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绍兴柯城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4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我区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柯城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面向全区教育系统范围内在岗在编具有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身份的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选调岗位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的计算统一截止时间定为2024年4月29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试用(见习)期、新招录教师未满最低服务期的;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报考相应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或转聘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组织形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柯城区教育局414办公室。
 
3.需携带的材料:报名表1份(附件自行下载填写,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证明等材料,一寸免冠近照1张。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职位。
 
4.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相应核减(核销)选调岗位计划数。核减(核销)岗位计划数将向社会公告。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与岗位相符的相关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选调职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五)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察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把政治素质考察放在首位,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结束后,按1:1比例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柯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使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拟选调人员上报审批之后,被取消选调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衢州市柯城区委组织部、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招考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选调考试无关。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公开选调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六)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他报考所须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七)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衢州市柯城区委组织部、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委组织部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广东湛江吴川市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9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落实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公开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吴川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属广东省湛江市管辖的县级市,全市总面积848.5平方公里,下辖15个镇(街道),总人口120多万。吴川滨江临海、气候宜人,是具有江海文化特色的“三宜”(宜居宜业宜游)城市,拥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鼎龙湾国际海洋度假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吉兆湾省级旅游度假区。地理位置优越,水、陆、空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全市海岸线长达48公里,沈海高速、汕湛高速、国道228线、深湛高铁、广湛高铁(在建)纵横全境,从市区到达机场和高铁站均不超过20分钟车程。吴川处于湛茂阳沿海经济带黄金走廊,是镶嵌在祖国南海之滨的一颗美丽的明珠,被省定位为湛江市域副中心城市、湛茂阳沿海经济带重要滨海城市,是湛江连接“双区”的桥头堡。
 
吴川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崇文重教,文化底蕴深厚,历代人才辈出,闻名遐迩。著名的有粤西唯一的状元林召棠、首任驻美大使陈兰彬、民国广东省政府主席李汉魂、爱国将军张炎等。近年来,全市经济社会蓬勃快速发展,打造了一批亮丽的城市名片:中国建筑装饰之乡、中国羽绒之乡、中国塑料鞋之乡、中国体育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月饼之乡,中华诗词之乡,全国体育先进市,全国魅力新农村十佳市,广东省卫生城市、“吴川月饼”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首批保护名录,“吴川三绝”(飘色、泥塑、花桥)享誉海内外。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所属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拟招聘工作人员359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等详见《广东省吴川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需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2006年6月11日(含)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1日(含)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1日(含)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吴川市在编在岗教职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考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12、13、14、17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政策,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吴川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格可在吴川市人民政府官网《广东省吴川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下载后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同底大1寸相片,另一张相片背面写上名字和报考的岗位代码贴在表格相片旁边。(注:报名表中应聘人员签名处需亲笔签名)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报名表1份。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毕业生(非在职)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等材料。赴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除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外,其余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审核后留下复印件,原件当场退回。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相关证书类别、具体材料及资格条件表述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系统中《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应聘幼儿园教师相应岗位的,需按照《2024年广东省吴川市公开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备注要求,聘用后服从主管部门安排,派到指定的公办幼儿园工作,届时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到指定的公办幼儿园。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单位、证书及其编号、证书取得时间等,并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7.国有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三)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七、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教师类:教育学、心理学能力测试;教辅类: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
 
具体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届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成绩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吴川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二)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如有未通过资格复审及主动放弃的,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吴川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方式:
 
①教师类: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模拟上课用语为普通话(报考外语岗位的用相应外语)。
 
②教辅类: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用语为普通话。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在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考察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在吴川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其他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满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
 
(五)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吴川市教育局、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0759-5582661(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9-5582366(吴川市教育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吴川市教育局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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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6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本次共招聘6名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其中书记员4名,文员1名,信息化运维人员1名。此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珠海中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珠海中院合同制人员身份。
 
二、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遵纪守法;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学学士以上学位(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文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遵纪守法;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信息化运维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遵纪守法;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备5年以上信息化运维工作经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不得报考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资料压缩命名为“姓名+报考职位”的文件包发送至zhzyzzc@126.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6月19日18:00前,逾期视为无效。
 
3.报考咨询。报名期间,珠海中院对外公布咨询电话0756-2666172、0756-2666160,咨询时间:2024年6月5日—6月19日,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珠海中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
 
②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签名后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法律职业资格证(如有)各一份;
 
(2)考试前报到需携带的纸质材料:
 
①《珠海中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纸质版一份(将报考者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张贴在报名表上);
 
②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待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等考试有关事项将通过邮箱回复或电话短信的形式告知报考人员。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1.记分方式:
 
合同制书记员考试内容包括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合同制文员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信息化运维人员考试内容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书记员考试内容:
 
合同制书记员的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录入速度与正确率。打字测试为听打,成绩由打字软件自动统计。
 
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文员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信息化运维人员考试内容:
 
合同制运维人员的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考核。主要考察计算机专业技术能力。
 
5.确定面试对象:各岗位分别按照招聘人数1:5比例(不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面试对象。
 
6.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形象、仪表、气质、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考生先自我介绍,考官提问交流的方式进行。
 
7.考试时间:技能测试及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25日上午8:3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主要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中院官方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须于入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被录用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本次招聘人员待遇按珠海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代为培训,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756-2666200。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程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递补。为加快人员补录,珠海中院拟在招录过程中设置补录环节,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对于招聘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形,珠海中院可以从本次招聘当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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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27人公告

 

为切实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以下简称"民转公")后教师队伍配置工作,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定向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

 

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非事业编制在岗教师(截至时间以2022年6月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有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所需的专业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招聘指标、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

 

2024年6月7日8:30—6月11日11:30(每日晚上20:00—次日早上8:30报名通道不开放)。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通道

 

(温馨提醒:6月7日上午8:30开始)

 

(二)资格初审

 

鄞州区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对已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开放。

 

(三)查询及再次报名

 

已报名人员可在6月12日14:00—17:30,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6月13日8:30—11:30)内再补充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再次报名人员可在6月13日14:00—17:30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初审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或核减的招聘指标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鄞州教育网"公示公告"、"教师招聘"栏(下同)及时予以公布。

 

(四)面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比超过(不含)6:1的,则该岗位招聘人员需先进行初试。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综合素质以及职业发展愿景等情况,该岗位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测试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技能,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确认和笔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和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鄞州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

 

(五)资格确认

 

所有岗位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须按照资格确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笔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进入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详见鄞州教育网通知。

 

(六)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写作,总分100分。进入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与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鄞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相关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前,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档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入职时需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项待遇。

 

六、递补规定

 

1.资格确认不通过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空缺名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示等环节出现招聘岗位名额空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予聘用的,在该招聘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者,在鄞州区教育局报送鄞州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鄞州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5.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6.鄞州区教育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教育部门无关。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9435、89189436(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 0574-89292903 (鄞州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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