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温州乐清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17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引进储备一批我市教育工作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专业型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17名。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户籍以报名时的本人户口所在地为准。报名时,父母至少一方或配偶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高校毕业生,视同为乐清市户籍。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聘)用人选情形之一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对象和范围
 
引进对象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或国(境)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本科学历(QS、泰晤士、U.S.News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见附件1),并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国内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须在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QS(泰晤士、U.S.News)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见附件1)毕业的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以及通过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取得学历学位的研究生,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已通过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获得录用资格的等待办理入职手续人员,不列入引进对象范围。
 
三、具体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乐清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2)。
 
四、报考程序
 
(一)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时—4月27日17时。报考人员通过乐清教育人才招聘网注册并选择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考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填报网址:https://rczp.yqer.cn(乐清教育人才招聘网)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8日9时—4月29日17时。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后再报名。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未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9时—17时。已报考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初审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再次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本人户口本及相关户籍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各阶段学历学位认证书、研究生课程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学习课程及成绩单。乐清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5.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受理,除专业审查不通过的情况外,其他情况不允许更换报名岗位。报名成功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6.专业审查要求: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专业审查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对存疑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用人学校派员组成审查小组审查决定。
 
此次报名和相关信息都将发布在乐清市人民政府教育专题官网及考试报名网站上,考生务必关注报名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相关信息。
 
(二)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乐清市教育局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站下载的本人的《2024年度乐清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二份并签名;本人户口本及相关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两张。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学习课程及成绩单。乐清市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2.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综合面谈资格;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综合面谈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考试报名网站上公布,不另向个人发放通知。
 
(三)择优遴选
 
采用综合面谈和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遴选。
 
1.综合面谈
 
(1)综合面谈时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择优遴选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综合面谈。综合面谈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2)综合面谈方式:
 
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与聘用岗位计划数为3:1(或不足3:1)的,采用综合面谈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考核对象。
 
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与聘用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3:1的岗位采用综合面谈的遴选方式。根据综合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确定进入面试考核对象,如入围比例最末位出现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考核对象。
 
博士研究生直接确定为面试考核对象,且不占相同岗位硕士研究生面试考核对象名额,博士研究生面谈成绩按满分计入。
 
2.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时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方式:
 
面试考核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教学基本功。考查方式为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现场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6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2分钟。
 
面试考核对象按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取消考核资格),抽取考核序号,备课后依次进行考核,统一集中封闭式候考。
 
面试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考核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不予入围。
 
(四)择岗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对象,如遇综合考核成绩同分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1.学历高者优先(以最高学历为准);2.面试考核成绩高者优先,以上二项均相同的需另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的方式,时间5分钟。入围对象以成绩高低为序在已公布的招聘计划岗位中进行自主择校。
 
综合考核成绩=面谈成绩×20%+面试成绩×80%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名单公布后,其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六)考察
 
由乐清市教育局和用人学校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考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相关网站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八)聘用
 
1.对聘用对象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引进人才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拟引进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则不办理转正手续;2026年8月31日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4.拟录用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9月30日前未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消录用、聘用资格。
 
5.聘用前,拟聘对象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调至乐清市教育局。
 
6.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三)服务期不满提前离职的根据工作年限按比例退还政府所有补贴,并承担应退还补贴总额50%的违约金。
 
(四)招聘咨询电话:0577-62529901(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577-62521704 ;
 
报名网站及信息发布网站:https://rczp.yqer.cn。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清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天津市南开区天航医院招聘公告

  天津市南开区天航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天津市南开天航医院拟面向社会自主招聘10名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简历筛选及面试、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顺利开展。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5、根据岗位类别,须具备对应的执业资格。分别为:中医医师以上职称(持有中医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检验技师(士)职称;药剂师(士)职称;护师(士)职称;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不符合岗位需求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如下各专业,年龄5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员。
 

岗位

简介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其他

药剂

从事药房配药,发药工作

2

中药学

专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中药士及以上)优先, 五险一金,绩效,年终奖金,餐补

检验

从事检验工作

1

医学检验

专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检验士及以上)优先, 五险一金,绩效,年终奖金,餐补

中医

看诊,开药

3

中医

专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优先

有经验优先, 五险一金,绩效,年终奖金,餐补

导诊

指引,服务

2

有服务意识, 五险一金,绩效,年终奖金,餐补

护士

协助医生工作,等其他

2

护理

专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护士资格证优先, 五险一金,绩效,年终奖金,餐补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5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考生采取规定时间内网上邮箱投递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报名材料投递邮箱:hupo666@qq.com,报名材料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邮件名称必须为:岗位+姓名,如“计算机+张三”。提交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2)毕业证、资格证扫描件
 
  五、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人事科和招聘组进行简历筛查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一定比例择优选择,并由人事科进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
 
  2、招考形式:根据招录专业、岗位的特点采取面试的考核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评;通知录用结果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
 
  3、确定招录的人员与天津市医源卫生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医院规定执行待遇。
 
  六、有关事项说明
 
  1、对在报名、审核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2、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机会。
 
