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360人公告

  2019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经发布。本次共招录360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7日17:00,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上午,笔试复习用书可参考《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一本通》教材,查看网址:http://www.edu-book.com/tag/51。

  

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至2001年4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4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如因机构改革变更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的,聘用审批时按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予以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4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19年4月1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访问“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港澳台居民报考除外)。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阅读并填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同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查时自行举证,出示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来往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8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

  
1.上传照片时间及要求。请报考人员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具体格式和大小以系统提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的,视为放弃报考。

  
2.缴费时间及方式。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9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74-5136517)。逾期不再受理。

  
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提供个人减免费用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即可,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名单集中送本市扶贫、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减免退费。

  
非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4.城市低保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乡(镇)或驻乡(镇)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公布,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9年4月26日8︰30至2019年4月26日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9年4月26日8︰30至2019年4月26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截止至2019年5月19日10: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6月下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9年6月下旬。

  
四、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7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19年7月上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国外、境外的学历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19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核心课程证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须提供其毕业学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

  
(6)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7)《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8)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19年7月中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亲笔签名,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19年7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等程序。

  
4.报考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5.报考乡镇或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计划生育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后,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和考察时间:2019年8月中上旬。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8月中下旬

  
七、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录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 2019年度贺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式)

  
3.核心课程证明(样式)

  
4.2019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

  
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广西藤县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58人公告

  

藤县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三)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促进全县各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要求,现决定组织用人单位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158名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专业对口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为藤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见附件),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按以下公布的时间、方式进行应聘。相关招聘工作按《藤县2019年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执行。

  
一、2019年5月21日上午9:00在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举办藤县专场“双向选择”招聘会。应聘以下单位的人员请持个人身份证、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奖惩材料等)、就业协议书到招聘会现场报名应聘,并经择优遴选后进行面试。

  
参加单位:藤县中学、藤县第一中学、藤县第二中学、藤县第四中学、藤县第五中学、藤县第六中学、藤县第八中学、藤县藤州中学、藤县实验中学、藤县藤城中心校、藤县潭津中心校、藤县朝阳小学、藤县第五小学、藤县第一幼儿园、藤县教育集中区幼儿园。

  
二、应聘藤县节能监察中心、藤县文化馆、藤县公路管理所、藤县港航管理所、藤县岭景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藤县平福乡农业技术推广站、藤县大黎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藤县宁康乡水产畜牧兽医站、藤县埌南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藤县同心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藤县新庆镇水利站、藤县东荣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藤县人民医院、藤县妇幼保健院、藤县中医医院、藤县皮肤病防治院、藤县藤州镇藤城卫生院、藤县金鸡镇中心卫生院、藤县新庆镇卫生院、藤县濛江镇中心卫生院、藤县太平镇中心卫生院、藤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藤县古龙镇卫生院、藤县宁康乡卫生院的人员,请在2019年5月24日前将个人应聘材料以“XXX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打包压缩文件(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奖惩材料等)发至邮箱rc7272777@126.com或上班时间到藤县人力资源市场(原藤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递交材料报名,经用人单位择优遴选后另行通知面试。

  
藤县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0774-7272777。

  
附件:藤县2019年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9日

2019年广西脑科医院招聘2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脑科医院是自治区卫生健康直属医疗单位,是广西唯一一所以诊治精神、神经疾病为主,集“医疗、预防、康复、科研、教学、鉴定”为一体的甲等专科医院。编制床位900张,设有临床、医技科室30余个。在职职工85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750余人。近年来,荣获了“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中国百家百姓信赖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广西卫生工作重大贡献集体二等功”等荣誉称号。

  
学科门类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院是广西精神疾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广西精神卫生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是自治区精神病专科临床培训基地、柳州市交通事故颅脑损伤救治定点医院,负责广西心理援助热线(0772-3136120)及广西卫生应急心理援助队伍日常管理工作。

  
医疗技术先进,专科特色鲜明。医院坚持“强专科”的发展模式,精神科和神经内外科独具特色;其他学科不断发展壮大,逐步形成雄厚技术实力。医院司法鉴定所是广西精神病司法鉴定的主要权威机构,同时还开展法医临床鉴定、精神病障碍医学鉴定等工作,鉴定结论具有极高的采信率。

  
就诊环境优雅,医疗设备先进。医院环境优美,绿树成荫,病房设施齐全,温馨舒适。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320余台(件),如1.5TMRI、64排螺旋CT、C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

  
医院始终以“以人为本、呵护生命”作为办院宗旨,秉持“尊重、仁爱、敬业、创新”的医院精神,坚持“服务立院、科技兴院、人才强院、文化荣院”的发展战略,朝着“区内权威、西南一流、国内知名”的现代化脑科医院的奋斗目标而不断前进。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5名,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包括直接考核的岗位)详见《广西脑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卫生健康委卫生信息网站(www.gxhfpc.gov.cn)、广西脑科医院网站(www.gxnky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卫生健康委卫生信息网站(www.gxhfpc.gov.cn)、广西脑科医院网站(www.gxnky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广西柳州市鱼峰区鸡喇路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72-3127565。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公招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医院人事科办理报名手续。

  
如在编人员报考,还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基本要求,资格审查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2.招聘岗位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比例,经请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开考。

  
3.在广西脑科医院网站(www.gxnkyy.com)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三)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分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两大部分,专业技术知识部分卷面分满分为70分,公共知识部分卷面分满分为30分,两部分内容的分数之和为笔试分数,笔试分数占综合成绩30%。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岗位排名、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名单将在广西脑科医院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按笔试成绩每个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又确需进人的,须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经审核批准降低比例开考或因缺考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若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7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和能力经验及与岗位的匹配度等。

  
2.面试结束后,成绩现场即时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和广西脑科医院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考核

  
考核由我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 (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总分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考核人选)。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者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则按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公开招聘的规定要求执行。由我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

  
考核、体检结束后,经医院领导班子研究讨论,按照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西卫生健康委卫生信息网站(www.gxhfpc.gov.cn)、广西脑科医院网站(www.gxnkyy.com)发布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2-3177712

  
七、公开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老师、覃老师,0772-3127565。

  
附件:1.广西脑科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广西脑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

  


2019年10月23日

2019年广西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2019年度社会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满足我单位的业务工作需要,2019年我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非在编岗位聘用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工作,品行端正,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思维敏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学习能力;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学以上学历。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广西人才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和单位公告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

  
(一)报名方法。

  
1.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可采用网上或现场方式提交应聘材料,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材料包括:《广西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相关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

  
接收材料时间:2019年4月2日至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南宁市中新路2号广西自然资源厅大楼821 室;网上报名材料请发至邮箱gxgtpx@126.com。

  
联系人:钟智伟0771—5388420

  
五、资格审查、考试及面试

  
(一)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二)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人事部门电话通知本人持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集中笔试、面试;

  
(三)笔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四)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进行积分计算总成绩。

  
六、复审及名单公布

  
(一)笔试、面试结束,对拟聘人员进行复审。并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到二乙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拟聘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体检报告,并携带应聘材料原件到单位核验。

  
(三)根据复审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西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网站公布。

  
七、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八、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应聘人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应聘人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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