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来宾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427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72号)、《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来宾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34个岗位142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9日至2004年4月9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9日以后出生)。具体条件以《来宾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1.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为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来宾市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按有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人员),且随军家属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聘用控制数和后勤控制数)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来宾市城区(含兴宾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限驻来宾市城区(含兴宾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各县(市)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本辖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

  

2.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在来宾市辖区内服务期满2周年(服务期限截止2022年8月31日)且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均达到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3.定向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国家承认学历的2022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4.定向招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成员岗位,须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域的职位,不能跨县报考。

  

因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副书记(副主任)的,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成员岗位。

  

5.定向招聘退役军人的岗位,面向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且户籍为来宾市辖区(含县市区)的人员报考。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7.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人员的岗位,仅限于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县(市、区)的人员报考。不得跨县(市、区)报考。

  

8.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于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9.凡已入编(含已享受过定向招聘倾斜政策)或入编后解除人事关系的人员,不再具备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资格。

  

10.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市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录全区统一网络平台报名。

  

11.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2.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13.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4月9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4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来宾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题,进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2022年4月9日8:30至4月15日17:00)

  

1.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2.填报要求。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二)报名资格审查(2022年4月9日8:30至4月19日17:00)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招聘单位须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市直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2.审查结果查询。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2022年4月9日8:30至4月20日17:00)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规定,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缴笔试考试费,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考试费每科50元,报考人员需缴费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4月20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来宾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题中查询。

  

(四)开考比例

  

1.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和定向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1:3开考比例,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2.其他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于2022年4月22日12:00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需先报县市区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同意;不同意调整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应给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在改报时间内进行改报其它岗位。

  

(五)岗位改报

  

网上改报时间:2022年4月28日8:30至17:00,缴费时间截止至17:00。

  

岗位改报期间,原属于免费岗位改报到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须补缴考试费用;其他报考人员岗位改报期间无需重新缴费。

  

(六)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2年5月16日8:30至5月21日10:00。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应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笔试准考证照片必须与报名系统照片一致,自贴照片无效。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值满分均为150分。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

  

2.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笔试地点。公共科目笔试地点、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2022年7月中上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一划定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10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6.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照顾加分。笔试总成绩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无法开考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招聘单位要及时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将本人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④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人员的岗位,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随队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户口簿。

  

⑤在广西区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⑥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含退役士官士兵)的专设岗位须提供户口簿、退役证件。

  

⑦定向招聘村两委干部岗位,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3.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进入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以书面和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4.现场验证材料。面试前3天,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全部审查材料原件,经资格审查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面试。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5.面试内容形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可以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具体形式由组织实施部门确定。

  

6.面试组织管理。市直教师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市教体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务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市直其他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县(市、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7.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看面试公告。

  

8.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9.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1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并列时,则确定面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同时并列时,则确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市直单位的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市直教育系统的体检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县(市、区)单位由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2022年4月14日至4月15日)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也可能因为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的情况。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或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五)疫情防控。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来宾人才网、来宾人社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

  

(六)联系方式:

  

1.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2.其他咨询电话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4278510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0772—4271588

  

监督电话:0772—4279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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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日

  

原标题:来宾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lb.gxrc.com/Article/info/1193f3e5-2ecb-45c7-8738-d6a8f689451b

2022年广西来宾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427人公告

2022年广西贺州市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85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冬季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2022年冬季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县城学校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6日至2004年12月 26日期间出生);乡镇(村)学校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6日至2004年12月 26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经公开招聘昭平县事业单位新聘用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六)昭平县在职在编教师、使用聘用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2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自2022年12月26日起,可通过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http://www.gxzp.gov.cn/通知公告)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二)报名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

  1.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应按以下顺序整理好报名材料提供给资格审查单位。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职称或职业资格证,即教师资格证;

  (5)《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报名方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只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否则予以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6日- 2023年1月6日(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将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按顺序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资格审查单位邮箱zprszp208@163.com,邮件名称统一编辑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和岗位”,以便工作人员查收。资格审查单位将按照《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收到报名材料次日内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请注查看回复邮件。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此类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须于拟聘用考察时提交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又确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3年1月15日(星期日)15:00-16:30,笔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佩戴口罩,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黑色水性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进入考场(参看笔试当天考场安排示意图)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单位不另行发放笔试通知书。考生14:20前进入笔试考场,迟到考生15:15以后不到场的取消其笔试资格。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及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3)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选。

  (4)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考生,须于2023年1月16日-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到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4-6681193)现场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复审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入围考生于2023年2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到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联系电话:0774-6681193。

  (3)面试时间:2023年2月4日,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

  (5)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在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6)报考人员需佩戴口罩进入面试考点,并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昭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p.gov.cn/通知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本公告由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6699771(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监督电话:0774-6691919(驻县委组织部纪监组)。

  

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 26日

  附件1:计划表.xlsx(提取码:938e)

  附件2:报名表.docx(提取码:pp8z)

  附件3:核心课程承诺书.doc(提取码:rwy5)

  附件4:核心课程证明.doc(提取码:5c56)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提取码:r756)