  3、联系电话:15202260283
 
  4、联系人:李老师


2024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和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三家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1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1.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
 
  2.主要职责:承担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国民健康相关公共卫生政策研究以及国家和省级期刊杂志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3.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2号。
 
  (二)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
 
  1.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2.主要职责:承担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常见病防治;全省妇幼保健、生殖健康领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全省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与业务能力建设等工作。
 
  3.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承德街253-3号。
 
  (三)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黑龙江省眼科医院)
 
  1.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
 
  2.主要职责:承担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预防和治疗,并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防盲等相关社会服务。
 
  3.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65号。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一)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资历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历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8日至2006年4月28日期间出生),具备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28日后出生),具有岗位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28日后出生)。
 
  (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临床医疗工作岗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招聘条件
 
  应聘对象须满足附件1中学历、专业、资历等要求,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水平,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5月27日9:00-17:00,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进入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在首页“正在进行的考试”中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考生需要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蓝底或白底免冠2寸电子照片(美颜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完成报名。
 
  3.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在“基层服务项目”栏目进行选择标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项目生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应为认定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人员。
 
  4.岗位查询、网络报名、照片上传、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均通过英才考试网考生报名系统进行。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致电技术咨询电话:400-100-6624。
 
  (二)网上审核
 
  1.用人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5月28日8:30--17:00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受理本单位报考人员网上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5月27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5月27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2024年5月27日17:00前提请仲裁,仲裁由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说明考生不符合此岗位报考条件,考生可取消当前岗位报名,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笔试资格审核(包括现场确认)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急需、短缺专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现场确认
 
  1.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现场确认和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期间(具体时间详见“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2.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退伍证书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审核认定的“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特殊补助审批表”进行加分确认。
 
  3.现场资格审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用人单位留存。
 
  (四)缴费
 
  现场确认通过考生,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现场缴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
 
  (五)准考证打印
 
  缴费考生于2024年6月15日-21日9:00-16:00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2.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B涂卡铅笔和0.5黑色签字笔参加笔试。笔试时间拟定2024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试卷鉴定,认定为雷同试卷的笔试成绩无效。笔试成绩拟定于2024年7月19日通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对外公布。
 
  4.笔试试卷采取机器阅卷,不受理除缺考、违纪、零分外的成绩复核申请。
 
  (七)面试
 
  1.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急需、短缺专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非考生本人原因,面试当天出现1:1比例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含)以上。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并签字确认。面试环节全程录像,录像及评分有关资料保存1年。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进入考核与体检程序的考生名单将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对外公布。
 
  (一)考核
 
  1.面试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环节。
 
  2.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实地走访、同考核人选面谈、查阅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3.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核。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
 
  1.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签约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sjkw.hlj.gov.cn)、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及用人单位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1-85971115(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1-87258413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2024年新疆兵团党委党校招聘公告

  
 
  为及时补充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以下简称校(院))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校(院)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涉及8个岗位。其中,教育教师类6名,专业技术类1名,综合管理类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招聘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教育教师岗面向博士研究生(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且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采取“一人一议”方式考核聘用(到岗后兑现高层次人才待遇)。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党校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考生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可报考相关岗位,并以我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党委党校政务网(http://dwdx.xjbt.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智联招聘报名网站(https://dangxiaozp.zhaopin.com/)为指定报名网站。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教育教师岗免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专业技术岗和综合管理岗报名时间:4月29日10:00-5月9日13:00
 
  1.报考人员可通过招聘信息发布平台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固定电话:0994-5677716。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站填写《2024年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提供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比如有关工作履历证明、奖励证明,本人发表论文(文章)或参与课题研究等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9日10:00至5月9日18:00。
 
  1.审查原则。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有关履历、业绩奖惩等综合情况,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教育教师岗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登录智联招聘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三)笔试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的报考人员,请在5月9日24:00之前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95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费将于30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
 
  2.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14日-5月19日智联招聘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时间、科目和地点
 
  ①笔试时间:5月19日(星期日)
 
  ②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性试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性试题)两科,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总分为200分。
 
  ③笔试地点: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新疆五家渠市迎宾大道619号)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5月底左右公布,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五)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以免错过面试时间。
 
  2.面试方式:线下面试
 
  专业技术岗和综合管理岗面试时间为15分钟,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教育教师岗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试讲主题、内容由面试人员根据自身应聘岗位和专业情况确定,可使用PPT等展示工具。
 
  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技术岗和综合管理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教育教师岗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确定
 
  1.教育教师岗
 
  面试成绩为最后总成绩。
 
  2.专业技术岗和综合管理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体检环节只复检一次。
 
  (八)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公示
 
  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校(院)组织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教育教师岗为8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人员报到后,工作人员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校(院)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4-5677839
 
  七、招聘有关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规定的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党委党校政务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由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4-5677716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58703000-85054
 
  022-58703000-85503
 
 
 
  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
 
  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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