人负责。

  
③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在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24小时内在主管部门网站(http://gxjgsw.gxzf.gov.cn)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及排名。

  
(2)考试成绩计算

  
以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作为考试成绩。其中面试成绩为40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为60分,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24分、实操合格分数线为36分。因考生缺考或经核准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考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招聘出现两人以上考试成绩并列时,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考试成绩及排名在实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主管单位网站(http://gxjgsw.gxzf.gov.cn)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如合格人数达不到1:1的考核比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后则减少招聘岗位数。

  
(四)考核

  
报考实名编制的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报考后勤控制数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分别由4所幼儿园成立考核小组,对入围考核人选的思想、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其人事档案,复查其报考资格条件。如考核不合格,实名编制的招聘名额不做递补;后勤控制数的招聘名额可做递补,递补需遵循合格分数线。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各幼儿园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实名编制的招聘名额均不做递补。后勤控制数的招聘名额可做递补,递补需遵循合格分数线。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gxjgsw.gxzf.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803046(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李皖华 0771-2869417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史颖秋 0771-5627552转801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孟 璇 0771-5891461转623

  
广西实验幼儿园:李 琳 0771-5827112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儿园及广西实验幼儿园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2.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儿园及广西实验幼儿园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名编制)报名表.doc

  
3.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儿园及广西实验幼儿园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后勤控制数)报名表.doc

  


2019年6月12日

  

2019年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试招聘10人公告

  为满足梧州市龙圩区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人需要,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水平,根据《关于设立梧州市龙圩区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通知》(龙编〔2019〕28号)、《梧州市医疗卫生计生人才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梧办发〔2017〕4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招聘对象范围详见《龙圩区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技人员计划表》(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五)资格条件:

  
1. 报考人员取得初级职称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6日至2000年9月16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6日及以前出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9年9月16日为界;

  
(七)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24:00时以前。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9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龙圩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南路108号),电话:0774-2722285 。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需要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2.在职人员持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的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自理。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圩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和实施。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龙圩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报龙圩区人社局同意,方可按实际应聘人数组织面试。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有关规定,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核

  
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末名同分的,取职称最高者;如职称相同,取学历最高者;如职称和学历都相同,取获得荣誉最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面试复试,取成绩最高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龙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1.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考生的体检由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4.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5.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在梧州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

  
(七)人员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意,报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健康局审核、批准后,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聘用人员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辞聘或解聘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制度,接受派驻龙圩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及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

  
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健康局(0774-2722285);

  
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4-2722717)。

  
(二)监督电话

  
派驻龙圩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0774-2727958)。

  
(三)相关网站

  
梧州人才网、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网站。

  
本《公告》由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龙圩区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直接面试招专技人员计划表

  
2.龙圩区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技人员报名表

  


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11日

  

2019年广西南宁宾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67人公告

  

宾阳县公安局2019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宾阳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和《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宾阳县公安局2019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共计267名,其中网安情报专业技术辅警80名,应急辅警126名,一般辅警61名。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非公务员、非人民身份的编外合同工。具体招聘细则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热爱社会治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能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5)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白。

  
(6)网安情报专业技术辅警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55厘米。应急勤务辅警、一般勤务辅警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8厘米。

  
(7)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①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②本人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③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④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⑤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⑦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8)从我局辅警岗位辞职的,不得再报考宾阳县公安局辅警。曾参加我局辅警招聘进入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招聘资格的,或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的,录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考宾阳县公安局辅警。

  
2、岗位设置及具体条件:

  
(1)网安情报专业技术辅警(80名,其中派出所29名,业务部门51名)

  
不限性别,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3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符合以上条件的计算机科学技术类、公安学类专业毕业生、部队退伍军人优先。宾阳县公安局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辅警可报考该岗位。

  
(2)应急勤务辅警(共126名)

  
要求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3日),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适应24小时值班执勤工作性质,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安、政法学校毕业生、部队退伍军人优先。

  
(3)一般勤务辅警(共61名)

  
要求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3日),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安、政法学校毕业生、部队退伍军人优先。

  
二、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7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宾阳县公安局新业务技术大楼(幸福里对面)6楼616政工室警辅办。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到报名处填写《宾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1寸白底免冠彩色相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持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上述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政工室警辅办留存以备核查。经审核符合应聘资格者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总分100分)

  
①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笔试

  
②笔试内容为扫黑除恶、禁毒、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范围见附件,供报考人员进行复习。报考网安情报专业技术辅警的,增加考试内容:公文写作。