  

2022年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245人公告

  

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 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编制和定编定岗不定人编制)工作,计划招聘24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岀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乡镇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报考须满足规定的最低年限,并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岀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直接面试岗位特殊情况处理方式。为保证报考同岗位人员在同一考场进行面试,保持面试的公平性,如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则需先进行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二、招聘程序

  

全州县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全州县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至1月6日(共2天),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全州县卫生健康局2楼会议室 (地址:全州县桂黄北路39号),联系电话:0773-4815126。邮箱号:qzxwsjkj@guilin.gov.cn。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职位要求相关资格证明、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确认身份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由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按统一格式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开考比例及职位改报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报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是否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职位且已报名成功的人员,在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发布取消开考通知(通知公告于2023年1月9日18时前发布)后,于2023年1月10日9:00—1月10日18:00期间可前往报名地点改报其它职位,逾期未改报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全州县卫生健康局2楼会议室 (地址:全州县桂黄北路39号),联系电话:0773-4815126

  

领取时间:2023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四、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对应类别的一科考试,分值满分150分。试题内容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等内容,考试时长2小时左右,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

  

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对应内容。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如因特殊情况推迟,另行通知。

  

(三)考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笔试成绩公布

  

2023年1月中下旬,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详见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所载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中共全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帯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五)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5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同一岗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考察,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公章,报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期间有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六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包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共同核准,报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本次考试,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等,均与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公告》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3-4817792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4815126

  

附件1: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8日

2022年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8人公告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9年,原由国家电力工业部举办、广西电力工业局主管,现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直管。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电力类高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五象校区位于国家级新区南宁市五象新区,科园校区位于南宁市高新区核心地带。办学43年来,学校秉承厚德笃学 砺能敏行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7000余人,成为全国电力类高职院校中办学规模最大、实力较强、办学前景好的高校。学校设置有电力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环境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财经与管理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设置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51个专业,建成对接发、输、变、配、用电力产业链和电力装备制造领域的专业体系。拥有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学徒制试点专业,6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建成建-造-发-输-变-配-用-管全电力产业链的专业体系。与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科技大学、广西警察学院合办产教融合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成3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示范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自治区级示范特色实训基地。建成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1个,主持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4个。拥有省部级教学成果18项。在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校成为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信息化职业能力提升和认证项目院校、教育部工业机器人职业教育项目合作院校、教育部首批1+X 证书制度试点学校、广西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院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38名。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 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岗位信息表》(附件);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7.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学籍的或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 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 曾出现严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的人员。

  

8.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学校网站(www.gxdlx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www.gxdlx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类别确定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同一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考核方式一致。

  

(一)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

  

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9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9日止,过期恕不受理。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 报名网址:学校人才招聘系统(zp.gxdlxy.com)。

  

4. 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进行网络报名,相关招聘信息将会通过手机短信及学校人才招聘系统站内信息进行通知。

  

(3)网上报名时应提供以下附件材料的电子版:

  

①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证和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招聘条件为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拿到毕业证书之前可凭学信网学籍证明或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参加报名,并在2023年9月30日前补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机会。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②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报考政治面貌要求为******党员或******预备党员岗位的人员必须提供)、技能证书以及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③报考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1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条件的岗位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含有单位信息的社保缴费证明)。相关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的当月,应聘者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④上传近期白底或蓝底1寸电子证件照。

  

请将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材料名称(例如:张三+专任教师+身份证)。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

  

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政治面貌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材料提交后,学校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引进人员的,须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考。

  

(4)资格审查结果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布内容包括开考岗位及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四)考试

  

岗位1(高级职称人员)直接进入考核,待资格审查结束后,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方式在学校网站另行公布。

  

岗位2至岗位25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辅导员岗位(岗位16至20),如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大于1:3(不含1:3)的,增加笔试环节;专任教师岗位(岗位2至15)和行政管理岗位(岗位21至25),如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大于1:6(不含1:6)的,增加笔试环节。

  

1.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将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通知,同时学校人才招聘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或系统站内信通知应聘人员。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员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面试或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后降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不需笔试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将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通知,学校人才招聘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或系统站内信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形式:根据岗位不同,面试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如下:

  

①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总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教学基本功、试讲整体效果等。试讲内容范围为学校要求的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公布。

  

②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并签字,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

  

(1)确定考核对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若比例内报考人员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将按相应岗位类别再次组织末位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开展面试,并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核对象(再次面试的成绩仅作为首次面试末位成绩并列人员按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考核的依据,不与首次面试成绩共同排名)。

  

(2)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由公开招聘考评组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③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④应聘者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或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

  

⑤考核结果不合格。

  

(4)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由我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公示

  

学校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应聘岗位等信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公示7日。

  

(八)审批、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研究同意,由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两个月内到校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含寒暑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高校非实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学校在职教职工凡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其中一方担任校领导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212981;举报邮箱为:dlxyjwjc@163.com。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学校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自治区、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并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告。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xdlxy.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邕宁区玉洞大道109号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 0771-2212986。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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