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区直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2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深圳市光明区决定赴外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毕业生具体包括:

  

1.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3.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3月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在读期间所有课程、科目、论文等无不及格者,均可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同时,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3.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1)考生所学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根据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最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6年3月3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最高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91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处分、在校期间违规违纪或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宣讲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9:00至4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szkscp.com.cn),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须同时上传;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4)学历及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落款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或院系推荐意见;

  

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报名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6)个人社会实践、获奖证明材料;

  

(7)上述证书、证明、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如非中文,均需提供原件及具备资质的翻译公司加盖公章的中文译本。

  

(二)赴外宣讲

  

报名期间开展赴外宣讲活动(宣讲预安排详见附件4),宣讲时间、地点将根据疫情防控等因素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另行公告。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5.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资格审查和初筛

  

报名结束后,对考生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考生学习经历、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社会实践、获奖等要素进行预评分,按不低于岗位拟聘人数的8倍择优确定进入线上面谈人选。当报名考生人数不足岗位拟聘人数8倍时,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招聘岗位。

  

进入线上面谈人选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线上面谈人选,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的不另行通知。如进入线上面谈人选放弃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按考生的预评分高低依次递补,并另行公告。

  

四、考试

  

(一)线上面谈

  

线上面谈合格线为70分,线上面谈成绩不算入总成绩。线上面谈后,按不低于岗位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现场面试人选。当线上面谈成绩合格人数不足岗位拟聘人数5倍时,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招聘岗位。部分招聘岗位将视情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算入总成绩,仅作为判断考生专业能力的重要参考。如进入现场面试人选放弃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按考生的线上面谈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二)现场面试

  

面试在深圳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视防疫工作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按要求完成面试签到,迟到、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各岗位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适岗考核人选。

  

五、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

  

(一)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同时安排拟聘人员进行适岗考核(3个月),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含适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

  

经面试、考察和适岗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聘用单位按程序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确定为考察和适岗考核、体检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和适岗考核、体检、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递补。

  

七、试用期

  

对已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的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按规定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温检测、自主申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不按规定配合者,取消考试资格。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入职,享受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

  

(二)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参加第二轮面试的考生,按照广东省内深圳市外高校考生500元/人、广东省外高校考生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食宿补助。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八)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九)咨询电话

  

报考人员如对招聘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0755-88211918。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9450163/28949259。

  

(十)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2年3月25日

  

附件:

  

1.深圳市光明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3月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xls

  

3.报名表.xls

  

4.宣讲会预安排.docx

2022年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区直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20人公告

2022年广西贺州市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85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冬季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2022年冬季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县城学校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6日至2004年12月 26日期间出生);乡镇(村)学校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6日至2004年12月 26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经公开招聘昭平县事业单位新聘用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六)昭平县在职在编教师、使用聘用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2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自2022年12月26日起,可通过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http://www.gxzp.gov.cn/通知公告)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二)报名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

  1.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应按以下顺序整理好报名材料提供给资格审查单位。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职称或职业资格证,即教师资格证;

  (5)《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报名方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只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否则予以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6日- 2023年1月6日(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将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按顺序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资格审查单位邮箱zprszp208@163.com,邮件名称统一编辑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和岗位”,以便工作人员查收。资格审查单位将按照《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收到报名材料次日内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请注查看回复邮件。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此类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须于拟聘用考察时提交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又确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3年1月15日(星期日)15:00-16:30,笔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佩戴口罩,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黑色水性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进入考场(参看笔试当天考场安排示意图)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单位不另行发放笔试通知书。考生14:20前进入笔试考场,迟到考生15:15以后不到场的取消其笔试资格。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及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3)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选。

  (4)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考生,须于2023年1月16日-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到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4-6681193)现场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复审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入围考生于2023年2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到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联系电话:0774-6681193。

  (3)面试时间:2023年2月4日,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

  (5)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在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6)报考人员需佩戴口罩进入面试考点,并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昭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p.gov.cn/通知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本公告由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6699771(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监督电话:0774-6691919(驻县委组织部纪监组)。

