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财经学院成立于2004年,由原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和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于2010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1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会计专业硕士培养单位,2012年成为外交部和教育部授牌的“中国—东盟金融与财税人才培训中心”,2013年成为广西特色高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获广西高校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2016年获教育部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立项、“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7年成为教育部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成为广西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单位、以优异成绩顺利完成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注重内涵式发展,“立足广西、辐射东盟;面向基层、服务社会”,大力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二、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三、招聘岗位

  

为满足我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98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遵守师德规范;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原则上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于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九)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网址:

  

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

  

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2日至30日,其中现场确认时间:11月29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应聘者需按时带上纸质应聘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与应聘岗位条件相匹配,应聘报名是否成功以现场确认签字为准。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表3),《工作经历证明》(见附表4),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请填写《中共党员证明》(见附表5),上述证明均要求签字盖章。请将上述材料和其他应聘材料按照《应聘材料制作要求》(见附表8)存进一个文件夹,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公开招聘工作电子邮箱:gxcjxyrsc532@126.com(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请应聘人员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按照《应聘材料制作要求》装订成册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学校正门口门卫室。

  

报名要求:(1)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者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3)不符合本公告所列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5)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包含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学校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未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三)考试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方式为试讲+结构化面试;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本科学历且无职称要求)的考试方式为笔试+结构化面试;应聘其他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要求)的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经报学校同意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

  

1.试讲

  

试讲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试讲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素养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应聘者试讲结束后,当天公布试讲成绩。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灵活运用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一岗位的面试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试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当天完成。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面试方式为相关知识口述作答,主要内容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汇总综合成绩。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按照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本科学历且无职称要求)的,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应聘其他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要求)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该岗位面试成绩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考试方式可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报主管部门同意后适时调整。

  

5.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计划于12月初开始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具体方式、地点和考场安排等视新冠疫情情况而定,考前3个工作日在我校官网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另行电话通知。

  

6.考试健康状况监测

  

(1)按照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编制的《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考生即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管理,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参加考试应满足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的要求。考生应如实报告并承诺考前14天内有关居住、出行、接触和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打印并填写《考生健康监测承诺书》《考生考前自我健康状况记录表》(附表6),同时打印“健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标识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三码联查(附表7),于考试前将上述打印材料交给工作人员。未提供以上材料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请全体考生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好口罩。

  

(2)对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国(境)外旅行史,或从有本土新冠病例的省(区、市)返桂来桂的考生,需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能入桂,抵邕后需提供48小时以内在广西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阴性证明。

  

(3)考生应主动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填报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信息的、不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与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①来自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病例的省(区、市),且未能提供考前广西区内48小时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②“广西健康码”非绿码,且未能提供考前广西区内48小时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③出现发热(体温≥37.3℃)且不能够提供近两天内医院证明为其他疾病引起发烧的考生;

  

④不提供考前14天进行健康监测承诺的考生。

  

(5)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疫情防范的要求和措施,若有变化,届时以上级疫情防控部门的最新通知为准,并按最新通知的要求严格执行。

  

(四)考核

  

考核由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或自动放弃应聘等情况,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会议研究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与公示

  

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学校同意,按规定办理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若试用期内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档案材料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2021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公告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应聘咨询电话:0771-3852561

  

监督举报电话:0771-4928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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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岗位信息表(提取码:2um9)

  

附表2: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41dv)

  

附表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提取码:4yls)

  

附表4:工作经历证明(提取码:o21j)

  

附表5:中共党员证明(提取码:6umj)

  

附表6:考生健康监测承诺书、考生考前自我健康状况记录表(提取码:ho1s)

  

附表7:“三码”下载操作流程(提取码:ayyq)

  

附表8:应聘材料制作要求(提取码:6dca)

  

广西财经学院

  

2021年11月22日

2021年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05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于2003年3月份组建成立,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为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职责: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国家授权广西管辖海域实施巡航监视,查处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国家海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2名:岗位为水手1名,服务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船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立场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公告发布当天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自治区规定的非实名编制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每人每年52250元(含五险一金、工会经费、伙食费、加班费等)。

  五、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邮寄纸质应聘材料方式进行报名。

  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5日(以我总队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邮寄方式:要求统一采取EMS快递邮寄(请注明应聘材料)。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4号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408室,联系电话:0771-5780891,邮编:530022。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贴近期免冠2寸彩照(底色不限),本人在报名登记表的报名人承诺栏亲笔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提交复印件。

  (3)按应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①水手岗位提供《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水手证)、《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至少完成基本安全培训项);水面舰艇部队工作经历的复退人员(不受船员证书限制,但需提供退役证)。②服务员岗位提供《海船船员健康证》。

  (4)填写《疫情防控调查表》(附件3)原件,须本人亲笔签名。

  (5)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加盖公章)。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

  (2)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3.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统计报考人数。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调整,调整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含60分)。

  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含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由我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招聘考试说明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招聘考试程序及工作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7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和《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在报名和面试环节,考生均须提交疫情防控调查表(附件3),排队等候时人与人之间均应保持1米间隔,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本人健康监测、管理等相关事项。

  请应聘人员务必关注并执行广西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凡违反属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构成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829435。

  (四)联系方式及联系人:0771-5780891,梁老师。

  点击下载>>>

  1:2021年度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报名表

  3:疫情防控调查表

  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

  2021年11月4日

2021年桂林市接待办公室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22日讯:为提升桂林市公务接待工作水平,加强公务接待人才队伍建设,桂林市接待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务接待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核、面试等方式择优招聘。

  二、招聘职位

  桂林市接待办公室接待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3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3.普通话流利,性格开朗,待人热诚,形象气质佳,懂得基本的礼仪;

  4.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掌握基本公文写作;

  5.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协调能力、能独立处理紧急问题,具有较强保密意识;

  6.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耐心和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

  7.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中共党员或有C1以上驾驶证的优先;

  10.具有接待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适合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

  12.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0日—11月28日。网上报名邮箱:glsjdbgs@guilin.gov.cn。现场报名地点:桂林市接待办公室秘书处(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9楼942)。

  联系人:周,电话:0773—2837416

  2.报名资料:现场报名请携带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照片1张、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自荐材料。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以word文本格式)发至指定邮箱。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写或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聘用程序

  面试、体检、确定试用期人选,经考核合格和双方协商后,

  按照《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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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接待办公室应聘人员登记表

  桂林市接待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2021年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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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7个职位,计划招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年龄、相关资格、处罚期限、户籍等时间的计算,以2020年11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8日至2003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的岗位,具体详见《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文件有关规定,按各职位要求采取直接面试方面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雁山区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雁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7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4室,联系电话:0773-3553019。邮箱地址:ysqrsj@guilin.gov.cn

  

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现场报名时上交《健康卡》、《健康承诺书》。居住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1个月内到过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报名当天有发热症状或感冒未愈的考生,考虑疫情的影响也可扫描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报名,后续待情况允许时再核验相关材料原件。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填写《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经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五、面试及考察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三证缺一不可。面试过程中除回答问题之外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凡是有发烧、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症状的疑似人员,请主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1个面试考官组共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两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5.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考察期间有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7.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2021年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7人公告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五)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

  

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局,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加大监管力度。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3.本次考试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

  

本《公告》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3-3553019

  

相关网站: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

  

2021年11月9日

  

  附件1:雁山区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计划表 (11.8).xls

  附件2: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附件4:健康卡.xls

  附件5:健康承诺书.docx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56758580189cd84bd16a2caf528112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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