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柳州市中医医院脊柱骨科一病区医师招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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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产科助产士招聘2人启事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的工作需要,现计划招聘2名助产士,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助产士。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医疗服务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2.专业条件:
(1)专业:助产专业;
(2)学历:大专及以上;
(3)年龄:30岁周岁以下;
(4)需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有助产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待遇: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待遇薪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有意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学习及工作经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并附个人彩色近照1张)投至人力资源部,择时面试。
医院地址:广西南宁市华东路10号体检中心五楼人力资源部503室
联系人:马老师、韦老师
电话:0771-2188258
邮箱:gxrkrlzyb@163.com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2020年12月17日
2020广西那坡县招聘84名乡村医生公告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岗位1:1确定,即按照岗位应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拟招聘村医生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使用。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公告为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那坡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按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那坡县卫生健康局审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那坡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如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乡村医生注册登记手续。村医聘期合同为五年(含试用期),实行一年一签,五年一聘,期满后考评合格继续聘用;聘期内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解聘。
四、聘用期间的管理
(一)聘用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明确聘用要求,指定培训师资,确保聘用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二)乡聘村用原则,受聘人员日常工作由乡镇卫生院管理。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自觉接受聘用单位和卫健主管部门的领导,服从管理,严格遵守聘用单位的规章制度,坚持在职在岗,做到踏实认真,勤奋好学,善做善成,努力提高专业技能。
(三)聘用期间,县卫生健康局对聘用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服务,督促检查聘用单位的日常管理,协调解决聘用期间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聘用动态信息。聘用人员提前解除合同时,聘用单位必须如实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告有关情况。
(四)聘用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和联系,了解和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研究,共同把聘用村医生抓实做好。
(五)聘用期内,聘用村医生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违反单位有关规定或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六)根据工作需要,县卫生健康局可对聘用村医生的岗位进行调整。
(七)聘用期满后,聘用单位负责对聘用村医生进行考核鉴定,根据聘用村医生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能力,为聘用村医生开具聘用鉴定,为聘用村医生考录(考聘)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依据。
五、聘用期间工资社保待遇及人员性质
(一)本次招聘的乡村医生工作人员执行乡聘村用,不纳入编制内管理。
(二)纳入乡聘村用管理的村卫生室医生待遇按照当地村(居)民委副主任待遇标准落实。今后村医生在职工资待遇随所在地村两委定工干部待遇调整同步调整。
(三)乡镇卫生院按相关规定签订或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
六、解除协议与赔偿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1.对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违规取得上岗资格的聘用村医生,一经查实,不予认可,已上岗的人员,必须解除聘用协议,坚决予以清退。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村医生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协议:
1.依法服兵役的;
2.被录(聘)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3.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或留学出国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身体无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5.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有关情形,聘用村医生需单方面解除聘用协议的,需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提前30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
(2)服务期限必须满5周年,未满5周年的按差月的应发工资总额赔偿县财政。
七、其他
(一)在选拔招聘村医生岗位人选的各个环节中,对违反纪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二)建立那坡县招聘村医生人才库,聘用村医生流失时,可以从原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聘用期限为原岗位离岗人员剩余期限。
(三)乡村医生岗位调配原则按户籍或居住地就近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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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那坡县招聘乡村医生计划表.xlsx
2.2020年那坡县招聘乡村医生岗位报名登表.xlsx
那坡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9日
原标题:那坡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2020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13人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是经来宾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立医院。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家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县级妇幼保健院。为加强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储备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结合我院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及招聘人才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引进及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职称条件,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七)有二级及以上医院3年及以上(高层次人才5年及以上)相应岗位临床工作经历;
(八)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报名时仍在来宾市兴宾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及招聘人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引进和招聘人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竞聘人员只能竞聘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招满为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接受报名(仅限工作日)。
3、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二楼医院办公室(地址:来宾市北二路路35号,乘1路、4路、12路、14路、27路、33路公交车到兴宾区妇幼保健院站下车即到)。
4、资格初审:报名者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职)业资格证、医师资格证、职称证、报名表(见附件3、附件4,打印1式2份)、报名竞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和其他能佐证自身水平与能力的材料供引进人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并自备档案袋装好报名材料。报名提供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不具备竞聘资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
经初审合格的竞聘者参加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评估报考者的专业水准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并进行打分。面谈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人才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人才岗位与报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放宽比例或取消岗位人才招聘。
(三)体检
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竞聘者自理。
(四)考核
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竞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与竞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竞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体检环节,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递补或取消岗位人才引进。
(五)确定拟聘人员
通过面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做好招聘审批材料送区卫健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同意聘用通知。由引进人才单位与竞聘者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并发放安家费;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在聘用期间,可以不受岗位设置比例的限制,给予不低于原工作单位的岗位等级聘用,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费30万元,分3年支付(10万元/年,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承担);紧缺人才给予安家费15万元,分3年支付(5万元/年,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承担)。
在合同聘用服务期未满5年而辞职的则需退回已发放的安家补贴费用。
五、相关要求
(一)坚持引进人才原则。引进人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引进人才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引进人才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引进人才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引进人才纪律。竞聘者在报名、体检、考核等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聘用的人员,要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要严格按公开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引进人才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竞聘者在竞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上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竞聘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2-4233118 0772-421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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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2020年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计划表.xlsx
2020年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2020年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