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3个职位,计划招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9月9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8月21日至9月6日。

  
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至9月10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联系电话:桂林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0773-2830142

  
报名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417室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报考人员的亲笔签名及手印,现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桂林市民政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经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民政局指定专人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民政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桂林市民政局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民政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公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民政局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民政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桂林市民政局核准后加盖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市民政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民政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民政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民政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民政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桂林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0773-2830142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2019年8月21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使用非实名制编制和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编〔2014〕7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人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计划招聘5名事业单位新机制工作人员(定编定岗不定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机制(定编定岗不定人)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7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3日至2001年7月23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满足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并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笔试和面试。

  
4.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二、招聘方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规定,采取专业笔试、专业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报考职位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以上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报考职位无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招聘。

  
三、招聘程序

  
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22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秀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2019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1113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84652。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需填写《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机制(定编定岗不定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资格证明、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二份,提供以上有效证件的取得时间截至到2019年7月23日。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机制(定编定岗不定人)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报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情况。

  
五、专业笔试

  
(一)专业笔试人员的确定

  
报考职位为甲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医师的人员,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参加专业笔试。

  
如报考公卫医师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桂林市秀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通过资格审查需参加专业笔试的报考人员,未按笔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专业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专业笔试时间为9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学科相关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与处置等。

  
笔试时间、地点、领取笔试通知书时间另行确定,原则上笔试时间确定在上午。报考人员在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专业笔试的组织实施

  
专业笔试工作由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桂林市秀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专业笔试成绩公布

  
专业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并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笔试成绩、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选。

  
六、专业面试

  
(一)专业面试人员的确定

  
1.报考职位需进行专业笔试的,在专业笔试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面试程序的人员(如同一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且经核准同意专业笔试开考的,则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专业笔试后均进入专业面试程序)。

  
2.报考职位为直接面试的,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进入专业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3.报考职位为直接面试的,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

  
4.进入专业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和地点

  
面试形式为专业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问答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学科相关病种基本知识和基础操作技能。

  
面试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专业面试的组织实施

  
专业面试工作由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桂林市秀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使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对使用两个以上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面试考官组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如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报考职位为直接面试的,相同职位招聘出现两人及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确定排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成绩排名。

  
七、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招聘岗位有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要求的,按照报考同一职位专业笔试+专业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总分,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面试合格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岗位要求为直接面试的,按照报考同一职位专业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和监督。考察组由2-3人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加盖参与考察工作的单位公章。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按1:1比例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体检的组织实施。体检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确定。

  
(二)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按1:1比例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专业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同意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二)本次招聘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进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同岗同酬,在工龄计算、工资套改等方面与实名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招聘单位应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应按规定为其缴交住房公积金。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参与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各部门要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大监督力度。参与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3-2884652。

  
附件:1.《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机制(定编定岗不定人)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机制(定编定岗不定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www.glwsjs.gov.cn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lxfq.gov.cn

  


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12日

  

2019年广西河池罗城县统计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名额

  
办公室文秘1人;统计业务人员2人。

  
二、招聘条件

  
(一)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具有良好的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细心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财务会计和计算机类专业。

  
(四)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福利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满,经我局考核、审查合格人员,我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相应提高到2800元/月(含单位代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险),聘用期间与单位在编干部享受同等的出差、下乡等相关福利待遇。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9月30日。

  
2. 报名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应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证件复印件1份((携带原件备查)。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统计局办公室填写《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网上报名:登陆河池人才网(http://hc.gxrc.com)或罗城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网址www.luocheng.gov.cn),下载填写报名表,发送至邮箱lcpcb8220518@163.com,标题统一为“应聘(姓名)”。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统计局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统计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8212158。

  
联系地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统计局(东门镇朝阳路169号,县政府大院后门东面停车场旁)。

  
附件:2019年罗城统计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统计局

  


2019年9月16日

  

2019年广西贺州学院招聘149人公告

  

贺州学院2019年5月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行政、教辅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桂教人〔2016〕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本级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治区编办综合处关于高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使用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编办综〔2018〕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报贺州市编办备案和贺州市人社局审批同意,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行政、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详见《贺州学院2019年5月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行政、教辅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1);

  
(六)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七)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行政、教辅人员20名,专职辅导员6名,专业技术人员95名。具体招聘的岗位名称、人数、岗位要求等详见《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接受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考者报名时可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或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时,需将邮件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在部门的电子邮箱,具体详见附件1。具体提供的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如下:

  
①报考者登陆贺州学院人才招聘栏下载并填写《贺州学院2019年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贺州学院2019年应聘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

  
②报名材料还包括: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各种能力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员的岗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论文(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各1份。

  
③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④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⑤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以备查。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9年5月9日8:00~2019年5月21日17:30。(以收件时间为准)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8:00~2019年5月23日17:30。

  
现场报名地点:贺州市西环路18号贺州学院人事处211办公室。

  
联系方式:陈老师 0774-5228611

  
3.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所应聘的相关部门通知参加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2019年5月27日,贺州学院西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学生服务中心。

  
2.现场确认需提交审核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与、职称证、各种能力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原件

  
(2)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员的岗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

  
(3)提供其他应聘岗位中所规定的证明材料等

  
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的岗位要求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的应聘人员领取《贺州学院人才招聘面试(试讲)通知单》,上面有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三)考试(笔试加面试)

  
1.笔试

  
应聘管理岗位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需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5月28日

  
笔试地点:见《贺州学院人才招聘面试(试讲)通知单》

  
(1)笔试方式、内容和分值:笔试时间6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阅读理解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案例分析判断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应变能力等,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开考比例: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告知报名人员于5月23日前改报其他岗位。如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能开考。

  
2、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教师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采用试讲和面试答辩方式进行,科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采用面试答辩方式进行,管理人员岗位和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教师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面试。面试包括试讲和面试答辩2个环节。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面试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40%。

  
①试讲。试讲时间15分钟,采用60分制评分。试讲主要从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试讲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具体试讲内容由本人自行选择。

  
②面试答辩。采用40分制评分。在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进行面试答辩环节,面试答辩采用现场答题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拟教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等。

  
分数计算:总成绩=试讲成绩+面试答辩成绩

  
科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考核方式为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2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由各用人部门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及应聘人员专业情况进行提问,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科研背景、专业融合性、团队协作精神、今后开展科学研究的设想、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分数计算:总成绩=面试答辩成绩

  
管理人员岗位和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按100分制评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仪态等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分数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在贺州学院官网发布。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的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审批等具体工作流程,详见附件4:《贺州学院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审批流程》。

  
五、聘后管理

  
被正式聘用的本科、硕士人员列入我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管理,被正式聘用的博士人员纳入实名编制,都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六、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74-5225272

  
咨询电话:0774-5228611

  
七、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贺州学院2019年5月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行政、教辅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贺州学院2019年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贺州学院2019年应聘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贺州学院拟录用人员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流程.docx

  


贺州学院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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