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公告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特色高校、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中国(南方)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国家职教示范集团)、自治区文明校园、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普基地、广西珍贵乡土树种良种培育中心、柳州市生态林业科普教育基地。学校秉承树木树人、知行合一的校训、立德树人、服务发展、生态风格、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发扬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学校精神,凝心聚力、改革创新、真抓实干、追求卓越,全面加强双高建设和提质培优工程,稳步实施深耕计划鲲鹏计划珠峰计划,全面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职业院校,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培养各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共计13万多人,连续18年荣获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共1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任何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lyj.gxzf.gov.cn)、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gxstz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stz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指定使用邮政EMS快递)。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1)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2)双面打印的《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学历证书、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1式2份;

  

(4)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书复印件、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各1式2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学位查询证明,各1式2份;

  

(6)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的个人征信查询证明,1式2份。

  

4.报名材料要求。

  

(1)将2张照片分别贴到《报名登记表》上,依序排放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学历、学位信息查询证明、个人征信查询证明,装订成册,1式2份;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必须正确无误,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准确;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原件查验。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认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的原件验证,验证后原件返还报考人员,其他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2)采用邮寄材料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考核阶段之前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认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的原件验证,验证后原件返还报考人员,其他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6.报名联系方式。

  

(1)现场报名。

  

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68号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办公楼人事处210室;

  

联系电话:0772-2726977;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周末除外。

  

(2)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指定使用邮政EMS快递)。

  

邮寄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68号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45004);

  

收件人:侯老师,联系电话:0772-2726977。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初审报考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时间统一计算到报名首日。专业分类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4.资格初审结果在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stzy.cn)公布,不再个别通知,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三)笔试。

  

1.笔试岗位确定。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采取试讲(技能考核)方式进行。如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5的,该招聘岗位需要增加笔试环节。

  

2.笔试内容。

  

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

  

3.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和地点公布。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和地点,于开考前5天(日历天数)在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stzy.cn)公布,不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

  

4.笔试的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含60分)以上。

  

5.笔试成绩及同岗位排名公示。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stzy.cn)上公布笔试成绩及同岗位排名情况。

  

(四)试讲(技能操作)。

  

笔试成绩不纳入试讲(技能操作)统分环节,只作为进入试讲(技能操作)的依据。

  

1.试讲(技能操作)人选确定。

  

(1)需要参加笔试的招聘岗位。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试讲(技能操作)人选;若1:3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现象的,并列成绩人选同时确定为试讲(技能操作)人选;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

  

(2)不需参加笔试的招聘岗位。

  

不需要参加笔试的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试讲(技能操作)人选,若出现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招聘岗位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并公告:

  

①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②降低岗位开考比例;

  

③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试讲(技能操作)名单公告发布后,若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试讲、技能操作资格的,不再顺延递补人选,按实有人数进入试讲(技能操作)。

  

2.试讲(技能操作)人员名单、试讲(技能操作)时间和地点公布。

  

试讲(技能操作)人员名单、试讲(技能操作)时间和地点于试讲(技能操作)开考前5天(日历天数)在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stzy.cn)上公布,不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

  

参加试讲(技能操作)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到指定的地点抽签确定,再按顺序依次进入指定考场进行试讲(技能操作)考核。

  

3.试讲、技能操作内容。

  

(1)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考核的,试讲采用100分制评分,合格成绩为60分(含60分)以上。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试讲整体效果等方面综合考核报考人员的教学能力。

  

(2)岗位采取技能操作方式考核的,采用100分制评分,合格成绩为60分(含60分)以上。技能操作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主要从技能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技能操作熟练程度等方面综合考核报考人员的教学能力及专业技能水平。

  

(3)每个岗位的试讲(技能操作)内容将于开考前3天(日历天数)在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stzy.cn)上公布,不再个别通知,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信息。

  

(4)试讲(技能操作)教案编写:报考人员分岗位类别或专业,按照公布的试讲(技能操作)内容分别准备一节课教案(40分钟),准备的教案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单位、年龄等个人信息。纸质教案一式8份。

  

4.试讲(技能操作)成绩公布。

  

每一岗位试讲(技能操作)结束后,当即宣布该岗位试讲(技能操作)成绩。所有岗位试讲(技能操作)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stzy.cn)公布试讲、技能操作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

  

(五)考核。

  

1.考核人选。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试讲(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若最后一名考核人选出现试讲(技能操作)成绩并列者时,则同时进入考核。

  

(2)考核中,若出现考核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从同一岗位试讲(技能操作)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试讲(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核人选有关规定

  

在试讲(技能操作)环节,凡因缺考、弃考等原因,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试讲(技能操作)成绩须达到该场试讲(技能操作)满分值70%以上的(含70%),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重点是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在考核中,凡是发现报考人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1.体检人员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及内容。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进行体检。

  

3.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4.体检规定。

  

除特殊原因外,体检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若招聘岗位出现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报考人员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被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拟招聘岗位空缺的,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处理:

  

(1)根据考生试讲(技能操作)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顺延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合格的,安排体检;

  

(2)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公示。

  

通过考核和体检的报考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按照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lyj.gxzf.gov.cn)、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gxstzy.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日历天数)。

  

(八)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内享受正式聘用人员同等待遇,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用人方式纳入我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违反其他纪律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校纪委办(监察室)电话:0772-2726768;

  

校纪委办(监察室)邮箱:stxyjjs@163.com;

  

自治区林业局人事处电话:0771-6783572;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侯老师,0772-2726977。

  

附件1: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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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省科学技术馆公开招聘6人公告

  

湖南省科学技术馆是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是全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科技馆,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基础科普教育阵地。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的主要教育形式为互动式、体验式展览教育,包括常设展览和短期专题展览、特效影视及各类科普教育活动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馆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下,由湖南省科学技术馆党委统一领导,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省科学技术馆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湖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湖南省科协机关纪委以及湖南省科技馆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6个,招聘计划6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8日上午9点至2023年11月11日上午9点。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端口,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②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

  

③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在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公告。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均在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写作等,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沟通与交往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9808500(湖南省科学技术馆人事部)

  

监督电话:0731-88988821(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

  

0731-84884358(省科协机关纪委)

  

0731-84808588(省科技馆纪委)

  

附件:附件1:湖南省科学技术馆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湖南省科学技术馆

  

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四川宜宾兴文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人公告

  

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文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共招聘9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地点:兴文县空铁新区人社大楼502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1-8825713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此次考试两个及以上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兴文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一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扫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考生学历信息纸质版一份(学历信息证书须带有二维码);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一份。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同时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四、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本次招聘的岗位中,同一个岗位若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小于20人的,直接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一)兴文县卫健岗位

  

(岗位代码:XW202302002-XW202302004)采用专业技能面试方式进行。

  

(二)兴文县教体岗位

  

(岗位代码:XW202302005-XW202302009)采用说课方式进行。

  

(三)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专业技能面试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的能力素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四)专业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面试)通知单。

  

五、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网站上公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有缺考科目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并填写审核确认材料报兴文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凭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1—8825213

  

九、特别提示

  

(一)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更改)、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十、政策待遇

  

具体按照《兴文县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2023年)》(兴委人才领发〔2023〕1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3),如有变化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831-8824879。

  

十一、本公告由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3.兴文县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2023年)(兴委人才领发〔2023〕1号)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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