  
2、体能测试

  
①从参加笔试人员成绩中按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②体能测试内容为:男性考生测试男子1000米、俯卧撑两个项目。女性考生测试4×10米往返跑、女子仰卧起坐。

  
③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测试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体育锻炼标准》计算得分,体能测试总分按每项目得分50%折算计体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报考应急辅警和一般辅警岗位的,体能测试成绩计入个人总成绩。报考网安情报专业技术辅警岗位的,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个人总成绩。

  
④参加体能测试考生提前进行适应性训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3、报考网安情报专业技术辅警的考生需要参加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

  
测试内容分为两项:①以使用计算机录入汉字个数计算分数,每分钟打字个数50个者计50分,每增加1个加1分;打字每分钟少于50个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②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制作基础表格、文字排版等,能使用办公软件制作编辑者计50分;不能完成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两项测试结果相加超过100分的,视为合格。

  
4、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

  
5、加分项目及优惠政策

  
①报考网安情报专业技术辅警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学校)的加10分,属于公安院校、政法类院校(全日制学校)毕业生的加3分,退役士兵的的加3分,在部队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二等功及以上的加7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1分。

  
②报考一般辅警和应急辅警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学校)的加3分,属于公安院校、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全日制学校)的加3分,退役士兵的的加3分,在部队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二等功及以上的加7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1分。

  
以上加分计入总成绩, 加分项目可叠加。有加分情形的,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给报名地点审核存档,之后上报则不再审核。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民警配偶。

  
(三)体检政审

  
参加应聘人员以考试综合得分高低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入围人选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招聘的对象须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分配及培训

  
1、聘用: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宾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聘用。

  
2、分配: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宾阳县公安局统一调配安排到各工作岗位。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即按规定办理相关劳动就业合同等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培训:将分批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方可安排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三、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

  
(一)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即五险)。

  
(二)工资由县财政经费统一保障,网安情报专业技术辅警每人每月343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扣除个人负担部分后到手工资约3078元),应急勤务辅警月工资303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扣除个人负担部分后到手工资约2678元);一般勤务辅警月工资283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扣除个人负担部分后到手工资约2478元)。

  


宾阳县公安局

  


2019年6月21日

  

2019年广西南宁技师学院招聘18人公告

  

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南宁市市属中等职业学院聘用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实施意见》(南编〔2012〕62号)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报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学院决定开展2019年度非实名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共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共18人,详见附件《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人员增人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公告将于2019年7月3日至7月9日在南宁市人社局网站、广西南宁技师学院网站公布7天。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且愿意报名者,在南宁市人社局和学院校园网站上下载并填写附件《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19年招聘非实名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的规格粘贴1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7月1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共2天。

  
(三)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南宁市大学西路157号广西南宁技师学院新校园(地铁1号线,鹏飞路站C出口)综合楼14层人事教育科,电话:0771-5680509。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对所有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身份证、学历(或通过学信网查询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原件,当场进行资格审核。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学院有权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试及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的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并将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审核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的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对象范围。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考务工作由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六、组织考察

  
(一)确定拟考察人选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比例(1:1),确定进入考察对象人选名单。

  
(二)进行组织考察

  
由学院2019年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学院党委。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结论直接定性为“不合格”:

  
1.发现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思想、道德品质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参与吸毒、嫖娼、流氓斗殴及从事活动被查处的;

  
3.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七、体检

  
体检由学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聘用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组织考察和体检结果,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院人教科按规定办理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手续。

  
九、工作及纪律要求

  
(一)公布方案

  
由招聘工作领导下组办公室公布招聘工作方案,并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方案规定的程序负责具体组织开展相关环节的工作。

  
(二)严肃招聘工作纪律

  
1.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不得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应聘资格,否则,将取消报名应聘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2.必须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必须按方案有关规定对报名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如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报名应聘资格审核不严或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问责处理。

  
3.必须实事求进行考察。考察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察工作纪律,客观公正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认真的考察了解,并实事求是地撰写考察对象的综合表现材料。如工作人员在组织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处理。

  
十、其他

  
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从成绩公布之日算起)。在一年成绩有效期内,若已聘用在非实名编制岗位工作人员由于各种原因离职离岗,且学院办学急需补充聘用人员时,则按补充岗位数从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等额比例,确定补充聘用增人考察对象人选名单。

  
附件1: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人员增人计划表

  
附件2: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19年非实名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广西南宁技师学院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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