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北海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329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北海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9人(其中: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98人,铁山港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0人,合浦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9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日至2002年8月3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紧缺或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和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中心卫生院内科医师、外科医师、妇产科医师、儿科医师、护士、医技人员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卫生院和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日以后出生)。

  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招聘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日以后出生)。

  具体放宽的年龄范围均在招聘计划表中明确,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附件1、附件2、附件3)。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高中、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北海市市直卫生医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0年北海市铁山港区卫生医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0年北海市合浦县卫生医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计划表》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市辖县区)服务年限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③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随军、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连续(累计)计算以2020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外,其他均以2020年8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3.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岗位的,须连续担任北海市辖区内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

  5.有关护士执业资格证的说明。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可报名考试,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1年试用期,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7月28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进行报考。考生属于北海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的,须在报名前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办理认定,方可在网上报名并享受政策倾斜,其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经历视作2年基层工作经历参加本次考试。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8月3日8:30至8月9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岗位时,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8月3日8:30至8月10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8月3日8:30至8月9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改善(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3日8:30至8月11日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除基层医疗单位急需紧缺的招聘岗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外,其他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岗位改报

  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8月15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2020年8月15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的考生不需重新缴费。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79-3067285)。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0年9月2日8:30—2020年9月5日10: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北海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5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计划表》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卫生健康委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合浦县和铁山港区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分别由合浦县人社局和铁山港区人社局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笔试考务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市医学考试中心具体负责。

  4. 对北海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倾斜。

  (1)在北海市定点收治医院隔离区内直接接触收治待排病例、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定点发热门诊内直接参与发热病人的诊治、护理、抽血检验和样本采集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短期抽调)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及上述病例样本,从事标本采集、运送、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杀终未消毒、患者有关污物处理等工作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5分。

  (2)在北海市医疗卫生机构内或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专家组统一抽调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人员;在北海市卫生监督机构参加流行病学调查、医疗废物处置,对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点、发热门诊进行监督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2.5分。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4.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5.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6.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2020年广西北海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329人公告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或执业资格等,)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须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比全市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高出10%以上(不含10%)的。

  没有入围面试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部门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

  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组织实施。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结构化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卫生事业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体检由市卫健委、合浦县人社局和铁山港区人社局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市卫健委、合浦县和铁山港区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和县区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六、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要坚持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法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聘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为了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电话:0779-2029339。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的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请考生密切留意考前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大纲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详见附件4。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附件5)。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专业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如有问题,请根据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0779-3031757

  市医考中心:0779-3036637

  合浦县卫健局人秘股:0779-7292788

  铁山港区卫健局办公室:0779-8610683

  附件:

  1.2020年北海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提取码:at6v)

  2.2020年北海市铁山港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提取码:793d)

  3.2020年北海市合浦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提取码:z913)

  4. 考试大纲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

  5. 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提取码:5nzn)

  

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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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桂林兴安县直接考核招聘5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35个职位,计划招聘53人。其中,直接面试招聘49人、直接考核招聘4人;计划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计划招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020年广西桂林兴安县直接考核招聘53人公告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7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9日至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9日至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9日至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方式

  根据《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市人社发〔2012〕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文件有关规定,按各职位要求分别采取直接面试、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报考兴安县人民医院、兴安县中医医院和兴安县妇幼保健院职位的人员在兴安县康宁街57号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773-6220490,邮箱地址:xaxwjjrsg@163.com;报考兴安县融媒体中心职位的人员在兴安县朝阳区向阳路38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联系电话:0773-6218722,邮箱地址:xaxrsj@163.com。

  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居住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1个月内到过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报名当天有发热症状或感冒未愈的考生,考虑疫情的影响也可扫描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报名,后续待情况允许时再核验相关材料原件。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二份。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规定和《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县级公立医院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兴安县融媒体中心职位的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直接面试职位的面试及考察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2.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兴安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使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对使用两个以上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1个面试考官组共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察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

  5.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

  六、直接考核职位的考核

  (一)考核人选确定。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学历高低、取得职称时间先后顺序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底确定考核人选。评分细则详见《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附件4)。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技术职称取得年限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工作岗位分、学历分的高低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

  (三)考核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核意见(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考核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核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

  (五)考核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直接面试人员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第五条第五款第1项规定依次递补;直接考核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直接面试招聘职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直接考核招聘职位的考核,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或《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县级公立医院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兴安县融媒体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加大监督力度。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无关。

  个别不法分子通过网站、电话、手机短信、微信或QQ等各种方式向报考人员兜售所谓的2020年度兴安县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的“笔试试卷及答案”以及对《考试大纲》的各种解读,均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本《公告》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3-6218722;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6220490。

  附件:

  1.《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dnz7)

  2.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取码:3nml)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提取码:g904)

  4.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提取码:ly6b)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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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河池巴马县事业单位招聘158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和《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外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经济、旅游、卫生、教师、农业和林业等领域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158人。其中,综合类岗位19个26人,卫生类岗位6个7人,教师类岗位31个125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23日至2002年5月23日期间出生。

  招聘对象和条件详见《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三、招聘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时间:2020年5月23日 (星期六)9:00-17:00。

  其中:9:00—12:00现场报名,13:00—17:00洽谈面试。

  (二)地点: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灯光球场(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三)要求

  1.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需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填写《个人承诺书》一式三份。

  3.报名人员须填写《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方式和要求

  招聘面试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考官人数为3-5人,由本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选派。

  (一)卫生技术类。采取口述的方式进行。

  (二)综合类。采取结构化洽谈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教师类。采取结构化洽谈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被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体检实施机关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不提出申请的,可视为自动放弃。经复检仍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2020年广西河池巴马县事业单位招聘158人公告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察工作须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主要考察应聘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再一次进行复查。如考察中发现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或出现考察结论定性为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原则上,2020年8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七、公示、审批

  县人社部门审核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并在河池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拟聘人员聘用审批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在网上公示,各个招聘岗位如有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者出现被举报经查实的,各个招聘单位不得再递补聘用对象。

  八、聘用管理和待遇

  通过公开招聘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原则上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办理事业单位编制。与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如符合《巴马瑶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暂行规定 》(巴办发〔2017〕64号)规定的人才,享受人才激励政策,安排住宿、发放相应的生活和购房补贴。

  九、其他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8-6221327(组织部人才股)

  0778-6212078(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人:胡文科 13481056027

  黄海峰 15878854176

  联系地址: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547500

  附件:

  1.巴马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xls(提取码:lbe4)

  2.报名登记表.xls(提取码:4y28)

  3.个人承诺书.doc(提取码:c27f)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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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北海市教育局招聘300人公告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

  各学科教师200人左右本科及以上学历

  后勤服务人员岗位100人左右中专及以上,根据学校要求

  二、 聘用待遇:

  各学科教师(参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执行)

  后勤服务人员岗位(参照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三、 应聘办法和联系方式:

  1.请应聘者将自己的简历、个人求职登记表发送到邮箱:1511383075@qq.com

  3.联系电话:3210111

  4. 请有意者尽快投简历,我们会根据实际电话通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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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北海市教育局招聘3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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