  

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 26日

  附件1:计划表.xlsx(提取码:938e)

  附件2:报名表.docx(提取码:pp8z)

  附件3:核心课程承诺书.doc(提取码:rwy5)

  附件4:核心课程证明.doc(提取码:5c56)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提取码:r756)

  

2022年广西桂林理工大学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3年02月20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2022年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桂林理工大学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管理为主的高校,现有桂林屏风、桂林雁山、南宁安吉、南宁空港四个校区,校园总面积3300余亩。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000余人,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厚德笃学、惟实励新校训,传承和弘扬艰苦创业、敬业奉献、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桂工精神,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办学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围绕服务自然资源行业和工业高质量发展凸显办学特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22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从教经历的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发布。

  五、考生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应聘者按照《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岗位信息目录报名,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

  (一)报名材料。

  1.应聘报名需填写《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及《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

  2.提交求职简历材料,包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获奖证书等材料。2022届毕业生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由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以上材料严格按照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生个人简历(模板)(附件5)具体要求准备。

  5.本次招考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4)执行。

  6.本次招聘所有资格、业绩条件及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时限,均以本次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地点在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行知楼B618室,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人员应提交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给应聘人员)。并将应聘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桂林理工大学人事处电子邮箱rsc2@glut.edu.cn,邮件名和压缩文件名统一用XXX(姓名)+应聘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XXX(岗位名称)(例:张三应聘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教师01)命名,该电子版材料不作为报名依据。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戴好口罩、接受测温,身体健康方可进入校门,在现场报名及参加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校园内疫情防控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六、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负责将应聘者的材料比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在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可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需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开考。

  其余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增加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经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七、考试与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和考核的方式,如有报名比例小于等于1:4的岗位,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笔试成绩作为进入该岗位面试程序的依据。

  (一)笔试

  如有报名比例小于等于1:4的岗位,则增加笔试考试,笔试成绩作为进入该岗位面试程序的依据,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

  (二)面试

  1.教师。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试讲主要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满分为100分。

  2.实验教师、辅导员、学生工作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如出现面试成绩分值相同的情况,则启用备选试题对分值相同人员进行加试。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签名确认,并且当天在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公布。

  (三)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同时,我校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笔试、面试和考核时间

  笔试、面试和考核时间及地点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关注我校官网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八、体检

  由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对拟聘人员情况(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发布。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3-36787050773-5896142。

  联系人:施老师,李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773-8989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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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5.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生个人简历(模板)

  桂林理工大学

  2023年2月17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245人公告

  

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 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编制和定编定岗不定人编制)工作,计划招聘24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岀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乡镇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报考须满足规定的最低年限,并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岀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直接面试岗位特殊情况处理方式。为保证报考同岗位人员在同一考场进行面试,保持面试的公平性,如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则需先进行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二、招聘程序

  

全州县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全州县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至1月6日(共2天),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全州县卫生健康局2楼会议室 (地址:全州县桂黄北路39号),联系电话:0773-4815126。邮箱号:qzxwsjkj@guilin.gov.cn。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职位要求相关资格证明、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确认身份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由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按统一格式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开考比例及职位改报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报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是否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职位且已报名成功的人员,在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发布取消开考通知(通知公告于2023年1月9日18时前发布)后,于2023年1月10日9:00—1月10日18:00期间可前往报名地点改报其它职位,逾期未改报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全州县卫生健康局2楼会议室 (地址:全州县桂黄北路39号),联系电话:0773-4815126

  

领取时间:2023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四、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对应类别的一科考试,分值满分150分。试题内容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等内容,考试时长2小时左右,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

  

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对应内容。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如因特殊情况推迟,另行通知。

  

(三)考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笔试成绩公布

  

2023年1月中下旬,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详见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所载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中共全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帯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五)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5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同一岗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考察,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公章,报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期间有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六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包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共同核准,报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本次考试,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等,均与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公告》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3-4817792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4815126

  

附件1: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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