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浙江丽水云和县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其中机关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丽水市或云和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已登记)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转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选调范围可放宽至浙江省。选调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除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满足夫妻两地分居或照顾父母相关条件的(具体条件详询各选调单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本县域范围内乡镇(街道)机关事业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
 
3.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县外报考人员还需征得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4.乡镇(街道)新录用人员报考须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周年;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岗位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专业要求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工作经历、年限等统一截止到2024年4月16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的岗位;
 
6.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http://www.yunhe.gov.cn/col/col1229382574/index.html(云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云和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具体的选调单位、职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等可在上述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下载《云和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查询。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通过附件1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时间:2024年4月17日9时—4月19日17时
 
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云和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需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党委(党组)与组织人事部门(县外报考人员)同意并加盖印章。报考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证明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证明、相关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文件后,通过浙政钉发给拟报考单位联系人。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头报名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由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每个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不足比例或选调岗位情况特殊的,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报名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领取准考证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必备的业务知识。满分100分,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在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各选调岗位按照3: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前,由选调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证明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证明、相关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选调单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按2:1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笔试、面试成绩不计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由选调单位成立考察组,根据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选调岗位的适应性和匹配程度等因素,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或存在其他不适宜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经考察认定考察对象均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可放弃选调职位。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匹配程度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报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可在同类岗位入围人员中调剂确定考察对象。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根据机关(参公)单位职级设置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政策,选调后,公务员职级和事业人员职称聘用,应在选调单位核定职数(岗位)内执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公告由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和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云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5120760
 
中共云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5127791
 
咨询电话: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578-5520698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8-5526691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云南楚雄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要求,经姚安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4年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姚安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姚安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紧缺人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详见《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紧缺人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条件的人员(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1.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
 
2.年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含1994年5月13日出生)。
 
3.专业: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只要有1项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均可,比如:本科所学专业为“应用经济学”,但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其它专业,也可报考应聘相应招聘岗位,以此类推)。
 
4.其他: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行政拘留(含)以上及其它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参照公务员不得录用条款)应聘条件的。
 
4.吸毒人员(含吸毒史)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上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4年5月8日至5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最后截止时间5月13日下午18:00。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的材料:①《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须粘贴小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填写完整,主要经历从高中入学开始填报);②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及从学信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扫码认证(在线认证)的一律视为无效学历(学位),(2024年毕业的考生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以上相应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④应聘人员填写《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
 
4.报名材料提交方式:线上报名人员将以上4个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文件,文件名称命名为“姚安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紧缺人才招聘报名文件+姓名”,全部资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后上传至指定邮箱yaxzfb@163.com。现场报名人员按线上报名材料要求,报名时现场提供以上4个材料的复印件,现场报名地点:姚安县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股,联系人及电话:高老师0878-5723946。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报名时间段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上传材料、所留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所填信息错误或预留手机号码错误,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4日。由姚安县政府办公室2024年紧缺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报名时上传(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内容为:应聘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的其他要求。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资格初审结果2024年5月16日前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本人。
 
2.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人数2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考试方式根据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确定。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或等于10人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10人的,先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每个招聘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10名进入面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每门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时间为60分钟。
 
(2)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17日上午8:30—9:30,地点:姚安县教师进修学校。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一致)和《笔试通知》参加笔试。
 
(3)成绩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现场公示3个工作日,并以电话方式告知本人。笔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2、面试
 
(1)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测评的内容为: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要素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分数的具体计算方法按试题评分要求、规则确定。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24日14:00—20:00,地点:姚安县教师进修学校。考生于2024年5月23日10:30—12:00到姚安县教师进修学校一楼102室领取《面试通知》。具体要求以单位发出的《面试通知》为准。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原件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察和体检。
 
(五)资格复审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按双一流建设学科、双一流院校毕业、具有岗位对应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学生会干部、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顺序优先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上述顺序还不能确定的进行加试(面试),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资格复审在面试结束后进行,由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相关人员。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学位证的提供)、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或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材料的,即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终止后续聘用环节,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
 
1.体检。由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2.考察。由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程度,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掌握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
 
3.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在公示期内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相关规定,紧缺人才引进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借调)。本次招聘人员须与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服务协议。
 
(七)递补
 
报考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体检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不合格以及报考人员提交书面自愿放弃申请的,可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但面试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递补。拟聘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政策待遇
 
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关待遇,并按云南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四、纪律与注意事项
 
(一)姚安县政府办公室2024年紧缺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人社局全程进行监督。
 
(二)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三)参与引进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
 
(四)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人事部六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五)应聘人员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应聘人员请仔细阅读《公告》内容。
 
(七)本方案中未尽事宜由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5723946 15758300781(高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601501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2024年广东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卫生院招聘合同制人员7人公告(第三批)

 

因工作需要,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合同制工人7名。(收费员1名,检验科1名,妇产科医生2名,中医馆康复技术2名,护士1名)
 
招聘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以及协调能力,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招聘条件要求按照《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执行。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04月26日上午8:00起至05月08日下午4:30。
 
2.应聘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把该表格的电子版(须附上电子照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包括正面和背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卫生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专用电子邮箱地址(jmpjhtyy3738337@163.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公开招聘”字样。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应在2024年04月26日前取得。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应聘1个岗位。经提醒后仍报考2个或以上岗位的,取消应聘资格。
 
4.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将通知参加考试。
 
5.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1.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面试方式和成绩计算公式
 
(1)笔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中笔试题型为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面试题型为结构化面试。
 
(2)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3)合计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计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情况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查和考察,主要审查应聘资格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拟聘用人员应在审查考察阶段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个人征信报告、以及报名资料原件。审查考察不合格或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不予聘用,用人单位可依次递补人选。
 
三、薪酬待遇
 
1.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卫生院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的薪酬福利按照蓬江区荷塘镇卫生院合同工薪酬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卫生院负责解释,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750-3738337。
 
注:因2024年4月23日发布的招聘信息,附件小程序故障,无法下载,现重新发布。
 
相关附件:
 
 


2024年宁夏医科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6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建设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宁夏唯一的医学高等教育学府,是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有教职员工及医护等人员74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其中专任教师1433人(含临床教师),博士生导师152人,硕士生导师994人。全日制在校生12383人。有雁湖、双怡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700亩,有14所附属医院,52所实践教学基地。现有医学、理学、管理学和工学4个学科门类,22个本科专业,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部(委)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临床医学和药理学与毒物学进入ESI全球前1%。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三、招聘对象
 
  优秀毕业博士研究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良好;
 
  2.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身心健康,符合《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中岗位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7.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人员;
 
  9.现役军人;
 
  10.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11.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相应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招聘计划及岗位
 
  共招聘60人,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
 
  六、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招聘。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4月底前在宁夏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nxmu.edu.cn)和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者将个人简历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见附件)。
 
  (三)资格初审
 
  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初审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
 
  1.学科评估。用人单位组织学科专家对应聘人员的研究方向、水平与学科融合度进行全面评估。
 
  2.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教育教学能力、人际沟通和团队拟合等进行综合考核。
 
  3.专家组考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教学潜力、科研拓展、学科需求、个人发展等进行综合考察,提出拟聘用人员。
 
  (五)学校审定
 
  拟聘用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主要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对通过体检、考察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手续办理
 
  学校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事业编制)。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到学校人事处报到并签署聘用合同和协议。逾期(20个工作日内)未能报到或签署合同、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规定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个人责任。如出现违纪违法等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自治区、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咨询方式
 
  政策和招聘咨询电话:
 
  0951-6880569 宁夏医科大学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
 
  0951-6980034 宁夏医科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宁夏医科大学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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