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1088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3个岗位108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85年4月6日至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

  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初级专业技术的招聘岗位,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岁(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面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随军未就业家属、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招聘岗位,年龄可以放宽到45岁(1975年4月6日以后出生);面向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招聘岗位,可以放宽到50岁(1970年4月6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

  2.直接考核招聘岗位,须获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免笔试招聘岗位:

  (1)部分岗位须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部分面向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须获得大学本科以上或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4.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或试用期未满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6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外,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为贵港市(含县市区)或2021年4月6日前常住户籍为贵港市(含县市区)。

  (三)市直、各县市区单列定向招聘其辖区内随军未就业家属的岗位,必须符合《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35号)的规定。即2021年4月6日前经批准随军并办理了随队户口迁移手续、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随军现仍未就业家属。

  (四)定向招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仅限于在贵港市辖区内服务期满2周年(服务期限截止2021年8月31日)且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均达到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含)以上的户籍或生源地为贵港市辖区(含县市区)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五)定向招聘村两委班子成员岗位,仅限于村委所在的县(市、区)并任期满3年且在岗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报考。

  (六)定向招聘退役军人专设岗位,面向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且户籍为贵港市辖区(含县市区)的人员报考。

  (七)桂平市定向招聘扶贫开发关键点县特设岗位,仅限于桂平市户籍(或者生源地)人员报考。

  (八)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乡生源地或户籍岗位,仅限于平南县马练瑶族乡生源地或户籍的人员报考。

  (九)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仅限于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十)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成员毕业生岗位,仅限于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县(市、区)的人员报考。不得跨县(市、区)报考。

  (十一)凡已入编(含已享受过定向招聘倾斜政策) 或入编后解除人事关系的人员,不再具备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资格。

  (十二) 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市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录全区统一网络平台报名。

  三、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2日17:00

  (二)报名方式、填报要求和专业相同举证

  1.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gxgg.gov.cn)或贵港人事人才网(gg.gxrc.com)链接 “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系统”进入全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

  2.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的报考须知和《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的,资格审查单位应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自行举证(见附件4)。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三)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3日17:00

  1.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依据本公告和《计划表》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在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直接与《计划表》所列的电话联系。

  2.查询资格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应不定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及时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报名期间,报名信息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5日17:00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规定,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缴笔试考试费,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考试费每科50元,报考人员缴费共100元。报考人员(含免笔试岗位考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家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开考比例

  达不到开考比例需改报其它岗位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17:00

  1.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和定向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1:3开考比例,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2.其他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于2021年4月18日中午12:00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县市区先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同意;不同意调整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应给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在改报时间内进行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其他岗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于2021年4月22日18:00前完成,改报成功考生必须重新缴费确认,缴费时间截止至19:00。

  (六)退费

  符合以下条件考生之一的,报名结束一个月内按考生缴费帐号退还考试费。①不选择或不符合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考生;②报考免笔试岗位,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20人不须参加笔试的考生;③已改报成功重复缴费的考生;④已提交申请并符合政策减免考试费的脱贫户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

  脱贫户家庭或城市低保家庭考生2021年4月22日前提交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和《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申请表》(附件5),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其中,城市低保家庭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贵港市辖区以外的脱贫户家庭毕业生须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的扫描件。

  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压缩的电子文档并注明考生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ggrspkb@126.com,联系电话:0775-4562101。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七)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方法

  打印时间: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22日10:00。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从报名系统上下载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并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笔试准考证照片必须与报名系统照片一致,自贴照片无效。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四、加分办法

  (一)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

  (二)报考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的岗位,加分事项按《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35号)规定执行,由贵港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核准提供。

  加分累计计入笔试成绩。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总分30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见附件2)对应内容。

  (二)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四类)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分四类,其中医疗卫生类分六小类)

  (三)笔试地点及考试规则要求: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严格遵守。

  笔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由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职位数情况,统一或分类划定笔试成绩(含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一个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2021年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录 “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2021年广西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1088人公告

  六、面试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1年7月中上旬。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笔试后合格人员再减少,及笔试后岗位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于2021年7月5日中午12:00前,报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资格审查

  1.入围面试名单公布时间:2021年7月中旬。

  2.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下旬。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2021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和毕业证。

  (3)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含中师)、高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或证明生源地为贵港市的相应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没有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6)2021年普通高校、职业技校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4月12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须提供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材料。

  (8)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9)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人员的岗位,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随队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户口簿。

  (10)原在贵港市辖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11)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大学生退役士兵的专设岗位

  的须提供户口簿、退役证件。

  (12)定向招聘扶贫开发关键点县特设岗位须提供户口簿或生源地为桂平市的有效证明。

  (13)定向招聘少数民族岗位,须提供平南县马练瑶族乡户口簿或生源地的有效证明。

  (14)定向招聘村两委干部岗位,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同意报考证明。

  (15)定向招聘脱贫家庭大学生岗位,须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3.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1年7月下旬。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机关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2021年7月下旬。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gxgg.gov.cn)和贵港人事人才网(gg.gxrc.com)发布面试公告。

