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梧州市事业单位招聘568人公告

  2019年广西梧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经发布。本次共招录568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7日17:00,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上午,笔试复习用书可参考《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一本通》教材,查看网址:http://www.edu-book.com/tag/51。

  

梧州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简章

  
为满足2019年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 155号)、《关于印发2019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71号)及《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9年5月19日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梧州市各级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68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人数和条件详见《梧州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日至2001年4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3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原则上,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4月3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以2019年4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定向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定向公开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九)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填写《2019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时- 4月17日17:00时

  
(二)网上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入网上资格预审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时-4月18日17:00时。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交费办法详见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相关内容。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时-4月19日17:00时

  
(四)开考的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报考缴费时间结束后1天内(2019年4月22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五)改报和退费

  
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4月26日8:30—17:00通过网站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在2019年4月26日8:30—18:00审核改报人员信息,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6日19: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不想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退还到原缴费卡。

  
(六)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考试费的报考者,从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5月14日9:00- 5月19日10:00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面试、考核、体检环节需提供,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分类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分值为150分。按分类进行考试,不同类别的考试使用不同的试题。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对应内容。

  
具体“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如下: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考试类别代码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管理类(A类)

  

---

  

11

  

A类

  

A类

  

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

  

21

  

B类

  

B类

  

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

  

31

  

C类

  

C类

  

医疗卫生类(E类)

  

中医临床岗位

  

51

  

E类 (合订本,由考生选做相应部分)

  

E类

  

西医临床岗位

  

52

  

药剂岗位

  

53

  

护理岗位

  

54

  

医学技术岗位

  

55

  

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56

  

  报考岗位所对应和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在招聘计划的信息栏公布。

  
2.笔试方式

  
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笔试地点:梧州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6月下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

  
7.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

  
8.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通过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初审

  
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部门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考核、体检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梧州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或政务信息栏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招聘单位书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面试的组织

  
市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5.面试方式

  
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加分)÷3;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时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报考市直、城区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各县(市)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市(县)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辞聘或解聘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梧州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成立主要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全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任务。

  
(二)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考核时参考。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严守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说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3817622

  
监督电话:0774-3817619

  
附件:梧州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3日

2019年广西防城港港口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港口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人员属劳动合同用工性质,由港口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统一管理。招聘人员1-2名。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以及其他不适合应聘工作的疾病;

  
4.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文秘、汉语言文学等专业,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5.熟练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

  
6.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积极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7.年龄18周岁以上36周岁以下。

  
(二)招聘对象面向广西区内招聘,同等条件下防城港籍人员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聘用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考核、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 10月2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等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jxb2862009@163.com,联系电话:0770-2860206。

  
3.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面试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开具学校证明)及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聘用和工资待遇

  
1.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福利待遇面谈。

  
2.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港口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港口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19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港口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0月17日为界;

  
2、年龄要求: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6日。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科(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创业大厦0441室)

  
联系电话:0773-2848005。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妇联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科:0773-2848005。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2019年10月8日

  

2019年广西东兴市人民法院招聘员_司法公告

  

  

东兴市人民法院2019年招聘员、司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5名、司法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1、员5名

  
要求:专业不限,大专以上学历,28周岁以下(1991年5月12日后出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2、司法3名

  
要求:

  
1、25周岁以下(1994年5月12日后出生),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2、警校、体校毕业或退伍军人;3、身体健康,身高:男性4375px以上,女性4125px以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5月12日。

  
2、报名方式

  
登录本院网站东兴法院网(http://gxdxfy.chinacourt.org/)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寄至或直接送交东兴市人民法院政工科(邮编538100),或发邮箱:dxfyzg@163.com(注:邮件标题注名姓名+报考职位)

  
3、报名材料

  
《东兴市人民法院2019年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所有原件带齐备查),本人近期免冠大二寸彩照1张,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4、资格审查

  
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5、考核

  
员统一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计算机录入测试;司法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根据报考者考核结果,交由东兴市人民法院党组讨论确定聘用人选。

  
6、体检

  
拟聘用人选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7、薪资待遇

  
每月不低于3500元(含五险一金)。

  
三、签订合同

  
1、考试合格者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期满视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2、联系电话:0770-2036606 ,0770-2036601

  
3、通讯地址:东兴市北仑大道501号东兴市人民法院政工科

  
4、邮政编码:538100

  
附件:东兴市人民法院2019年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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