  (三)面试的方式

  除市体校招聘专业项目教练员岗位面试采用试教方式外,其他岗位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面试的组织实施

  1.市直事业单位的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2.各县市区的面试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4.面试考官的组成和资格。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 其中主考官1人。面试考官由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由行政人员担任的,必须是副科级以上领导;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的,必须是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抽取考官、考场。

  5.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免笔试的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验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6.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七、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笔试与面试合格成绩权重按5:5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加分分数)÷2 。

  八、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按照笔试、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和加分的合计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再次并列时,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仍然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

  免笔试岗位人选确定。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再次并列时,按面试“综合分析能力”要素分高的确定人选;再次并列的,须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一)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体检

  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市本级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市本级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也可以到所在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体检工作,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九、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笔试,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我办将于5月上旬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十、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二、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其他

  (一)面试公告发布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二)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个人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12月31日前,根据单位需要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核体检同上。

  (四)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需参加本次统一笔试筛选。

  十四、本公告由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计划表》

  贵港市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4560560

  桂平市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3325216

  平南县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7867700

  港北区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4558050

  港南区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4591715

  覃塘区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4861026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咨询电话:0775-4561336

  监督电话:0775-4560910

  附件1: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提取码:j66o)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提取码:rhdh)

  附件3:附件4: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提取码:4g1f)

  附件5: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申请表。docx(提取码:gt28)

  附件6: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报考指南。docx(提取码:tqqo)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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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招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岗位:办公室文秘

  

(二)招聘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有政府部门工作经验者可以适当放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熟悉电脑操作和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公文写作知识和能力以及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服从安排,团结同事,有责任感。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标准按照来宾市兴宾区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聘用期间单位为个人购买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人身意外险等规定险种。

  

(二)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形式

  

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向可以续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7日止。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或实地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好《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学校证明)、学位证等有关证件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邮箱:xbminzhengju@foxmail.com

  

(2)实地报名。报名者请持上述资料于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报名(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2栋203室)。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

  

1.我单位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所需材料: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后再参加面试。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联系。联系人梁雪村,联系电话:0772-4212176。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10日

  

原文标题: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9412d2d9040ceb9097257aace7da4935)

2021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招聘3人公告

2021年北海市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30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二岗位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行良好,服从工作安排。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0月30日至2003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11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三楼303办公室现场报名,地址:合浦县廉州镇爱卫东街30号,联系电话:0779-7218885。

  3.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原件核查后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后,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将于11月12日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谈考察现场设5名考官,根据上述要素对应聘者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按程序组织实施,按照同一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于11月19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薪酬待遇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核定的标准执行,专业技术二岗位月工资经费标准为3300—38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入场需亮健康(绿)码;应聘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对现场秩序的管理,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闲聊,结束后马上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录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

  2.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

2021年广西梧州苍梧县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21人公告

  为满足2021年我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办发〔2018〕69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1名。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人员名单、程序、方法、成绩公开和透明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对象范围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1年苍梧县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已经聘用(或签约)为我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附件3)。

  四、招聘方式

  直接面试招聘。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有意应聘的考生也可于2021年2月20日17:00前先将个人应聘电子文档材料以“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发送至相应应聘单位邮箱(单位邮箱详见计划表)。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填写《苍梧县2021年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已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表进行报名)、奖惩材料等;

  3.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合格证和普通话证)。报考非教师岗位的不用提供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也可先报考教师岗位,但需在2021年7月15日前提供原件复核,逾期未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应职称证。

  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未被列入面试人选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初定2021年3月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二)面试地点: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具体以通知为准)。

  (三)面试方式

  教师岗位采用现场说课形式进行,非教师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四)面试人选确定方式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并与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应聘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按不超过1:5比例择优遴选后确定拟进面试人选,并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进面试的人员(以通知为准)按通知要求带好证件材料复核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不达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的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签约、考核、体检及聘用

  (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请考生自备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末名同分的,进行面试复试,取复试成绩最高者进入签约。

  (二)2021年毕业的签约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到苍梧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审核,逾期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违约。

  (三)所有签约人员的考核、体检、聘用、入编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卫生岗位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服务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其他岗位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服务不低于三年(含试用期)。

  (四)根据自治区编办、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是指:该类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入编手续,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等文件要求,请考生按以下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佩戴口罩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4.如考生在参加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面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考生进入苍梧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和到现场面试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出示健康码,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全程佩戴医用一次性口罩。

  6.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藏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关键点信息。

  九、其他事宜

2021年广西梧州苍梧县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21人公告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苍梧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2663503,监督电话0774-2663600。

  附表:

  1.2021年苍梧县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一批)(提取码:2ht2)

  2.苍梧县2021年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提取码:fhu2)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提取码:xv87)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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